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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善之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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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根據高速公路管理辦法,高速公路都有限高速標誌。如果超速10%以內一般不處罰。超20%以內扣3分罰200元。20%以上扣6分,200元。50%以上,扣12分,罰200元。這個大家非常清楚。但注意,高速公路也有限低速的。一般車輛如果最高時速低於60公里/小時是不允許上高速的。
如果低於最低60的20%要扣3分,罰200。很多人只注意限高速未注意限低速。因為是高速單向封閉行駛車道,所以規定最低不能低60公里/小時。
現在是掛車在高速公路以25公里的時速行駛,而導致後車追尾。責任怎麼劃分呢?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方面回答。
首先,高速公路有緊急情況,比如說前方堵車,修路,或者霧天,雨雪天等車速行駛速度較慢,後車追尾,那麼後車全責。前車不負任何責任。
2017年在湖北境內武黃高速發生一起類似事故,前方由於修路,車速較慢,一小車降速後行駛,被後方一大巴直接追尾,導致小車後座人員死亡,這起事故被判大巴全責。
第二種情況。掛車由於車況問題或者其它原因在行車道或超車道低速行駛,一旦被追尾,應該會判次責。後車主責。
這裡主要是後車未保持車距,而前車未按最低限速行駛,如果車況有問題應該迅速駛離高速。或者駛入應急車道,做好防護措施,立即報警。
責任劃分後,掛車低於最低限速行駛,肯定另外接受扣分,罰款處罰。
另外,如果前車有故意別車之嫌,只要後車有行車記錄儀的證據,那麼前車會判全責的。不過這種情況較少。
實際情況是後車未保持足夠安全距離而追尾,即使前車有過錯,後車也應負主責,前車負次責。前車違法另外處罰。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如果有,這種情況是非常罕見的!至少我跑這麼多年沒有見過!出法律法規上講,這個速度已經違法了!國內沒有任何一條高速公路規定,可以以25公里的時速在高速上行駛!他出現這種情況,有可能是車輛故障了,如果是這樣,他應該用一些應急辦法,比如:就近駛離高速、緊急停車,等待救援等等!而不是繼續低速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後車追尾他,理論上他是全責!當然,也要看實際情況。當時的路況、天氣、車輛和駕駛人員的合法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