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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29886173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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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綠野行者666
《五月花號公約》是美國自由與平等精神的起源。
我們都知道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何為移民國家?認同這個國家的精神而移民至此。
首先來說說,美國這個國家是怎麼誕生的?1620年11月11日,四百年前的雙十一,一群清教徒從英國乘坐五月花號帆船歷時66天,漂洋過海來到了北美大陸,出發時的一百多人只有一半活著到達了這裡。這時的北美大陸一片荒蕪,美好的明天等待這些人創造。
那麼你知道他們下船之前做了什麼嗎?或者你可以假設一下,如果是你,在一望無際的大海上漂泊了兩個月,食不果腹,飢腸轆轆,這時你馬上就可以上岸了,你會做什麼?想著馬上去找食物還是好好休息睡一覺?無論你幹什麼,我想應該都不會像這群人一樣開會簽字吧!你沒看錯,是的,這群人下船前做的事情是共同簽署一份檔案--《五月花號公約》。
那麼這份《五月花號公約》到底裡面有什麼內容呢?能讓這群人在這種情況下第一件事就是簽署它?
“以上帝的名義,阿門。我們這些簽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顛、法蘭西和愛爾蘭的國王——信仰和教會的捍衛者詹姆斯國王陛下的忠順臣民。
為了上帝的榮耀,為了增強基督教信仰,為了提高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譽,我們漂洋過海,在弗吉尼亞北部開發第一個殖民地。我們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簽約,自願結為一民眾自治團體。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實施、維護和發展,將來不時依此而制定頒佈的被認為是對這個殖民地全體人民都最適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規、條令、憲章和公職,我們都保證遵守和服從。
據此於主後l620年11月11日,於英格蘭、法蘭西、愛爾蘭第十八世國王暨蘇格蘭第五十四世國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們在科德角簽名如下。”
以上就是五月花號公約的全部內容,沒想到名氣這麼大的公約居然才這麼短吧!接著看,那麼他們為什麼要簽署這樣一份公約呢?很簡單,看看這份公約的內容,它說了什麼?它強調了權利來源——上帝,強調了國王,強調了自身的合法性。那麼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這就不得不說到《五月花號公約》中提到的國王詹姆斯國王了,詹姆斯國王是誰?他是伊麗莎白的侄子,是一位專制國王。
什麼意思呢?詹姆斯國王信仰的是天主教,那麼我們之前說了,這群人是一群什麼人呢?他們是清教徒。說到這兒你可能又懵了,對啊,那又怎麼樣?問題就在這兒。
我們都知道西方有基督教,之後羅馬帝國一分為二,分為東羅馬帝國和西羅馬帝國,基督教也就一分為二,分為天主教和東正教。西羅馬帝國信仰天主教,東羅馬帝國信仰東正教。天主教在經過馬丁路德教派改革之後再次一分為二,分為天主教和新教。詹姆斯國王信仰的就是這個天主教,新教的教徒稱為清教徒。
為什麼稱為清教徒呢?清教徒是改革最徹底的一派,他們破除了教階,主張簡單時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反對形式主義。這一點從天主教與新教的教堂中就可以看出來。天主教的教堂一般都比較華麗,我們所知道的大部分教堂都是天主教堂。新教教堂與之相比就顯得有些簡陋了。我們日常中所說的基督教就是指新教。
那麼現在就很清楚了,詹姆斯國王所信仰的天主教和清教徒所信仰新教是對立的,所以清教徒遠走北美,開闢了新大陸。而五月花號公約中提到詹姆斯國王正是為了表明權力的合法性。
那麼合約簽署了,美國就建立了嗎?並不是這樣。我們都知道美國建立是在1776年7月4日,是100多年之後的事情了。那麼這100多年他們幹了什麼呢?他們為什麼不組成國家呢?
也許你很難相信他們離開英國,並不是為了組建一個新的國家。只是為了追求自由平等。這也就是他們在下船前為什麼要簽署《五月花號公約》的原因。那麼這群清教徒到底是怎樣一群人?他們為什麼不會想要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呢。
我們之前說清教徒是教派改革中最為徹底的一派,這群人並不是平民,而是貴族。也就是當時英國貴族中思想最先進的一部分人。這樣說來,他們追求的是自由與平等,也就可以理解了。
這樣來看,《五月花號公約》是美國自由與平等精神的最初體現。這樣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美國會被稱為全世界自由的燈塔。在美華人心中,自由與平等是刻在骨子裡的。
《五月花號公約》的簽署人立誓要創立一個不同於歐洲的自治社會,這個社會最核心的理念是:基於被管理者的同意而創立,且將依法而行自治。這也是我們為什麼不能理解美國的州不等同於中國的省,它有高度自治的權利。如果要類比的話,美國就相當於歐盟,美國各州就相當於歐盟內的各個國家,他們有著高度的自治權。
所以我們說《五月花號公約》是美國自由與平等精神的起源,透過這份公約,我們才能明白幾百年前的美華人那種“不自由,毋寧死”的精神。明白那批清教徒他們為了自己信仰的付出。明白什麼是真正的自由精神。自由女神的雕像從未褪色,自由的精神也從未在人們心中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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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花號是英國移民駛往北美的第一艘船。五月花號載重約180噸,長27米。以運載一批分離派清教徒到北美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和在該船上制定《五月花公約》而聞名。分離派是英國清教中最激進的一派,由於受英國國教的殘酷迫害,1608年8月離開英國到荷蘭。其中一部分教徒決定遷居北美,並與弗吉尼亞公司簽訂移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