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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舞風花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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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丹151014015
黛玉是賈府收養的孤女,與寶玉三春同等待遇,寶玉三春一定也是與黛玉一樣的賈府會例行為他們過生日,這很正常進行的事情。
薛寶釵是經濟獨立、居住獨立的親戚家的女兒,老祖宗賈母親自捐資為寶釵過生日,當然是特別的待遇,是表示賈母喜愛寶釵“穩重和平”,也是表達賈母對薛家特別友好的方式。
第二十九回、薛蟠過生日請賈母和賈府中人都去薛家參加生日宴,說明薛家子女的生日原該薛家自家來辦的。寶釵是女兒、薛家也比較低調,又是在京都投靠借住在屬於賈府的獨立宅院內,之前沒有為女兒寶釵公開請客辦過生日宴也正常。
薛家最初住梨香院,一切費用自理、生意自家的、下人夥計自家的,獨立院門直通街市。賈府修建大觀園時,薛家搬出梨香院,住到大觀園外東北角的一處完全獨立院落位置上更加獨立了,這時薛家與賈府只能算是就近居住了。
“元妃省親”後的第六天正月二十一賈母主持為寶釵過十五歲生日,明顯是為了向薛家示好。寶釵生日之後幾天不出正月,元妃就下旨邀寶釵和眾姐妹即賈府中“四個女孩兒”三春黛玉一起搬入大觀園了,賈母倒是很有可能是更早知道了賈元春的心意,所以給寶釵過生日提前預熱一下。賈母為鳳姐過生日採取的是眾籌方式,當然是為了“閒取樂”偶爾為之。如果非要說賈母有什麼用意的話,那也是因為鳳姐是賈母十分鐘意的管家孫媳婦兒,讓大家眾籌為鳳姐慶生,無非是有親自出面為鳳姐撐腰的意思。
想不到樂極生悲,鳳姐正得意時卻觸了大黴頭,撞上賈璉剩機帶了鮑兒家的上了鳳姐屋裡的床,鬧得打打殺殺的不可開交。賈府在“元妃省親”的巨大虛榮之下,內部的混亂荒淫敗相一天天的更加顯露出來了。
寶玉扮演順帝和康帝兩個角色,因此,寶玉有兩個生日。
四月二十六日送花神那天,寶玉跟探春提到鞋子的事時,曾說:我就回說是前兒我生日,是舅母給的。寶玉此言露出大寶玉的生日是在四月二十六日以前。查閱可知,順帝的生日是三月十五日。因此,作者特將葫蘆廟著火(南直招禍)燒到甄士隱家的日子設定為三月十五日。再查可知,小寶玉的生日就是五月四日,正是盪鞦韆、鬥草的時候。即便不查閱史料,從作品裡面給出的一些線索,同樣可以算出大寶玉和小寶玉的生日。(我曾算過,還發過貼子,不再重複。)
作品第六十二回和第六十三回,先寫出小寶玉的生日,然後,再將大寶玉的生日與小寶玉的生日融合。這個問題,作品裡面非常明顯,細讀細思並不難發現。
作品沒寫賈母為寶玉過生日,是因老太妃薨逝、賈敬賓天(假盡)等大事,均與大寶玉出家相關。所以,作者特將老太妃葬禮安排到寶玉生日前,將賈敬賓天安排在寶玉生日後,將三件大事連成一條線來寫。
作品寫寶玉生日時,賈母等上層主子都去參加國葬送殯了,就沒法給寶玉過生日了。賈母等原打算送殯時間只去個把月,可前後去了三個月左右(作者刻意將時間打亂)。
小寶玉過生日時,寶琴、鳳姐等已送了生日禮物。但是,元春、寶釵、湘雲、黛玉、李紈(當時已成李氏,即:李逝)等都沒生日禮物,很明顯,作者已將順康兩朝的人物作兩套班子區分開來。探春提到各人生日之後,第一套班子的人員方才集中,這幾人集中之後,作品便大寶玉的生日融入小寶玉生日這一天來寫(傳他即傳我)。
賈母不給黛玉過生日,是因黛玉就是一個賈玉,薛妹妹才是甄玉。黛玉跟賈母,既不沾親,也不帶故,賈母也就懶得替他過生日。賈母不替黛玉過生日,是作者不寫之寫。黛玉身體弱,經常生病,不是身體馬虎,那是“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風刀霜劍嚴相逼”的時症。我不想再手寫了,看以下幾條批語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