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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剛兔109020051

    這是完全沒有的事情!在古代中國的刑法是非常嚴苛的,只要是犯了罪的人輕的是受刑、刺青、發配,重的就要砍頭、抄家、株連三~九族……!

    但古代的律法相對是比較簡單的,沒有那麼多的條文,法律條文最多的時候也就屬明清兩個朝代,但與今天的法律條文比較,相對來講就少的很多很多了!古代的人們都是很怕犯罪的,犯罪的成本是非常之高,一經定罪後不僅是罪犯本身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其家人也會受到牽聯及人們的歧視,而在社會上沒有了出路……,所以那裡會有什麼不知者無罪?!

    所謂的不知者,是不怪罪!只不過是用在於人情之間的口頭禪,那都是屬於沒觸及到律法的事情,犯了點無知的小錯,當事者無意追究的情況下,一句不知者不怪罪!顯示了當事者的仁慈大度及寬容,與法律是毫無關聯的……!

  • 2 # 正念於當下

    不知者無罪,我想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是被別人利用的,應該也是屬於受害者;如果是因為自己的無知等原因,後果應該也是要承受的。

    佛教有個故事也是說無知者是不是無罪:一天, 釋迦牟尼說法後,有個弟子向他請教“不知者無罪”是不是真的。 對於這個問題,釋迦牟尼並沒有有直接回答,而是做了一個比喻:“現在有一把火鉗,它被燒得火燙,但肉眼卻看不出來。如果你去拿這把火鉗,是知道它燒得火燙受害嚴重,還是不知道它燒的火燙受害嚴重?” 弟子想了想回答:“應該是不知道它被燒得火燙受害嚴重。因為不知道才沒有一點準備,被燙的時候就來不及採取防範措施。” 釋迦牟尼和藹地說道:“是啊!如果知道火鉗燒得火燙而去拿,就會心驚膽戰深懷戒心,不敢絲毫大意拿的時候不會用力去抓。可見,並不是“不知者無罪”,而是不知者受害最大。人們就是因為不明真理,所以才會在苦浪裡翻騰沉淪。”

  • 3 # 國學必讀

    對於古代是否真的有不知者無罪這個說法,小可就個人觀點闡述一下自己的看法,不知者無罪,我想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那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單純的以不知者無罪,最起碼我認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我們中國在古代的刑法是非常嚴格而且又十分苛刻的,只要是犯了罪的人輕者受刑打板子,重則刺青發配,更為嚴重的就是斬立決、抄家滅門、禍滅九族那也是常有的事;即使現在,你假如說犯了罪以我是法盲、不懂法等等為由,想完全脫責那也是不可能的。不知者無罪這個說法,如果真有的話,我想只可能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這一說法才能成立 吧(比如說,我不知道您喜歡喝茶,而給您端上是一杯咖啡)。

    釋迦牟尼說法的時候總是顯的和藹可親,經常說些弟子熟悉、愛聽的事物。為了使眾人能夠理解,他說的總是深入淺出,用大量的比喻娓娓道來,弟子們都覺的非常親切。

    一天, 釋迦牟尼說法後,有個弟子向他請教“不知者無罪”是不是真的。

    對於這個問題,釋迦牟尼並沒有有直接回答,而是做了一個比喻:“現在有一把火鉗,它被燒的火燙,但肉眼卻看不出來。如果你去拿這把火鉗,是知道它燒的火燙受害嚴重,還是不知道它燒的火燙受害嚴重?”

    弟子想了想回答:“應該是不知道它被燒的火燙受害嚴重。因為不知道才沒有一點準備,被燙的時候就來不及採取防範措施。”

    釋迦牟尼和藹的說道:“是啊!如果知道火鉗燒的火燙而去拿,就會心驚膽戰深懷戒心,不敢絲毫大意拿的時候不會用力去抓。可見,並不是“不知者無罪”,而是不知者受害最大。人們就是因為不明真理,所以才會在苦浪裡翻騰沉淪。”

    悟道:往往是愚昧、懵懂的人才最容易受到最大的傷害,因為他們無法透過分析得知事件的背景和可能產生的後果,只有“有知”才可以使人明智,找到真理。所以對於你不瞭解的事物,不要輕易下結論,更不要人云亦云,尤其是總以“不知者無罪”為藉口之人,一定要慎言啊。

    再者說,就古代的律法相對而言還是比較簡單的,沒有像現在那麼多的條文,法律條文最多的時候也是明清兩個朝代,古代統治者往往將刺王殺駕禍滅九族(因為古代統治者最害怕別人推翻他的統治地位)所以將此條列為首條,假如說誰要是犯了此罪,還想以“不知者無罪”來免責嗎?所以說,古代的人們是非常害怕犯罪的,因為犯罪的成本是非常之高,一旦定罪以後,不僅是罪犯本身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其家人也會受到連累而遭受人們的歧視,所以說:“不知者無罪”在古代簡直就是無稽之談。

    舉例來說:比如張三僱傭李四幫自己殺掉王五,而李四在殺人的時候沒有看清楚人,錯把趙六當作王五殺掉,這個時候就發生了認識錯誤,但不能因為李四殺掉了錯的人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無論什麼原因,李四依然犯了故意殺人罪,接受國家法律的制裁那是必須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行為受到法律的約束,如果不小心,越過界限,可能觸犯法律。或許有人自以為對法律無知,不小心犯法,情有可原,但事實上,對法律無知,並不能 成為向法官求情的理由,因為不知者並非無罪!

    再者說,現在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不管你喜不喜歡,都會和法律結下不解之緣,瞭解法律還是有必要的更是必須的,以免踩到地雷,破財事小,坐牢事大!

    所以說,不是不知者無罪。而是不知者受害最大。

    現實生活法當先,

    不知無罪鬼話篇;

    做人自律最為首,

    否則牢災落你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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