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局規定的教職工崗位設定及工作量標準
(一)教職工崗位設定
學校的教職工型別主要包括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等崗位。
教師:指學校中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
職員:指學校校長及工作機構中或管理崗位上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教學輔助人員:指學校中從事教學實驗和圖書、電教、計算機管理以及衛生保健等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
工勤人員:指學校中從事後勤服務的工人。
(二)教職工工作量標準
1、專任教師:
(1)高中教師10~14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週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週12節,音樂、體育、美術每週14節;
(2)初中教師12~16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週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週14節,音樂、體育、美術每週16節;
(3)小學教師16~22節,其中語文、數學每週16節,其他專任教師每週22節。
2、其他學科教師
周課時數折算標準及學校管理人員、職員的工作量由學校根據滿負荷原則,結合實際確定。
3、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內設機構的負責人
必須兼課,工作量要達到規定要求。
4、其他管理人員、黨群組織負責人
由專任教師兼任,做到一人多崗。
(三)標準工作量
教師在五個工作日內的基礎工作量為折算後的16個標準課時量。
(四)浮動工作量
浮動工作量=備課時數(教案數)×0.2+跨頭課時+老年補助課時。
跨頭課時是指跨頭(含跨年級、跨學科)課時數應適當增計工作量。
老年補助課時是指男55~56週歲、女50~51週歲,每週可享受4節標準課時。男57~58週歲、女52~53週歲,每週可享受6節標準課時。男59~60週歲、女54~55週歲,每週可享受8節標準課時。
(五)管理人員周工作量
周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調節課時
02我校教職工的課時工作量計算辦法
根據教育和體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指導意見》,結合學校實際,對任課教師的工作量核算規定如下:
任課教師周工作量M=教學工作量+辦公工作量+浮動工作量
任課教師工作量實際得分F=16+4*(M-16)/(M年級最高值-16)
說明:縣教育和體育局規定任課教師的基礎工作量為16個標準課時量,係數16和4為區分度。
(一)教學工作量
教學工作量=班周授課節數*代課班級數+周教案數+周晚自習輔導節數+週六週日輔導節數
說明:自習和輔導只看節數,同時輔導多個班級的不加倍;跨年級代課的,授課節數和教案數分別計算再相加;週六、週日輔導由年級根據實際記錄統計計入。
(二)辦公工作量
辦公工作量=(40-周授課節數)/4
(三)浮動工作量
浮動工作量=跨頭課時+老年補助課時+管理工作量+兼職工作量+考試工作量
1.跨頭課時:跨科類(指跨普通班、美術班、春考班教學或者跨年級教學)每週增加所跨科類備課課時的1/5。
2.老年補助課時:指男55~56週歲、女50~51週歲,每週可享受4節標準課時。男57~58週歲、女52~53週歲,每週可享受6節標準課時。男59~60週歲、女54~55週歲,每週可享受8節標準課時。具有高階職稱60週歲退休的女教師參照男教師的標準執行。
3.管理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調節課時,具體標準如下:
4.兼職工作量
各社團每週開展活動時要做好活動記錄,到團委進行登記備案。學期末由團委負責人出具社團活動次數,並摺合成周課時數,每次摺合係數為0.5。
文學社每學期刊出3期社刊,指導教師每週計3課時;心理諮詢中心成員值班1小時摺合1課時,學期末按實際值班時間計算。
電教中心成員(會務音響組)參與會務音響服務工作,按1小時摺合1課時的標準,學期末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資訊科技學科教師維護機房按工作1小時摺合1課時的標準,學期末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5.考試工作量
考試工作量=(教體局組織的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量+學校組織的考試工作量)/學期週數
根據教發[2018]21號檔案精神,參加中考、高考、學業水平考試、期中考試、期末考試監考或者考務的人員,按照考試時間的3倍計入工作量。參加學校組織的月考監考工作,將所監考各場次總時間,按40分鐘一節課摺合出課時數。
教體局規定的教職工崗位設定及工作量標準
(一)教職工崗位設定
學校的教職工型別主要包括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等崗位。
教師:指學校中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
職員:指學校校長及工作機構中或管理崗位上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
教學輔助人員:指學校中從事教學實驗和圖書、電教、計算機管理以及衛生保健等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
工勤人員:指學校中從事後勤服務的工人。
(二)教職工工作量標準
1、專任教師:
(1)高中教師10~14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週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週12節,音樂、體育、美術每週14節;
(2)初中教師12~16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週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週14節,音樂、體育、美術每週16節;
(3)小學教師16~22節,其中語文、數學每週16節,其他專任教師每週22節。
2、其他學科教師
周課時數折算標準及學校管理人員、職員的工作量由學校根據滿負荷原則,結合實際確定。
3、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內設機構的負責人
必須兼課,工作量要達到規定要求。
4、其他管理人員、黨群組織負責人
由專任教師兼任,做到一人多崗。
(三)標準工作量
教師在五個工作日內的基礎工作量為折算後的16個標準課時量。
(四)浮動工作量
浮動工作量=備課時數(教案數)×0.2+跨頭課時+老年補助課時。
跨頭課時是指跨頭(含跨年級、跨學科)課時數應適當增計工作量。
老年補助課時是指男55~56週歲、女50~51週歲,每週可享受4節標準課時。男57~58週歲、女52~53週歲,每週可享受6節標準課時。男59~60週歲、女54~55週歲,每週可享受8節標準課時。
(五)管理人員周工作量
周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調節課時
02我校教職工的課時工作量計算辦法
根據教育和體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指導意見》,結合學校實際,對任課教師的工作量核算規定如下:
任課教師周工作量M=教學工作量+辦公工作量+浮動工作量
任課教師工作量實際得分F=16+4*(M-16)/(M年級最高值-16)
說明:縣教育和體育局規定任課教師的基礎工作量為16個標準課時量,係數16和4為區分度。
(一)教學工作量
教學工作量=班周授課節數*代課班級數+周教案數+周晚自習輔導節數+週六週日輔導節數
說明:自習和輔導只看節數,同時輔導多個班級的不加倍;跨年級代課的,授課節數和教案數分別計算再相加;週六、週日輔導由年級根據實際記錄統計計入。
(二)辦公工作量
辦公工作量=(40-周授課節數)/4
(三)浮動工作量
浮動工作量=跨頭課時+老年補助課時+管理工作量+兼職工作量+考試工作量
1.跨頭課時:跨科類(指跨普通班、美術班、春考班教學或者跨年級教學)每週增加所跨科類備課課時的1/5。
2.老年補助課時:指男55~56週歲、女50~51週歲,每週可享受4節標準課時。男57~58週歲、女52~53週歲,每週可享受6節標準課時。男59~60週歲、女54~55週歲,每週可享受8節標準課時。具有高階職稱60週歲退休的女教師參照男教師的標準執行。
3.管理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調節課時,具體標準如下:
4.兼職工作量
各社團每週開展活動時要做好活動記錄,到團委進行登記備案。學期末由團委負責人出具社團活動次數,並摺合成周課時數,每次摺合係數為0.5。
文學社每學期刊出3期社刊,指導教師每週計3課時;心理諮詢中心成員值班1小時摺合1課時,學期末按實際值班時間計算。
電教中心成員(會務音響組)參與會務音響服務工作,按1小時摺合1課時的標準,學期末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資訊科技學科教師維護機房按工作1小時摺合1課時的標準,學期末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5.考試工作量
考試工作量=(教體局組織的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量+學校組織的考試工作量)/學期週數
根據教發[2018]21號檔案精神,參加中考、高考、學業水平考試、期中考試、期末考試監考或者考務的人員,按照考試時間的3倍計入工作量。參加學校組織的月考監考工作,將所監考各場次總時間,按40分鐘一節課摺合出課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