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所指的是銀行網路支付系統所存在的安全漏洞或不足,所可能引發的損失。網路支付是依
賴於網路環境而得以完成的,故而,資訊系統之中,在技術或者管理上所出現的問題,將會構成嚴重的
系統風險。當系統同交易方進行資訊傳輸時,若系統與交易方的終端不相容或出現故障,則會出現傳輸
中斷或速度降低的問題。除此以外,若是電腦宕機、磁碟破壞、病毒侵入等問題,都會產生系統風險。
在未來大部分的交易支付都將會依賴於網路進行,因系統本身侷限性而存在的風險,勢必將會妨礙到網
絡支付的順利進行。2004 年時曾出現了一個稱為“網銀大盜”的木馬,其輕易突破了銀行系統,並竊取
了使用者的賬號、密碼,這極大的妨礙了網路支付的順利發展。
2. 人為風險
人為風險所指的是在交易之中,個人因素所導致的密碼及其他重要資訊的洩露所產生的風險。大多
數金融機構基於成本考慮,會尋求外部力量的幫助來解決營運中的技術或管理問題。這是一種雙刃劍的
做法,解決自身問題的同時也將自己暴露在於風險之中。
1) 金融機構外部風險
駭客通常會採用 IP 地址欺騙、篡改使用者資料等等的技術來達到自己非法牟利的目的。駭客會將自己
偽裝成某一臺受到信任的主機,向其他主機發送含有病毒的資訊包,或是在郵件伺服器中冒名他人資訊。
較為常見的駭客侵襲方法還有拒絕服務攻擊、同步攻擊、網頁欺騙等等。手段多樣,且不斷翻新,讓人
防不勝防。
一些電腦高手所設計的病毒與木馬是網路支付安全之中的一個巨大威脅。各大網站甚至一些知名網
站也難以倖免的被安放有後門。這些駭客程式不僅會破壞電腦系統,還會盜取當事人的賬戶資訊等敏感
內容檔案,對人們網上支付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美國的銀行賬戶,每年在網路上損失的總金額高達 6000
萬美元,與此同時企圖進行的電子盜竊案的總數更是到達了 5~100 億美元,持械劫匪搶銀行的平均作案
值能達到 1500 美元,“電子扒手”的平均作案值則能夠達到 25 萬美元。
2) 金融機構內部風險
對於網路支付行業的從業人員方面的管理,是網路支付安全之中相對薄弱的一環,這一群體具體掌
握著網路支付流程之中的各環節,網路認證、防火牆等等方面的工作都是由這些從業人員來完成的。目
前國內的網路支付案件不少是由於內部人員所引起的,有逐步上升的一個趨勢。網路支付的安全保護系
統被從業人員自內部“攻破”之後,無論是多麼先進的技術手段也都無能為力。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被稱之為違約風險,所指的是網上支付中各交易方無法或未能履行約定義務而造成經濟
損失的風險。
1) 買方失信
買方違約的情況。以資金角度出發,雖然買方不履約,未必會造成賣方或第三方企業的資金損失。
不過,這樣會增大支付企業的營運成本和信用成本,低信用度使用者的比重將增大,各類風險都會有所增
易、洗錢等等問題。
2) 賣方失信
賣方提供不出與買家商定的產品,不能以預定時間送達到客戶手中,這將會引起買方的相關損失,
如退貨的相關費用、與賣方交涉所產生的時間成本及其他費用,賣方自身的運營成本和誠信成本大幅增
加,造成信譽的極大損失。
3) 銀行失信
銀行在遲延結算或是非本行銀行卡交易時發生拒付,遲延結算等等問題將會產生資金流動性風險。
網上銀行以遠端通訊為方法,經由信用認證相關程式對借款者的信用進行自己的風險評估,這可能會增
加網上銀行自身的信用風險。借款人未必會履行電子貨幣的借貸所應當承擔的義務,也可能由於借貸人
評估系統不夠健全,進而造成信用評估產生失誤,引起銀行的誤判。
4. 運營風險
從銀行角度出發,此類風險所指主要是交易的處理、流程管理中的失誤或者是與貿易伙伴之間關係
的破裂而造成的損失,產品在特性或設計上存在不合理之處、員工服務漫不經心,亦或者是對特定客戶
不能提供應有的專業服務而產生客戶流失等原因而引起的銀行損失。業務賬目記錄錯誤、資訊交流之中
存在錯誤資訊、沒批准而擅自賬戶錄入、未得到客戶允許就進行的交易、交割過程中產生的失誤等原因
所產生的各類損失,產品自身的功能欠缺、強行進行銷售、對敏感問題的隱而不發、不當的客戶建議、
職員操作過程中的粗心、廣告內容缺乏合理性、交易的不合理性、銷售過程中的歧視態度等等問題,導
致與客戶之間的一個信託關係發生破裂、合同關係發生破裂、客戶關係發生破裂,進而造成的各類重大
損失。
1. 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所指的是銀行網路支付系統所存在的安全漏洞或不足,所可能引發的損失。網路支付是依
賴於網路環境而得以完成的,故而,資訊系統之中,在技術或者管理上所出現的問題,將會構成嚴重的
系統風險。當系統同交易方進行資訊傳輸時,若系統與交易方的終端不相容或出現故障,則會出現傳輸
中斷或速度降低的問題。除此以外,若是電腦宕機、磁碟破壞、病毒侵入等問題,都會產生系統風險。
在未來大部分的交易支付都將會依賴於網路進行,因系統本身侷限性而存在的風險,勢必將會妨礙到網
絡支付的順利進行。2004 年時曾出現了一個稱為“網銀大盜”的木馬,其輕易突破了銀行系統,並竊取
了使用者的賬號、密碼,這極大的妨礙了網路支付的順利發展。
2. 人為風險
人為風險所指的是在交易之中,個人因素所導致的密碼及其他重要資訊的洩露所產生的風險。大多
數金融機構基於成本考慮,會尋求外部力量的幫助來解決營運中的技術或管理問題。這是一種雙刃劍的
做法,解決自身問題的同時也將自己暴露在於風險之中。
1) 金融機構外部風險
駭客通常會採用 IP 地址欺騙、篡改使用者資料等等的技術來達到自己非法牟利的目的。駭客會將自己
偽裝成某一臺受到信任的主機,向其他主機發送含有病毒的資訊包,或是在郵件伺服器中冒名他人資訊。
較為常見的駭客侵襲方法還有拒絕服務攻擊、同步攻擊、網頁欺騙等等。手段多樣,且不斷翻新,讓人
防不勝防。
一些電腦高手所設計的病毒與木馬是網路支付安全之中的一個巨大威脅。各大網站甚至一些知名網
站也難以倖免的被安放有後門。這些駭客程式不僅會破壞電腦系統,還會盜取當事人的賬戶資訊等敏感
內容檔案,對人們網上支付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美國的銀行賬戶,每年在網路上損失的總金額高達 6000
萬美元,與此同時企圖進行的電子盜竊案的總數更是到達了 5~100 億美元,持械劫匪搶銀行的平均作案
值能達到 1500 美元,“電子扒手”的平均作案值則能夠達到 25 萬美元。
2) 金融機構內部風險
對於網路支付行業的從業人員方面的管理,是網路支付安全之中相對薄弱的一環,這一群體具體掌
握著網路支付流程之中的各環節,網路認證、防火牆等等方面的工作都是由這些從業人員來完成的。目
前國內的網路支付案件不少是由於內部人員所引起的,有逐步上升的一個趨勢。網路支付的安全保護系
統被從業人員自內部“攻破”之後,無論是多麼先進的技術手段也都無能為力。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被稱之為違約風險,所指的是網上支付中各交易方無法或未能履行約定義務而造成經濟
損失的風險。
1) 買方失信
買方違約的情況。以資金角度出發,雖然買方不履約,未必會造成賣方或第三方企業的資金損失。
不過,這樣會增大支付企業的營運成本和信用成本,低信用度使用者的比重將增大,各類風險都會有所增
易、洗錢等等問題。
2) 賣方失信
賣方提供不出與買家商定的產品,不能以預定時間送達到客戶手中,這將會引起買方的相關損失,
如退貨的相關費用、與賣方交涉所產生的時間成本及其他費用,賣方自身的運營成本和誠信成本大幅增
加,造成信譽的極大損失。
3) 銀行失信
銀行在遲延結算或是非本行銀行卡交易時發生拒付,遲延結算等等問題將會產生資金流動性風險。
網上銀行以遠端通訊為方法,經由信用認證相關程式對借款者的信用進行自己的風險評估,這可能會增
加網上銀行自身的信用風險。借款人未必會履行電子貨幣的借貸所應當承擔的義務,也可能由於借貸人
評估系統不夠健全,進而造成信用評估產生失誤,引起銀行的誤判。
4. 運營風險
從銀行角度出發,此類風險所指主要是交易的處理、流程管理中的失誤或者是與貿易伙伴之間關係
的破裂而造成的損失,產品在特性或設計上存在不合理之處、員工服務漫不經心,亦或者是對特定客戶
不能提供應有的專業服務而產生客戶流失等原因而引起的銀行損失。業務賬目記錄錯誤、資訊交流之中
存在錯誤資訊、沒批准而擅自賬戶錄入、未得到客戶允許就進行的交易、交割過程中產生的失誤等原因
所產生的各類損失,產品自身的功能欠缺、強行進行銷售、對敏感問題的隱而不發、不當的客戶建議、
職員操作過程中的粗心、廣告內容缺乏合理性、交易的不合理性、銷售過程中的歧視態度等等問題,導
致與客戶之間的一個信託關係發生破裂、合同關係發生破裂、客戶關係發生破裂,進而造成的各類重大
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