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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哥談情感

    這位老母親有一處房子想分給兩個兒子這也是人之常情,但又怕沒人養她老,從這一段話中可以看出老太太知道自己兒子的人品,對自己兒子不放心,怕她兒子們對她不管不問。

    一套房子分給兩個兒子沒辦法分,只能把房子賣掉給兒子們分錢。不如把兩個兒子都叫來開個家庭會議,誰給老母親養老送終房子就歸誰,兩個兒子同時養老送終房子就歸兩個兒子共同所有。後續房子如何處理他倆自行商議!

    不管是為了盡孝還是為了老太太的房子都會讓老人安享晚年。

  • 2 # 東子歌

    題主你好!

    兒孫自有兒孫福。等你百年後,房子自然還是他們倆的,何必急著現在就給他們呢?

    現在兒女不贍養老人的例子有很多,你可以先立一個協議或是遺囑。遺囑中明確說明,誰負責養老,房子百年後就歸誰所有,假如兩個人都願意,那就共同擁有。並且去公證處公證。

    假如你對兩個孩子是否會養老都沒有信心,那就把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有這一塊的業務,並且國家也提倡老人以房養老。不是說不信任孩子們,年紀大了!還是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也許會生活的更好!

  • 3 # 使用者7693011084462

    可憐天下父母心,看來你的兩個兒子不怎麼樣。房子嗎誰為你養老房子給誰,同時告訴你的兩個兒子說你還有一筆存款,但千萬不要告訴存款是多少,等你需要交待後事時再處分你的財產。

  • 4 # 一紙家書

    這種情況在社會上還是比較普遍的。

    透過題主的問題,可以看出應該比較糾結。老人僅有一套房產,如果生前給到孩子,很可能就會面臨無人養老的難題。

    這裡給出兩個建議:透過訂立遺囑的方式將房產指定給孝順孩子、或者直接處置掉實現自我養老。

    方式(一):透過遺囑指定的方式,在身後將房產給到孝順子女

    這種方式的基本出發點是:

    1.老人在晚年時把財產攥在自己手裡,讓自己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

    2.遺囑是可以附條件的,針對沒有履行條件的,可以視同為無法繼承遺產。

    如果有所糾結,建議可以將下述意思寫入遺囑:

    未來去世後將房產由兩個兒子平分,前提是兒子必須贍養我(照顧到公平性問題,可能也是題主的糾結之處)。如果均不贍養、或者其中之一不贍養,按照如下方式處理:如果均不贍養,房子歸XX(例如,捐給誰等等)。如果大兒子對我不贍養,份額全部由小兒子繼承。如果小兒子不贍養,份額全部由大兒子繼承。

    其實這個意思的表達,主要在於對子女之間形成一個約束,告知兒子如果不贍養的後果是什麼。

    方式(二):直接處置,自我養老

    有時候老年人的養老,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問題,更多的是情感或者照護上的需求。

    這種方式是指,題主可以將房產賣掉,住進養老院,解決日常照護問題。同時,可以參照上述建議,訂立一份遺囑,萬一去世後,未花完的錢可以由兩個兒子有條件的繼承。

    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不增加孩子的負擔,把自己交給專業的養老機構進行養老,同時也照顧到未來財產的分配問題。

    同理,還是建議設定繼承條件。否則,孩子完全成了“甩手掌櫃”,不來看望老人,就等著老人百年了分錢,到最終來講就真變成“白”得了。

    即使老人住進養老院,也希望孩子能常來看看,滿足老人的情感需要。

    補充說明

    未來社會中,老人的養老訴求會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剛需。多數情況下,確實完全依靠子女養老不太現實,421家庭結構造成子女的負擔過重;多子女家庭又面臨子女孝順程度不一的情況。

    “遺囑”其實是一個約束,讓孩子們知道不贍養的後果。

    這裡提醒一點,也僅代表個人觀點:老年人在晚年的時候,無論孩子是否孝順,都最好要保留一份屬於自己的資產,以備不時之需。

  • 5 # 依山傍水758

    看了這亇問題,比較同情母親,估計母親有兒還有女,房產想傳男,又怕到時兒子女兒都不養自己了。這樣,我給你出亇點子。生前不要把房產分掉,但請子女一齊到場,搞一份附條件的養老協議,即晚年生老病死主要由二亇兒子負責。百歲之後房產由兩亇兒子均分。如兩亇兒子都因有情況不能對老母盡責,那另行處置房產,或由其他女兒負責,或由保姆負責養老,日後房產歸屬盡養老之責的女兒所有,或變現房款作保姆護理費,餘額按法定繼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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