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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江南邊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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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櫻花草的絮語
伴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安樂死會被逐漸接受的,可以說安樂死是社會的進步。
從個人角度來說,生命是無限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沒有人願意輕易放棄生命,但同時生命也要有質量。當一個人的生命變成了活著就是無盡的痛苦,那提前死亡或許解脫。就像我們經常說的,癌症之類的不治之症,活著會很痛苦,還要花費大量的金錢,放療,化療,做手術去延長几個月或者幾年的生命,最後往往人才兩空。家庭因為治療而家徒四壁,甚至欠下鉅額債務,病人治療期間忍受巨大的痛苦,每天面對冰冷的器械,藥物,精神怕是早已崩潰。與其這樣,不如該吃吃該喝喝,去瀟灑的活一回,也算是對人生有個交代,不捨而又有尊嚴的離開。雖然無奈,但是不得已。當痛苦降臨時,平靜的離開,不帶走世間一切。
從國家角度來說,安樂死可以考慮但是實施起來難度太大,不可貿然而行。如果一個病人本來可以活半年的,但是他不願痛苦而又無助,不願家人承擔鉅額醫療費而安樂死了。但是過了一兩個月,這種疾病的特效藥研發出來或者上市了,如果這個病人還活著,那他是不是就可以治癒而享受接下來的人生了。本來還有幾十年的人生,結果因為安樂死而錯過了,誰為他的生命負責?又或者有黑幕的安樂死,有個有權有勢的人想整死一個人,是不是可以偽造別人的病例,安樂死來除掉異己?再或者是以為醫療事故之類的,提前結束一個不該死的人的生命?人最寶貴的就是生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呢生命(法律除外)。
正義可以被黑暗掩蓋,但正義不會缺席,可能會遲到。生命只有一次,死了就死了,再也活不過來了。社會的進步可能會支援安樂死,但目前不支援安樂死則是對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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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稻糧謀者
作為法醫,我看過了太多的死亡。
人就是奔著死亡去的。
從生到死,是每一個人的生命歷程,不論長短。
你沒有權利選擇何時出生,出生在什麼地方,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裡;但你應該有權利選擇怎麼度過這一生,在哪裡度過這一生,和誰度過這一生,過多久,何時結束自己的生命。這要求太高!讓人難以接受,尤其是華人。因為我們信奉無神論的居多,死去元知萬事空,所以生前倍加珍惜,捨不得死;所以生前倍加地想享受,想滿足一切的慾望;所以就有了,好死不如賴活著。
站在太空,太太空,看人間,了無生趣!在那個空間內,生死替換,猶如一個密閉的倉庫。科技再發達,也替代不了人生的無意義,純粹是瞎折騰!但這不代表,你活著沒意思。
只有知道了人生的無意義,所以才會讓你活得明白,活得瀟灑,既然來了,那就要創造生命的意義,自己去賦予你獨特人生的特殊意義是你來此一遭的全部意義。當你折騰夠了,生命的器官無法繼續支撐你的折騰時,是時候離開這個世界了,你如果有權利選擇安樂死,人生的不完美,將以你的個人意志畫上完美的句號,對你是莫大的尊重,對生命是莫大的尊重。
人權理論認為,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人權,在人類不得不面對的死亡面前,我想說死亡也是一種人權。
科技不論怎麼發達,長生不死也只能是一種夢想,對安樂死的肯定就是對死亡的最深理解。
當尊重一個人時,給她選擇死亡的權利!這就是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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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江南邊的兔子
目前世界上支援安樂死的國家只有三個,分別是荷蘭、比利時、瑞士。其中荷蘭和比利時支援積極安樂死,即可以使用藥物至人死亡。瑞士實行的是消極或者間接安樂死,即切斷絕症病人的生命維持系統或提供藥物提前結束絕症病人的生命。還有其他個別國家的個別地區支援安樂死,例如美國的俄勒岡州,但都是消極或者間接安樂死。值得一提的是澳洲北部地區在1996年7月立法承認該地區安樂死合法化,但是在下一年1997年3月澳洲聯邦議會廢除了這一法令。可見絕大多數國家是並不支援安樂死的,在絕大部分國家都存在安樂死立法難的問題。死亡是不可逆的,立法者對待關乎主動讓人死亡的法案是小心又小心。
安樂死在不少國家的人民心中呼聲很高,尤其是看到某些絕症病人被疾病折磨的身心俱傷悲痛而亡的時候,大家強烈呼籲安樂死合法化,一些絕症病人尤其是癌症晚期患者也曾要求過對自己實施安樂死。我曾經看過一個新聞,以為澳洲的漸凍症患者在被疾病折磨的行動不便,他想實施安樂死,可這在澳洲是非法的,之後在他的強烈堅持下,家屬帶他去了瑞士實行了安樂死,從影片出看的出他的家人是很痛苦的。醫生也一再詢問他真的決定安樂死嗎,問了好幾遍,可見醫生對此事也是很謹慎的。
安樂死有個最大的問題是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奪去了他人的生命。病人再痛苦,他的死亡依舊是別人無法決定的。在國內現行的法律制度和道德環境下執行安樂死是不太合適的。
關乎安樂死是否合法化許多國家一直在矛盾和討論中,對此都特別謹慎。安樂死對於被絕症折磨的痛不欲生,自己也要求安樂死的病人來說是一種解脫。我相信安樂死在未來的某個時代法律制度完善可以有效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安樂死禍害他人,道德環境允許,屆時安樂死才會合法化。安樂死和社會進步之間不存在必然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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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相伴80313660
不能說“安樂死”就是社會進步的體現。“安樂死”只是一種對無解病痛而採取的無奈辦法!哪個人願意看著被病痛折磨的親人毫無尊嚴的死去活來掙扎?哪個人願意將他們扶養大的人親手去屠殺?相信只要是有人性的人,心都是肉長的,而不會冷如鐵疙瘩!
我支援“安樂死”,但不會認為它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也不會判定它是人性的退步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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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櫻花草的絮語
伴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安樂死會被逐漸接受的,可以說安樂死是社會的進步。
從個人角度來說,生命是無限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沒有人願意輕易放棄生命,但同時生命也要有質量。當一個人的生命變成了活著就是無盡的痛苦,那提前死亡或許解脫。就像我們經常說的,癌症之類的不治之症,活著會很痛苦,還要花費大量的金錢,放療,化療,做手術去延長几個月或者幾年的生命,最後往往人才兩空。家庭因為治療而家徒四壁,甚至欠下鉅額債務,病人治療期間忍受巨大的痛苦,每天面對冰冷的器械,藥物,精神怕是早已崩潰。與其這樣,不如該吃吃該喝喝,去瀟灑的活一回,也算是對人生有個交代,不捨而又有尊嚴的離開。雖然無奈,但是不得已。當痛苦降臨時,平靜的離開,不帶走世間一切。
從國家角度來說,安樂死可以考慮但是實施起來難度太大,不可貿然而行。如果一個病人本來可以活半年的,但是他不願痛苦而又無助,不願家人承擔鉅額醫療費而安樂死了。但是過了一兩個月,這種疾病的特效藥研發出來或者上市了,如果這個病人還活著,那他是不是就可以治癒而享受接下來的人生了。本來還有幾十年的人生,結果因為安樂死而錯過了,誰為他的生命負責?又或者有黑幕的安樂死,有個有權有勢的人想整死一個人,是不是可以偽造別人的病例,安樂死來除掉異己?再或者是以為醫療事故之類的,提前結束一個不該死的人的生命?人最寶貴的就是生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他人呢生命(法律除外)。
正義可以被黑暗掩蓋,但正義不會缺席,可能會遲到。生命只有一次,死了就死了,再也活不過來了。社會的進步可能會支援安樂死,但目前不支援安樂死則是對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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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稻糧謀者
作為法醫,我看過了太多的死亡。
人就是奔著死亡去的。
從生到死,是每一個人的生命歷程,不論長短。
你沒有權利選擇何時出生,出生在什麼地方,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裡;但你應該有權利選擇怎麼度過這一生,在哪裡度過這一生,和誰度過這一生,過多久,何時結束自己的生命。這要求太高!讓人難以接受,尤其是華人。因為我們信奉無神論的居多,死去元知萬事空,所以生前倍加珍惜,捨不得死;所以生前倍加地想享受,想滿足一切的慾望;所以就有了,好死不如賴活著。
站在太空,太太空,看人間,了無生趣!在那個空間內,生死替換,猶如一個密閉的倉庫。科技再發達,也替代不了人生的無意義,純粹是瞎折騰!但這不代表,你活著沒意思。
只有知道了人生的無意義,所以才會讓你活得明白,活得瀟灑,既然來了,那就要創造生命的意義,自己去賦予你獨特人生的特殊意義是你來此一遭的全部意義。當你折騰夠了,生命的器官無法繼續支撐你的折騰時,是時候離開這個世界了,你如果有權利選擇安樂死,人生的不完美,將以你的個人意志畫上完美的句號,對你是莫大的尊重,對生命是莫大的尊重。
人權理論認為,生命權是最重要的人權,在人類不得不面對的死亡面前,我想說死亡也是一種人權。
科技不論怎麼發達,長生不死也只能是一種夢想,對安樂死的肯定就是對死亡的最深理解。
當尊重一個人時,給她選擇死亡的權利!這就是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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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相伴80313660
不能說“安樂死”就是社會進步的體現。“安樂死”只是一種對無解病痛而採取的無奈辦法!哪個人願意看著被病痛折磨的親人毫無尊嚴的死去活來掙扎?哪個人願意將他們扶養大的人親手去屠殺?相信只要是有人性的人,心都是肉長的,而不會冷如鐵疙瘩!
我支援“安樂死”,但不會認為它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也不會判定它是人性的退步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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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支援安樂死的國家只有三個,分別是荷蘭、比利時、瑞士。其中荷蘭和比利時支援積極安樂死,即可以使用藥物至人死亡。瑞士實行的是消極或者間接安樂死,即切斷絕症病人的生命維持系統或提供藥物提前結束絕症病人的生命。還有其他個別國家的個別地區支援安樂死,例如美國的俄勒岡州,但都是消極或者間接安樂死。值得一提的是澳洲北部地區在1996年7月立法承認該地區安樂死合法化,但是在下一年1997年3月澳洲聯邦議會廢除了這一法令。可見絕大多數國家是並不支援安樂死的,在絕大部分國家都存在安樂死立法難的問題。死亡是不可逆的,立法者對待關乎主動讓人死亡的法案是小心又小心。
安樂死在不少國家的人民心中呼聲很高,尤其是看到某些絕症病人被疾病折磨的身心俱傷悲痛而亡的時候,大家強烈呼籲安樂死合法化,一些絕症病人尤其是癌症晚期患者也曾要求過對自己實施安樂死。我曾經看過一個新聞,以為澳洲的漸凍症患者在被疾病折磨的行動不便,他想實施安樂死,可這在澳洲是非法的,之後在他的強烈堅持下,家屬帶他去了瑞士實行了安樂死,從影片出看的出他的家人是很痛苦的。醫生也一再詢問他真的決定安樂死嗎,問了好幾遍,可見醫生對此事也是很謹慎的。
安樂死有個最大的問題是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奪去了他人的生命。病人再痛苦,他的死亡依舊是別人無法決定的。在國內現行的法律制度和道德環境下執行安樂死是不太合適的。
關乎安樂死是否合法化許多國家一直在矛盾和討論中,對此都特別謹慎。安樂死對於被絕症折磨的痛不欲生,自己也要求安樂死的病人來說是一種解脫。我相信安樂死在未來的某個時代法律制度完善可以有效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安樂死禍害他人,道德環境允許,屆時安樂死才會合法化。安樂死和社會進步之間不存在必然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