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敬之
弘時之死,是有爭議的,究竟是被雍正處死,還是抑鬱而終,各說紛紜。
參與編修《清史稿》的唐邦治,首先提出雍正殺子說:“皇三子弘時……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深刻,以年少放縱,行事不謹,削宗籍死,年二十四歲。”弘時被除宗、處死。雍正“十三年十月高宗即位,追覆宗籍”。
但是,《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二十六輯,卻記載莊親王允祿等遵乾隆旨意,為弘時之死做說明:“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奉旨:弘時為人,斷不可留於宮庭,是以令為允禩之子。今允禩緣罪撤出黃帶,玉牒內已除其名,弘時豈可不撤黃帶。著即撤其黃帶,交與允裪,令其約束養贍。臣等查三阿哥從前原因阿其那獲罪株連,於本身獲罪撤去黃帶者不同。”
弘時於雍正四年二月,被雍正逐出紫禁城,過繼給允禩為子。應該是在雍正同允禩矛盾激化時,弘時站到了皇父的對立面,因而激怒雍正與其斷絕父子之情,將他送給政敵做兒子。這也是雍正一大絕情。
雍正四年二月,被授為民王的允禩,遭革爵除宗,改名阿其那,作為其繼子的弘時,不再是三阿哥,也會連帶被除宗。七個月後,允禩死於非命,然弘時卻在允裪的約束和贍養下,活到了第二年八月。雍正大權在握,且早將弘曆秘密建儲,再沒有必要處死與允禩有聯絡、同弘曆有爭儲的弘時。
畢竟他們是父子。雍正子嗣存活不多,且在潛邸時,雍正很看著弘時,曾對四川總督年羹堯沒有對弘時大婚祝賀之舉,還特地去信痛斥了一番。
向敬之
弘時之死,是有爭議的,究竟是被雍正處死,還是抑鬱而終,各說紛紜。
參與編修《清史稿》的唐邦治,首先提出雍正殺子說:“皇三子弘時……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深刻,以年少放縱,行事不謹,削宗籍死,年二十四歲。”弘時被除宗、處死。雍正“十三年十月高宗即位,追覆宗籍”。
但是,《宮中檔雍正朝奏摺》第二十六輯,卻記載莊親王允祿等遵乾隆旨意,為弘時之死做說明:“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奉旨:弘時為人,斷不可留於宮庭,是以令為允禩之子。今允禩緣罪撤出黃帶,玉牒內已除其名,弘時豈可不撤黃帶。著即撤其黃帶,交與允裪,令其約束養贍。臣等查三阿哥從前原因阿其那獲罪株連,於本身獲罪撤去黃帶者不同。”
弘時於雍正四年二月,被雍正逐出紫禁城,過繼給允禩為子。應該是在雍正同允禩矛盾激化時,弘時站到了皇父的對立面,因而激怒雍正與其斷絕父子之情,將他送給政敵做兒子。這也是雍正一大絕情。
雍正四年二月,被授為民王的允禩,遭革爵除宗,改名阿其那,作為其繼子的弘時,不再是三阿哥,也會連帶被除宗。七個月後,允禩死於非命,然弘時卻在允裪的約束和贍養下,活到了第二年八月。雍正大權在握,且早將弘曆秘密建儲,再沒有必要處死與允禩有聯絡、同弘曆有爭儲的弘時。
畢竟他們是父子。雍正子嗣存活不多,且在潛邸時,雍正很看著弘時,曾對四川總督年羹堯沒有對弘時大婚祝賀之舉,還特地去信痛斥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