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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獨孤求財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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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黑看財經
對於在房貸合同中,違規搭售是監管層明令禁止的,但是在地方,這些都是“潛規則”。
按照銀銀監會的要求,銀行作為貸款方在給客戶辦理貸款時,不得搭售保險或者理財或者購買貴金屬之類的產品。但是這些規定往往流於形式,最終有多少效力,後續監管問題根本沒有人來監管和約束銀行的行為。
題主是遇到了搭售黃金,筆者親戚則是遇到了搭售保險的情況。這些本不應該出現的搭售,卻稱了銀行的“潛規則”,幫助他們完成各項考核指標。
現實中確實是存在的,作為資金需求方的我們,根本沒有討教還價的餘地。按規定你是可以投訴,但是後面銀行不放款給你,不批准貸款給你,你損失的時間;或者以較低的房貸利率為誘惑,讓你去購買他們的搭售產品。而且很多購房合同中都寫明瞭,房貸下不來,定金是不退的,這個又是幾萬甚至是幾十萬的損失,這樣權衡利弊一下,絕大多數人都會默默忍受的。
綜上所述,這樣的情況不合法,不合理,但是現實中確實存在的。我們沒有精力和時間去和這樣的違法行為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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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徐說財經
對於這種操作銀保監會是明確禁止的,不允許在貸款辦理中搭售其他產品。
目前,中國在各類貸款中經常會出現搭售其他產品的情況,比如說辦理房屋按揭貸款銀行會要求購房者買保險、基金等,這個其實是違反了銀保監會的規定,銀保監會明確規定,在發放貸款的時候不允許搭售其他相關的各類產品,但是銀行為了完成各項任務指標,經常會潛規則的要求借款人購買保險、基金、理財產品,同時用貸款利率的優惠來做一個交換,如果你不購買相關的產品,那麼久無法享受利率的優惠。
申請房貸被銀行要求存款或購買各類理財產品,在這兩年是一個預設的潛規則了,不買就不給優惠利率。3月份我陪同我叔買房時,也遭遇了類似情況。當時我們拿了銀行流水去意向銀行諮詢貸款時,銀行就要求存兩萬定期,連存3年,然後就給優惠利率5.88%,不存就是6.125%。儘管我們最後換了一家銀行辦理貸款,但同樣也是被要求存款,不過,我們說了沒那麼多錢,銀行最後改讓我們做了一款基金定投,每月投1000,連投1年。在辦理完房貸手續後,信貸經理硬是讓我們下載了它們銀行的APP,指導我們操作完認購程式之後才讓我們走。一個月之後,貸款審批下來給的利率就是5.88%。如題主這般被要求購買黃金或其他理財產品的也是非常普遍,而貸款人不得不從,畢竟你有求於它。
這種去貸款要求存款或搭售理財產品是違反監管政策的。在00年代,銀行的這些捆綁銷售行為曾經也非常嚴重,導致民怨沸騰,最終監管機構下狠手整治了一次,銀行們消騰了好些年。近些年隨著存貸款利差的收窄,代銷各類理財產品這些中間業務就成了銀行重要的利潤來源,捆綁營銷就又捲土重來了。但是,客戶和銀行處於嚴重的不對等地位,銀行是店大欺客,即便你對它進行投訴了,銀行也會以員工解釋不清為由撇掉責任。
監管部門並不是不知曉這些情況的存在,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監管能採取的辦法無非是對其罰款,責令其改正。但是,銀保監會並不能強迫銀行貸款,銀行可以打著客戶信用評分不足、加強風控的名義拒絕貸款。說白了,還是緣於銀行業在中國是一個半壟斷的行業,競爭不充分,銀行之所以敢明目張膽的這麼幹,就是結起了利益聯盟。因此,還是只有打破壟斷,深化市場化改革,准許外資銀行和民營銀行大批次的設立,透過充分競爭才能解決這一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