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兩個內容,一個是我和我老婆的緣分;另一個內容,我解釋下,緣分是人與人互動的宇宙法則,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有好的“姻緣”。
先說我和我老婆,
我從小就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孤獨感。小學的時候,回家走路只有10分鐘,可是我寧可在學校花一個小時去等一個人同行。這種感覺一直延續到中學,不同的是,青春期發育後,我意識到,和我同行的,應該是一個女人。
但是戀愛的過程是非常痛苦的,我從沒有超過3個月的戀情,永遠都是以失敗告終。但是,當有女孩對我好的時候,我又像被趨勢一樣,想逃。感覺和誰都不對勁。
直到遇到我老婆,第一次見面,她遠遠的看到我,一笑。。。。好像打開了我心中一把鎖。她比我小四歲,出生在和我相鄰的衚衕裡,我7歲,她3歲的時候隱約見過一次,印象不深。我們在同一年,絕對遠行,可是一個去了澳洲,一個去了紐西蘭,相隔10年後,又回到了北京,相親認識。認識之後到結婚生子,一切可以用“一路綠燈”來形容。你在文學作品中見到的,克服重重困難去與愛人相伴的情節沒有出現在我們身上。一切都是非常非常的順利。什麼時候結婚,雙方家長沒意見,婚禮怎麼辦兩人沒意見,該生孩子的時候很快就有種兒,產檢也是一路綠燈。
直到有娃以後的日子,我們彼此沒有討論過“緣分”,因為一切太過於順利我甚至有點覺得“boring”。直到有一天,我問她,你說我們是否前世有緣的時候,似乎這個得到了她的默許。然而,表明我們前世有緣似乎也可能只是一種枕邊蜜語是吧?直到她給我講了一個夢。
她曾夢見自己是民國時期一個富家小姐,有一個對她很好的哥哥。她強勢的父親,已經給她安排了一個丈夫,這個男人是哥哥的好朋友,據她說也是一個比較有責任感的男人。然而,夢中的她偏偏喜歡上了一個小混混,並最終決定和那個小混混私奔。私奔沒有成功,兩人被抓了回來。小混混被她的強勢父親困在院子裡無情的鞭打。我老婆無法記起那個小混混是否被打死,也無法記起她們最終是否在一起,她只說最終是哭醒的,醒來的時候眼睛裡全是淚水。
我當時開玩笑說,“看來我就是那個小混混了”?
這個想法,我越是深究,就越是覺得是這樣。首先我老婆喜歡本質上是好人但是外在很“壞”的男人,我正好符合這個形象。更讓我驚訝的是,自從我遇到她之後,似乎我總是在重複一個模式,就是“帶她去遠方”。結婚後我們又來到澳洲,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坐在飛機上拉著她的手,帶她去遠方。每週如果就算帶孩子開車出去玩,我們也是漫無目的的在城外亂轉,但是目的地總是一致:一個很遠,別人找不到的地方。
如果說我們前世曾試圖一起私奔的話,我想這不僅僅是前世的緣分,是前世的前世就已緣定,而今生至少是三生三世。我希望來世我們還能在一起,我希望我們永遠是兩個彼此纏繞的靈魂,生生世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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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想解釋一下,所有人都生活在緣分中,但不是所有人有美好的姻緣。如果每個人都有美好的姻緣,就不會有那麼多離婚了是吧?
姻緣是什麼,姻緣給我們帶來愛情。然而除了男女之愛,愛是一種更廣闊的存在。我們和父母之間也有愛,我們和朋友之間也有愛。而愛是誰最先提出的呢?是耶穌基督。基本上耶穌倡導人們或者要有愛,只要有愛才會有靈魂的昇華。而耶穌說的愛到底是什麼呢?耶穌的母語是亞蘭語,亞蘭語中“愛”是怎麼說的我不清楚,但是另一個聖經的權威語言拉丁語中,耶穌所說的愛是“caritas”。這個詞最終發展成英語的charity,也就是說耶穌所說的愛,是一種施捨,更貼切點就是佛教中的“慈悲”。
耶穌所說的人要去愛,甚至要愛自己的仇敵,這個和用佛法化解蕭遠山與慕容博的仇恨的故事是一樣的。人類古代的聖人都來自比我們這個三位世界更高級別的存在,他們想向人類傳達人生的意義但是苦於人類的詞彙無法表達他們真正的意義。人生真正的意義在於靈魂的昇華,而昇華的凡是是去“愛/慈悲/善待/原諒”(一個擁有上述所有意義的超級詞彙而可惜人類的語言中沒有)。
說到這裡,你可能能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幸福的婚姻是可以幫助靈魂昇華的,可是這只是幫助你靈魂得到昇華的偉大情感的一部分。沒有姻緣,你依然可以達到人生的目的,也就是說,沒有姻緣你可能有親情,有朋友,也可能你是博愛的型別,投身於援助世界難民的偉大事業。如果你是博愛型人士,那可能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遠在天邊,沒有一個在你的身邊,更不大會有一個終身伴侶是吧?
因此,姻緣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有的,去愛(並不僅限於愛情),才是人生的真實意義。
我說兩個內容,一個是我和我老婆的緣分;另一個內容,我解釋下,緣分是人與人互動的宇宙法則,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有好的“姻緣”。
先說我和我老婆,
我從小就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孤獨感。小學的時候,回家走路只有10分鐘,可是我寧可在學校花一個小時去等一個人同行。這種感覺一直延續到中學,不同的是,青春期發育後,我意識到,和我同行的,應該是一個女人。
但是戀愛的過程是非常痛苦的,我從沒有超過3個月的戀情,永遠都是以失敗告終。但是,當有女孩對我好的時候,我又像被趨勢一樣,想逃。感覺和誰都不對勁。
直到遇到我老婆,第一次見面,她遠遠的看到我,一笑。。。。好像打開了我心中一把鎖。她比我小四歲,出生在和我相鄰的衚衕裡,我7歲,她3歲的時候隱約見過一次,印象不深。我們在同一年,絕對遠行,可是一個去了澳洲,一個去了紐西蘭,相隔10年後,又回到了北京,相親認識。認識之後到結婚生子,一切可以用“一路綠燈”來形容。你在文學作品中見到的,克服重重困難去與愛人相伴的情節沒有出現在我們身上。一切都是非常非常的順利。什麼時候結婚,雙方家長沒意見,婚禮怎麼辦兩人沒意見,該生孩子的時候很快就有種兒,產檢也是一路綠燈。
直到有娃以後的日子,我們彼此沒有討論過“緣分”,因為一切太過於順利我甚至有點覺得“boring”。直到有一天,我問她,你說我們是否前世有緣的時候,似乎這個得到了她的默許。然而,表明我們前世有緣似乎也可能只是一種枕邊蜜語是吧?直到她給我講了一個夢。
她曾夢見自己是民國時期一個富家小姐,有一個對她很好的哥哥。她強勢的父親,已經給她安排了一個丈夫,這個男人是哥哥的好朋友,據她說也是一個比較有責任感的男人。然而,夢中的她偏偏喜歡上了一個小混混,並最終決定和那個小混混私奔。私奔沒有成功,兩人被抓了回來。小混混被她的強勢父親困在院子裡無情的鞭打。我老婆無法記起那個小混混是否被打死,也無法記起她們最終是否在一起,她只說最終是哭醒的,醒來的時候眼睛裡全是淚水。
我當時開玩笑說,“看來我就是那個小混混了”?
這個想法,我越是深究,就越是覺得是這樣。首先我老婆喜歡本質上是好人但是外在很“壞”的男人,我正好符合這個形象。更讓我驚訝的是,自從我遇到她之後,似乎我總是在重複一個模式,就是“帶她去遠方”。結婚後我們又來到澳洲,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坐在飛機上拉著她的手,帶她去遠方。每週如果就算帶孩子開車出去玩,我們也是漫無目的的在城外亂轉,但是目的地總是一致:一個很遠,別人找不到的地方。
如果說我們前世曾試圖一起私奔的話,我想這不僅僅是前世的緣分,是前世的前世就已緣定,而今生至少是三生三世。我希望來世我們還能在一起,我希望我們永遠是兩個彼此纏繞的靈魂,生生世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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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想解釋一下,所有人都生活在緣分中,但不是所有人有美好的姻緣。如果每個人都有美好的姻緣,就不會有那麼多離婚了是吧?
姻緣是什麼,姻緣給我們帶來愛情。然而除了男女之愛,愛是一種更廣闊的存在。我們和父母之間也有愛,我們和朋友之間也有愛。而愛是誰最先提出的呢?是耶穌基督。基本上耶穌倡導人們或者要有愛,只要有愛才會有靈魂的昇華。而耶穌說的愛到底是什麼呢?耶穌的母語是亞蘭語,亞蘭語中“愛”是怎麼說的我不清楚,但是另一個聖經的權威語言拉丁語中,耶穌所說的愛是“caritas”。這個詞最終發展成英語的charity,也就是說耶穌所說的愛,是一種施捨,更貼切點就是佛教中的“慈悲”。
耶穌所說的人要去愛,甚至要愛自己的仇敵,這個和用佛法化解蕭遠山與慕容博的仇恨的故事是一樣的。人類古代的聖人都來自比我們這個三位世界更高級別的存在,他們想向人類傳達人生的意義但是苦於人類的詞彙無法表達他們真正的意義。人生真正的意義在於靈魂的昇華,而昇華的凡是是去“愛/慈悲/善待/原諒”(一個擁有上述所有意義的超級詞彙而可惜人類的語言中沒有)。
說到這裡,你可能能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幸福的婚姻是可以幫助靈魂昇華的,可是這只是幫助你靈魂得到昇華的偉大情感的一部分。沒有姻緣,你依然可以達到人生的目的,也就是說,沒有姻緣你可能有親情,有朋友,也可能你是博愛的型別,投身於援助世界難民的偉大事業。如果你是博愛型人士,那可能愛你的人和你愛的人遠在天邊,沒有一個在你的身邊,更不大會有一個終身伴侶是吧?
因此,姻緣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有的,去愛(並不僅限於愛情),才是人生的真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