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香港工作簽證,就一定要經過以下手續:
1.港澳(逗留)簽註的.
2.港澳(逗留)簽註的手續:
3.內地居民赴港澳(逗留)簽註.
4.逗留簽註發給經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家屬.
5.逗留簽註為多次簽註,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批准期限簽發.
一、申請條件
經香港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二、受理機關
1、申請人透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須由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含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申請人已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註,在香港、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註,可以由其原逗留簽註受理部門或者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受理.
3、其他情形: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三、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照片2張.
2、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3、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4、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5、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如逗留簽註有效期屆滿需申請繼續逗留的,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透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專案審批表》影印件。
申請香港工作簽證,一定要有效的中國護照和工作簽證, 第一次入境香港必須由第三國直接去香港,不能先去大陸再去香港。但是入境香港後,可以持中國護照和工作簽證往返大陸和香港,無需港澳通行證。
辦理香港工作簽證,就一定要經過以下手續:
1.港澳(逗留)簽註的.
2.港澳(逗留)簽註的手續:
3.內地居民赴港澳(逗留)簽註.
4.逗留簽註發給經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家屬.
5.逗留簽註為多次簽註,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批准期限簽發.
一、申請條件
經香港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二、受理機關
1、申請人透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須由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含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申請人已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註,在香港、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註,可以由其原逗留簽註受理部門或者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受理.
3、其他情形: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
三、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照片2張.
2、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週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3、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4、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須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5、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如逗留簽註有效期屆滿需申請繼續逗留的,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透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專案審批表》影印件。
申請香港工作簽證,一定要有效的中國護照和工作簽證, 第一次入境香港必須由第三國直接去香港,不能先去大陸再去香港。但是入境香港後,可以持中國護照和工作簽證往返大陸和香港,無需港澳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