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登出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將報廢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的: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機動車回收企業,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7日內將《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
2.機動車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請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帶齊相關證明、憑證,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排隊叫號系統領取《排隊叫號憑證》:
(1)、機動車滅失的;
(2)、機動車因故不在中國境內使用的;
(3)、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3.到登記稽核視窗遞交上述材料申請登出登記。
4.到銀行付費視窗付費。
5.到發證視窗領取登出憑證。
6.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將上述材料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
7.本市機動車所有人在異地辦理機動車登出登記後,到上海市舊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憑身份證明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領取《機動車登出證明》和其他相關憑證。
8.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1)、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登出登記的;
(2)、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後,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3)、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4)、機動車所有人辦理登出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車牌登出流程:
1.機動車所有人將報廢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的: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機動車回收企業,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7日內將《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
2.機動車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請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帶齊相關證明、憑證,到車輛管理所各分所排隊叫號系統領取《排隊叫號憑證》:
(1)、機動車滅失的;
(2)、機動車因故不在中國境內使用的;
(3)、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3.到登記稽核視窗遞交上述材料申請登出登記。
4.到銀行付費視窗付費。
5.到發證視窗領取登出憑證。
6.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將上述材料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
7.本市機動車所有人在異地辦理機動車登出登記後,到上海市舊機動車回收服務中心憑身份證明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領取《機動車登出證明》和其他相關憑證。
8.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1)、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登出登記的;
(2)、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後,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3)、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4)、機動車所有人辦理登出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