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與人交談,對他人的每一句話都隨聲附和,不說一個“不”字,久而久 之,不免會被人認為是滑頭。那種到處隨聲附和而無主見者,也是沒有人看得 起的。
那麼,怎樣才能懇切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而又不得罪人呢?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得罪人的不一定是我們的意見本身,而可能是我們對別 人提出意見時的態度。
如果我們細心地觀察社會和人生,就會發現,只要我們的方 法得體,儘管意見相左,也不會得罪他人,而且還可能大受歡迎,使人有“與君一席 談,勝讀十年書”之感。相反,如果我們在表示不同意見時,把自己的意見視作絕對 正確的,而把別人的意見視為愚蠢幼稚、荒誕無稽的,那就會嚴重傷害別人。
其次,我們在表達自己的意見的時候,要承認自己的意見也可能有錯。我們不 能強迫別人立刻接受和相信我們的意見,而要允許別人考慮我們的意見。若要別 人也像我們自己一樣相信我們的意見,我們就必須給對方充分的論據,使之有足夠 的理由相信我們的意見,既不盲從,也不武斷。
再次,我們還要表示願意考慮別人和我們不同的意見,請對方提出更多的說 明、解釋和證明。假使別人能夠使我們相信他的意見,那我們就應表示立即拋棄自 己原來的看法。這樣,一方面老老實實地說出自己真正的看法,一方面又誠誠懇懇 地尊重別人的思考能力,才是最理想的表達不同意見的方式。
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往往是建立在否定他人意見之上的,如果方法不巧妙,很可 能會使人處於尷尬境地,甚至得罪了人。這裡介紹幾種提出不同意見的方法。
1。 兩分法用辯證的觀點先肯定對方的意見有合理的因素,再提出自己的不 同意見。比如“你剛才提出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是一種辦法,但我以為還是…… 更好”。
接著,具體說明理由。這樣可避免使人難堪。
2。 商量法儘量用商討或詢問的口吻,不用命令或過於絕對的語氣。比如: “你的意見是這樣,我覺得是不是可以那樣?說不定那樣更好,你再想想。”或者 “我們能不能換一個角度來考慮?你看那樣行不行?”先商量,當對方仍堅持己見 時,你再用堅定的語氣也不遲。
3。 析弊法肯定對方的觀點是一個方法,然後由其推匯出可能產生的不良後 果,在此基礎上,再提出自己的意見。當然分析對方意見的弊端要實事求是,有理 有據。
4。 藉助法有時,自己直接說出不同意見比較為難,譬如面對的是老師、長輩 或上級。可藉助同類型的,對方也熟悉、或已明確了的事例來替代自己的意見,也 即用事實說話。
如果我們與人交談,對他人的每一句話都隨聲附和,不說一個“不”字,久而久 之,不免會被人認為是滑頭。那種到處隨聲附和而無主見者,也是沒有人看得 起的。
那麼,怎樣才能懇切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而又不得罪人呢?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得罪人的不一定是我們的意見本身,而可能是我們對別 人提出意見時的態度。
如果我們細心地觀察社會和人生,就會發現,只要我們的方 法得體,儘管意見相左,也不會得罪他人,而且還可能大受歡迎,使人有“與君一席 談,勝讀十年書”之感。相反,如果我們在表示不同意見時,把自己的意見視作絕對 正確的,而把別人的意見視為愚蠢幼稚、荒誕無稽的,那就會嚴重傷害別人。
其次,我們在表達自己的意見的時候,要承認自己的意見也可能有錯。我們不 能強迫別人立刻接受和相信我們的意見,而要允許別人考慮我們的意見。若要別 人也像我們自己一樣相信我們的意見,我們就必須給對方充分的論據,使之有足夠 的理由相信我們的意見,既不盲從,也不武斷。
再次,我們還要表示願意考慮別人和我們不同的意見,請對方提出更多的說 明、解釋和證明。假使別人能夠使我們相信他的意見,那我們就應表示立即拋棄自 己原來的看法。這樣,一方面老老實實地說出自己真正的看法,一方面又誠誠懇懇 地尊重別人的思考能力,才是最理想的表達不同意見的方式。
不同的意見和觀點往往是建立在否定他人意見之上的,如果方法不巧妙,很可 能會使人處於尷尬境地,甚至得罪了人。這裡介紹幾種提出不同意見的方法。
1。 兩分法用辯證的觀點先肯定對方的意見有合理的因素,再提出自己的不 同意見。比如“你剛才提出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是一種辦法,但我以為還是…… 更好”。
接著,具體說明理由。這樣可避免使人難堪。
2。 商量法儘量用商討或詢問的口吻,不用命令或過於絕對的語氣。比如: “你的意見是這樣,我覺得是不是可以那樣?說不定那樣更好,你再想想。”或者 “我們能不能換一個角度來考慮?你看那樣行不行?”先商量,當對方仍堅持己見 時,你再用堅定的語氣也不遲。
3。 析弊法肯定對方的觀點是一個方法,然後由其推匯出可能產生的不良後 果,在此基礎上,再提出自己的意見。當然分析對方意見的弊端要實事求是,有理 有據。
4。 藉助法有時,自己直接說出不同意見比較為難,譬如面對的是老師、長輩 或上級。可藉助同類型的,對方也熟悉、或已明確了的事例來替代自己的意見,也 即用事實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