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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134546918508

      NBA比賽分為:常規賽和季後賽兩大部分。常規賽自每年的11月初開始,至次年的4月20日左右結束。季後賽從4月下旬開始進行,直到6月中旬決出總冠軍為止。   NBA的常規賽比賽採用主客場制,29支球隊在常規賽賽季共要進行1189場比賽,每個球隊在常規賽中參加的比賽場次數都是82場。   不過常規賽中各球隊相互間的比賽場數不等。同一聯盟且同一賽區的球隊之間進行兩主、兩客,共4場的比賽;不同聯盟間的球隊之間進行一主、一客,共兩場的比賽;同一聯盟不同賽區的兩支球隊間進行2到3場比賽,這一比賽數目各隊不同,但可保證各隊參加常規賽的總場次是82場比賽。   常規賽結束後,按照比賽勝率(勝率=獲勝場數/82)的高低排出東、西部聯盟的前8名球隊,這16支隊伍將獲得參加季後賽的資格。季後賽首先在東西兩聯盟內部進行,對陣形式為;第1對第8,第3對第6,第2對第7,第4對第5。季後賽採取淘汰制,第一和第二輪都採用5戰3勝制,哪支球隊先獲得3常比賽的勝利即可淘汰對手。比賽根據2,2,1原則排定主客場,即常規賽排名靠前的球隊將獲得,最先兩個和最後一個三個主場的優勢,(先打兩個主場、再打兩個主場、最後一場回主場)。   常規賽第三輪(即東、西部聯盟決賽)和東西部聯盟冠軍參加的NBA總決戰採用7戰4勝制,主客場則根據2,3,2原則排定。   常規賽排名規則   東部西部的前八名進入季後賽,其中同一聯盟三個分割槽的三個第一名按成績先後分居本聯盟的前三甲,剩下的五支球隊按各自戰績排定名次。也就是說即使有一個賽區裡五支全是爛隊,但他們至少會有一隊進入季後賽,而且至少是第三名。而其它賽區的第二名以下的球隊,不管戰績再好,也只能爭四名以後的排位了!   在季後賽中決定主場優勢的依據是戰績,而不是排名。就是說第三對第六的時候,如果第三的戰績還不如第六,那就是第六有主場優勢。   第一種情況:戰績相同的只有兩支隊伍時,依次按以下依據排名:   1. 相互之間戰績好的居前(比如火箭和掘金現在是1:1,還剩下一場是火箭主場,只要火箭贏了,火箭和掘金戰績相同時還是火箭排名在先)。   2. 在賽區中的勝率高的居前(只在兩隊同屬一賽區時適用,比如火箭和灰熊有可能會用到這一條)。   3. 在各自聯盟中的勝率高的居前(比如國王和火箭打成2:2平,但國王現在對西部球隊的26勝22負就落後於火箭的28勝19負,所以國王和火箭戰績相同的話,還是火箭排前面)。   4. 與所在聯盟的的其他球隊交手的勝率高的居前。   5. 與另一個聯盟的已獲季後賽資格球隊交手的勝率高的居前。   6. 常規賽所有比賽淨勝分(得失分差)高的居前。   第二種情況:當三隊以上勝場差相同時,依次按以下依據排出先後:   1. 相互之間戰績好的居前(比如上賽季火箭能提前宣佈進入季後賽,就是因為火箭在火箭、掘金、爵士三支球隊間的相互戰績中最好)。   2. 在賽區中的勝率高的居前(各隊同屬一賽區時適用)。   3. 在各自聯盟中的勝率高的居前。   4. 與所在聯盟的已獲得季後賽資格球隊交手的勝率高的居前。   5. 常規賽所有比賽淨勝分(得失分差)高的居前。   常規賽三項新規則   從2006~2007賽季開始,在NBA常規賽季中同一聯盟裡成績最好的兩個隊將不必擔心會在季後賽過早遭遇。   這是NBA董事會2006年8月2日修改的3項規則之一。另外兩項是,增加季後賽各參賽隊的球員名單和縮短暫停時間。   在前兩個賽季中,東、西聯盟中凡獲常規賽季賽區第一名的隊,全部以種子身份進入季後賽,結果就出現了上賽季同在西南賽區的馬刺和小牛這兩支西部成績最好的隊,在季後賽半決賽中就過早相遇的情形。   而從下賽季開始,季後賽東、西兩聯盟的各4個種子隊,即常規賽季各賽區第一名和一個成績最好的第二名,將按照成績排列其種子順序。這樣做顯然可以避免類似上賽季馬刺和小牛早在聯盟決賽前就遭遇的不合理情形。   季後賽各隊的球員名單將從原來的13位增加到15位。不過,每場比賽可以上場的球員仍然是12位。這個變化使球隊在季後賽使用球員的空間,將比在常規賽中更大、更靈活。   關於暫停的規則變化是,無論常規或加時賽期間,任何隊如果在比賽終場前的最後2分鐘仍有2個60秒鐘的暫停,則其中1次暫停時間從60秒縮短為20秒。此外,任何隊在加時賽中將擁有2次60秒、1次20秒暫停,而不是過去那種3次暫停時間都是60秒。   NBA負責球賽執行的執行副Quattroporte斯圖·傑克遜說,新的暫停規則旨在加快臨近比賽結束時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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