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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158134898603

    我在分手後曾經兩次再遇到前任,第一次更多的是苦澀,而第二次感覺已經很平淡。分手後的第一次見面,在回家的路上,他身邊已經有了其他姑娘,兩個人說說笑笑,很甜蜜,女孩子長得也很漂亮,說不出內心是什麼感覺,總覺得心裡澀澀的,有點難受。第二次見面,是在週末和朋友一起去一個精品店,他好像是去買禮物,碰到了,覺得很尷尬,只是一愣,然後彼此打了個招呼,就立馬轉身走了,感覺心裡空落落的,似乎有什麼已經在時間的流逝中慢慢的淡了。

    其實已經知道我們沒有繼續的可能了,再見到他依然會覺得心裡有什麼東西丟了,找不回來了。經常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我覺得對於前任的話,在我的愛情觀裡,就算是是見到了頂過就是會打個招呼,不討厭,不喜歡。因為是她曾經出現在我生活裡,並且在當時的時候,佔據我生活中大部分的時間,我也會因為她輾轉反側睡得不好,吃的不好,我接受我愛過她的事實,但他只是以前,再也不會看到她心亂如麻了,曾經再好也是過去了不是嗎?或許以後,你身邊的人不是我,我身邊的人也不是你,其實這並不是一件憂傷的事情,而是一件值得我去回憶的事情。

    其實不僅僅是我,你們也一樣,分手後就應該斷絕任何關係,斷絕任何的聯絡,不再相見,就算相見了,也是一笑而過。但是如果分手前對方做了不能原諒的事,對自己造成了傷害,而導致分手,餘生裡都不想再見面,再次見面,連說句話,打聲招呼的想法都不會再有了,不會報復,也不原諒,就這樣。人如果沒點個性,沒有血性,壞人就很猖狂。我們溫柔相對那些對我們一往情深的人,惺惺相惜的人,一生珍愛的人。

    不用再糾結於前任了,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會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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