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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弟弟二

    人與自然的關係有個歷史演變過程.在原始發展時期,人類崇拜依附於自然,匍匐在大自然的腳下;在農業文明時期,人類利用、改造自然,對自然進行初步開發;在工業文明時期,人類控制、支配自然,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尤其是到了近代,人類開始直觀地認識到人的生存和發展主要不是依賴自然的給予,而是依賴自己對自然的改造.為了有效地“改造自然”,人們不惜把對自然規律的“正確認識”看得輕而易舉,並加以誇大和絕對化.隨著對自然控制與支配能力的急劇增強,以及自我意識的極度膨脹,人類開始一味地對自然強取豪奪,從而激化了與自然的矛盾,加劇了與自然的對立,人類也不得不面對人口劇增、能源短缺、臭氧層破壞、全球變暖、大氣汙染、水資源缺乏、森林銳減、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物種滅絕等生態危機的種種現實.\x0d但進入20世紀以來,伴隨著環境汙染、能源危機和核武器的威脅,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科技的發展並未給社會帶來真正的進步,反而使人類社會陷入了深深的不可擺脫的生態危機之中.正如恩格斯所警告的,“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正式進入了人們的研究視野.\x0d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在當代已不再是一個理想的口號,它是我們基於全球性生態危機而提出來的關係到整個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現實問題.自從布倫特蘭女士提出“可持續發展”觀念以來,強調全球性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已為世界各國所普遍接受,建立起一個新的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地球生態圈”成為新世紀人們的共同願望.但這一階段仍處於設想時期,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努力解決,本文認為,其中最關鍵的環節包括如下幾點.\x0d(1)整體性新生態觀念的確立.首先是克服傳統“人類中心主義”的狂妄?燻切實地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起責任?燻以一種開放的寬容態度處理與他人、與世界的關係.其次是重新肯定人與自然之間天然的和諧關係,它們存在共同的生態利益,應把人類發展與維護生態環境結合起來,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尋求社會發展,在發展的基礎上改善生態環境.事實上,良好的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的持續利用是人類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和物質基礎.最後必須考慮到發展的可持續性,社會發展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構成威脅,要強調代際平等與代內平等,社會的和諧發展、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的一個根本條件是要使全體人民享受到社會進步帶來的成果,創造穩定、健康、幸福的生活環境.\x0d(2)可持續發展中的人與自然的和諧與鬥爭.人與自然是一對矛盾,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事實上是以承認二者之間存在矛盾為前提的,否則和諧也就失去了內容和意義.比如地震、海嘯、洪水等,它們都是一種自然現象,也是人類永遠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人類的生存就與它們是充滿矛盾的.人要與自然真正實現和諧發展,人類首先要能理解自然、掌握自然、控制自然,和諧中既有服從又有“鬥爭”,和諧是以人類的科技、文化進步作為核心內容的.\x0d(3)科學技術全球發展的不平衡問題.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科學技術的發展至關重要,它是我們與自然界進行談判的砝碼.只有當我們的技術水平能夠控制、影響自然的時候,才能徹底實現與自然的和諧共處.當代科技的發展,使得我們對大多數自然災害問題都有了一定的瞭解,人類社會初期那樣的大自然災害已經能夠基本避免了,但現在的最大問題是生態系統是一個大的整體,環境生態問題屬於全球問題,而科技發展在全球的不平衡使我們很難真正實現與自然的和諧.以印度洋海嘯為例,由於印度洋沿岸國家沒有海嘯預警機制,即使美國在檢測到大地震之後本來試圖通知印度洋沿岸各國做好準備,但竟然無法找到與這些國家溝通的有效途徑,造成了這些國家與其他國家在分享相關資訊時渠道不暢.\x0d(4)科技、人文、生態環境的一體化.要最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我們人類實現人文、科技和整個生態圈環境的一體化才是根本的途徑.因為在當代社會,地震、江河洪災等所引起的自然災害對人類產生的威脅、破壞力已大大縮小了,全球氣候變化有2/3是人為因素引起的,其他才是自然因素造成的,當代自然災害一般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比如1998年長江全流域的特大洪水,專家們研究認為,造成這次大洪災的原因是除了雨量過大造成洪水外,更在於生態破壞嚴重、盲目圍湖造田、不合理的水利建設所致.我們所提倡的新自然觀將堅持人與自然的相互限定、相互依賴和相互包容,堅持人與自然的密切關係、不可分割和內在統一,以承認自然價值的多樣性為基礎,對自然資源的消費不僅要支付其傳統意義上的經濟價值,還要支付其生態等其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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