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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42324948663

    根據加拿大海關規定,加拿大對攜帶現金入境並無上限,也無須繳費,只是超過一定額度需要申報。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每人出境攜帶人民幣現金不能超過2萬元,或外幣現金不能超過等值5000美元,超出者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並向海關申報。對不如實向海關申報的旅客,海關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如確認為走私行為,海關將沒收其攜帶的全部貨幣;如確認為違規行為,海關將對旅客處以攜帶貨幣5%至20%數額的罰款。

  • 2 # 心靈之音的空間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強調,攜帶的貨幣總值達到1萬加元或以上者,都必須“如實申報”。加拿大並未規定攜帶現金出入境的上限,證明錢的來源是否“合法合理”才是決定能否順利通行的“最關鍵”因素,而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國際金融犯罪,嚴防不法分子“洗黑錢”。

    新移民魯先生和太太2年前登陸溫哥華,他表示,曾花很多時間瀏覽本地生活論壇,分享前人攜帶現金入境的經驗,其中他最關心的議題是“最多可以帶多少錢”、“帶了是否應該全部申報”、“如果出現問題,要如何應對可能的懲罰”等。

    但他最後總結出很多網友的觀點,都集中在“加國海關對現金審查很嚴格”、“新移民可以任意帶錢”、“如果出現問題,最少罰款250元,最嚴厲的是沒收全部現金”。更有所謂的“好心人”為他支招,鼓勵他將錢捆綁在身上,或是塞入寬大的皮帶內,甚至在揹包裡縫製暗格等,還宣稱這些方法都經過很多人實踐,可以比較有效地逃避檢查。

    為了保險起見,魯先生和夫人第一次登陸時各自只攜帶了8000加元,還有計劃中的6萬元則是後來透過銀行匯款而來。

    他強調,雖然後來慢慢了解到每次出入境,都可以攜帶1萬元以上的現金,但鑑於對“申報”有一種莫名的恐懼感,不確定是否只要“講實話”就能獲得透過,加上整個過程要給出很多個人資料,如收入來源等,有一種隱私受到侵犯的感覺,所以至今都沒有在出入境時攜帶超過要申報的金額。

    在本地就讀大學的中國留學生Ashlee則說,剛來加拿大時,家人通常用匯款的方式寄來學費和生活費,但之後她和朋友發現一種“互相幫助”的方法,譬如有人要回中國探親,她就會讓中國的家人準備好3000元以內的加幣,再託朋友帶回來,有時可能會帶更多,但怎麼也不會超過5000元,為的也是避免“申報”的麻煩。

    她說,每隔幾個月或是到了學期間的假期,就有不少同學會回國探親,只要有1至2人幫忙,基本上就能帶夠一個學期所需的費用。

    不過她也指出,這樣的方式也會有潛在的麻煩,她曾聽說幫忙帶錢的人把錢“弄丟了”,搞到雙方都十分尷尬,一場糾紛下來,朋友都沒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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