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軍銜制度: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華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由國家主席楊尚昆頒佈。軍官軍銜設三等11級: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軍官按專業區分為兩大類:1、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少尉至上將;2、專業技術軍官:少尉至中將。
軍官軍銜的稱謂,海軍、空軍和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如:海軍少尉、空軍上校、專業技術少將等。
陸軍、政治、後勤軍官直接稱呼軍銜。
軍官銜級的設定,是軍銜制的核心。新軍銜制接近英、美為代表的大多數國家所採用的傳統軍銜制,在軍銜級數上是11級。不同的是,這些國家大都有準將一級,而中國在相應位置上是大校。這主要是考慮到我軍師職軍官較多,如授少將或准將會造成將官過多,授上校又不能與團級軍官拉開檔次。
專業技術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中將——少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上校——上尉初級專業技術等級職務:少校——少尉中央軍委委員的職務編制軍銜為:上將——中將,基準上將。
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的職務編制軍銜,由全華人大常委會另行決定。
士兵軍銜等級
我軍士兵軍銜設三等7級: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軍士長:授予經過軍事院校培訓,被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專業技術領導職務計程車兵。
專業軍士:授予服役滿五年以上,自願繼續服現役,經批准擔任專業技術工作職務計程車兵。
上士:授予服現役第四年的班長,第五年的副班長。
中士:授予服現役第三年的班長,第四年的副班長,第五年的下士。
下士:授予服現役第二年的副班長,第三年的上等兵。
上等兵:授予服現役第二年的列兵。
列兵:授予服現役第一年計程車兵,即新兵。
中國的軍銜制度: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華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由國家主席楊尚昆頒佈。軍官軍銜設三等11級: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軍官按專業區分為兩大類:1、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少尉至上將;2、專業技術軍官:少尉至中將。
軍官軍銜的稱謂,海軍、空軍和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如:海軍少尉、空軍上校、專業技術少將等。
陸軍、政治、後勤軍官直接稱呼軍銜。
軍官銜級的設定,是軍銜制的核心。新軍銜制接近英、美為代表的大多數國家所採用的傳統軍銜制,在軍銜級數上是11級。不同的是,這些國家大都有準將一級,而中國在相應位置上是大校。這主要是考慮到我軍師職軍官較多,如授少將或准將會造成將官過多,授上校又不能與團級軍官拉開檔次。
專業技術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中將——少校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上校——上尉初級專業技術等級職務:少校——少尉中央軍委委員的職務編制軍銜為:上將——中將,基準上將。
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的職務編制軍銜,由全華人大常委會另行決定。
士兵軍銜等級
我軍士兵軍銜設三等7級: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軍士長:授予經過軍事院校培訓,被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專業技術領導職務計程車兵。
專業軍士:授予服役滿五年以上,自願繼續服現役,經批准擔任專業技術工作職務計程車兵。
上士:授予服現役第四年的班長,第五年的副班長。
中士:授予服現役第三年的班長,第四年的副班長,第五年的下士。
下士:授予服現役第二年的副班長,第三年的上等兵。
上等兵:授予服現役第二年的列兵。
列兵:授予服現役第一年計程車兵,即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