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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105031648959

    第一次回答,如有謬誤請各路大神不要客氣!適用情形:超市工作人員不友好。如果態度很好的話各退一步協商解決才是上策。首先:明確宣告“我沒有偷東西,你(們)無權搜查我”,中氣一定要足,聲音要有力。這是向店家和周圍的人表明態度。絕對不能慫。然後:立刻報警,內容自由發揮,一般是“XX商店報警器出問題,我被當小偷,受到了粗暴的對待,你們快來救我”之類的,聲音要大,讓周圍都聽見。這時候圍觀群眾一般就會偏向你或者中立了,畢竟沒幾個小偷會自己報警。掛了電話就大聲宣佈:“我已經報警了,我就站在這裡(最好有監控)等警察來。在這之前,不許把我帶到任何地方,不許說我是小偷,不許搜查我的身體和衣物!”。可能的話,同時找幾個關係好的當做見證。之後警察來了,這時候叫他們值班領匯出來。這時處理要看雙方是不是想把事搞大。一般來說都是不想的,那麼解決辦法一般是:在警察的見證下你把包啊衣兜什麼的開啟看看。這時候最好有見證人在場,拍照錄像什麼的也是允許的,一定要儲存好證據。特別提醒對警員一定要表現的謙和和委屈,拍照錄像什麼的也不要對著他們。堅決拒絕搜身!如果超市還是懷疑,你可以主動建議警員查監控,說如果監控證明你有偷竊嫌疑(明確拍到)才能搜身。不過一般不想把事搞大的超市不會弄到這一步。再之後就是超市和警方無法證明你偷了東西,你可以走了。然後就看你心情咯,你可以要求當面道歉啊,免單或者退款啊,如果你時間夠索賠都行(拍照錄像的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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