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檔案編制水平不高
招標檔案是指導投標人投標的評標委員會評標的重要依據,但是當前招標檔案的編制水平卻不容樂觀。儘管現在很多情況下是招標代理中介機構代理招標,但是很多招標代理機構對招標專案不是很熟悉瞭解,往往侷限於紙上談兵,通常一味地套用現成的招標檔案範本,卻忽視了招標專案之間的差異。招標檔案中經常出現與招標專案不相協調,甚至前後矛盾、相互牴觸的條款,應該明確的不明確,應該規定的沒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時只好根據自己的經驗去琢磨,去猜測,結果導致廢標。如,有一份招標檔案在投標須知中規定,“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沒有填寫綜合單價的清單專案將被視為此項費用已經包含在其他清單專案的費用中或者投標人免費提供此項工作”,而在招標檔案的工程量清單部分,招標人又規定,“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報價,不得缺項漏項”,結果有的投標人就是因為馬虎大意漏報了一項只有幾十元造價的清單專案而被判為廢標。
2、招標檔案中的廢標條款過多過嚴
有些招標人為了防止糾紛的產生,在招標檔案中規定了大量的、詳盡的廢標條款,有的招標檔案衣索比亞的廢標條款競有數十項之多,廢標條款增加的同時也使得廢標現象頻頻出現。有些招標檔案中的規定近乎苛刻,把投標檔案中存在的本來應該按照細微偏差處理的投標偏差也規定為廢標條款,如,有的招標檔案規定,投標檔案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也按廢標處理,結果有一投標人由於疏忽大意在一份投標檔案副本的投標函中忘記蓋章而被判為廢標。
按照有關法規規章,若投標檔案沒有響應招標檔案中的實質性要求,則應按廢標處理。但是包括《招標投標法》在內的所有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招標檔案中的哪些要求屬於實質性要求。有一招標人竟然在招標檔案中規定:“本招標檔案中的所有要求都是實質性要求”。結果導致招標檔案中到處都是“高壓線”,投標人稍不注意就“犧牲”了。
3、投標水平參差不齊
按照中國目前的制度,從形式上看是企業投標(因為只有企業才有相應的資質),但實際上很多都是分公司、專案經理在投標,由於這些分公司、專案經理在經營管理、經濟核算方面都是相互獨立的,投標資訊和資源在一個企業內部委難共享,造成投標水平參差不齊。所以我們經常發現,有的企業在此次投標中被判為廢標,在不久之後的投標中,該企業又幾乎以完全相同的原因又被判為廢標,令人哭笑不得,其中真正的原因是兩次投標是由同一企業中完全不同的兩套班子操作。
還有,就是投標活動本身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比較複雜,很多企業都是由不同的人員和部門分工負責、共同完成的。如有的企業中由經營部門負責與招標人聯絡溝通,參加答疑,由造價部門負責編制投標檔案的技術部分,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投標保證金等。由於缺乏必要的統籌、協調和銜接,這樣由多個部門分工合作完成的投標檔案就很難開成一個有機的統一整體,內容不能前後呼應,也極易造成廢標。而且更嚴重的問題在於,如果缺乏必有的獎懲激勵制度,每個參與部門和人員的工作目標和責任心不一致,行動上各自為政,中標與否與已無關,編制投標檔案時草草了事,缺乏溝通,這種消極應對的狀態更容易導致廢標。
4、各地招標投標規則存在差異
儘管各地執行的招標投標法規基本上是統一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上,各地仍然存在很大的差異。各級招投標監管部門印發了大量的“紅標頭檔案”,實際上已經規定了當地具體的招投標規則,形成了當地特有的招投標“慣例”。如有的地方檔案規定,開標時專案經理必須攜帶自己的身份證親自到會,否則其投標檔案按廢標處理,有一外地企業由於不清楚當地的這一“行規”,只是投標的授權委託人參加了開標會,而專案經理遠在外地未能參加,結果其投標檔案被判為廢標。
5、評標委員會濫用自由裁量權
按照《招標投標法》,評標活動一般是在封閉、保密的狀態下進行的,投標人不可能有與評標委員會直接溝通、解釋澄清的機會。由於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素質水平、經驗能力參差不齊,再加上評標委員會的臨時性(評標結束後,評標委員會即宣告解散)、產生的隨機性(評標委員會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需要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以及評標活動的複雜性等原因,使得讕標過程成為招標人和投標人關注的焦點,這其中最核心就是如何有效防止評標委員會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問題。而現在看來,評標委員會最大的自由裁量權在於對廢標的判定上。
在投標偏差的認定方面。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檔案的有效性,而重大偏差則會導致廢標。然而細微偏差與重大偏差之間並無明確的量化標準,在很多情況下需要評標委員會自由裁量。實踐中正是由於缺少這樣的量化標準,評標委員會有時很難對重大偏差進行界定,所以從減少麻煩、避免投標人投訴的角度出發,經常將模稜兩可的偏差作為重大差偏差處理,我們已經發現一些評標委員會存這樣那樣、或大或或小的缺陷。評標過程中有的評標委員會只要發現投標檔案中存在一些不滿足招標檔案要求的地方就認為其不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而將其判為廢標;有的評標委員會發現某一投標人的報價偏低時就覺得“心裡沒底”,不保險,主觀上就有判定其低於成本而廢標的想法;還有個別評標委員會成員為了達到一些非正常的目的,故意千方百計地在投標檔案中找問題,挑毛病,判廢標等等,正是由於上述的一些原因,導致了廢標的大量出現。
1、招標檔案編制水平不高
招標檔案是指導投標人投標的評標委員會評標的重要依據,但是當前招標檔案的編制水平卻不容樂觀。儘管現在很多情況下是招標代理中介機構代理招標,但是很多招標代理機構對招標專案不是很熟悉瞭解,往往侷限於紙上談兵,通常一味地套用現成的招標檔案範本,卻忽視了招標專案之間的差異。招標檔案中經常出現與招標專案不相協調,甚至前後矛盾、相互牴觸的條款,應該明確的不明確,應該規定的沒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時只好根據自己的經驗去琢磨,去猜測,結果導致廢標。如,有一份招標檔案在投標須知中規定,“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沒有填寫綜合單價的清單專案將被視為此項費用已經包含在其他清單專案的費用中或者投標人免費提供此項工作”,而在招標檔案的工程量清單部分,招標人又規定,“投標人應當根據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報價,不得缺項漏項”,結果有的投標人就是因為馬虎大意漏報了一項只有幾十元造價的清單專案而被判為廢標。
2、招標檔案中的廢標條款過多過嚴
有些招標人為了防止糾紛的產生,在招標檔案中規定了大量的、詳盡的廢標條款,有的招標檔案衣索比亞的廢標條款競有數十項之多,廢標條款增加的同時也使得廢標現象頻頻出現。有些招標檔案中的規定近乎苛刻,把投標檔案中存在的本來應該按照細微偏差處理的投標偏差也規定為廢標條款,如,有的招標檔案規定,投標檔案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也按廢標處理,結果有一投標人由於疏忽大意在一份投標檔案副本的投標函中忘記蓋章而被判為廢標。
按照有關法規規章,若投標檔案沒有響應招標檔案中的實質性要求,則應按廢標處理。但是包括《招標投標法》在內的所有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招標檔案中的哪些要求屬於實質性要求。有一招標人竟然在招標檔案中規定:“本招標檔案中的所有要求都是實質性要求”。結果導致招標檔案中到處都是“高壓線”,投標人稍不注意就“犧牲”了。
3、投標水平參差不齊
按照中國目前的制度,從形式上看是企業投標(因為只有企業才有相應的資質),但實際上很多都是分公司、專案經理在投標,由於這些分公司、專案經理在經營管理、經濟核算方面都是相互獨立的,投標資訊和資源在一個企業內部委難共享,造成投標水平參差不齊。所以我們經常發現,有的企業在此次投標中被判為廢標,在不久之後的投標中,該企業又幾乎以完全相同的原因又被判為廢標,令人哭笑不得,其中真正的原因是兩次投標是由同一企業中完全不同的兩套班子操作。
還有,就是投標活動本身也是一項“系統工程”,比較複雜,很多企業都是由不同的人員和部門分工負責、共同完成的。如有的企業中由經營部門負責與招標人聯絡溝通,參加答疑,由造價部門負責編制投標檔案的技術部分,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投標保證金等。由於缺乏必要的統籌、協調和銜接,這樣由多個部門分工合作完成的投標檔案就很難開成一個有機的統一整體,內容不能前後呼應,也極易造成廢標。而且更嚴重的問題在於,如果缺乏必有的獎懲激勵制度,每個參與部門和人員的工作目標和責任心不一致,行動上各自為政,中標與否與已無關,編制投標檔案時草草了事,缺乏溝通,這種消極應對的狀態更容易導致廢標。
4、各地招標投標規則存在差異
儘管各地執行的招標投標法規基本上是統一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上,各地仍然存在很大的差異。各級招投標監管部門印發了大量的“紅標頭檔案”,實際上已經規定了當地具體的招投標規則,形成了當地特有的招投標“慣例”。如有的地方檔案規定,開標時專案經理必須攜帶自己的身份證親自到會,否則其投標檔案按廢標處理,有一外地企業由於不清楚當地的這一“行規”,只是投標的授權委託人參加了開標會,而專案經理遠在外地未能參加,結果其投標檔案被判為廢標。
5、評標委員會濫用自由裁量權
按照《招標投標法》,評標活動一般是在封閉、保密的狀態下進行的,投標人不可能有與評標委員會直接溝通、解釋澄清的機會。由於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素質水平、經驗能力參差不齊,再加上評標委員會的臨時性(評標結束後,評標委員會即宣告解散)、產生的隨機性(評標委員會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需要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以及評標活動的複雜性等原因,使得讕標過程成為招標人和投標人關注的焦點,這其中最核心就是如何有效防止評標委員會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問題。而現在看來,評標委員會最大的自由裁量權在於對廢標的判定上。
在投標偏差的認定方面。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檔案的有效性,而重大偏差則會導致廢標。然而細微偏差與重大偏差之間並無明確的量化標準,在很多情況下需要評標委員會自由裁量。實踐中正是由於缺少這樣的量化標準,評標委員會有時很難對重大偏差進行界定,所以從減少麻煩、避免投標人投訴的角度出發,經常將模稜兩可的偏差作為重大差偏差處理,我們已經發現一些評標委員會存這樣那樣、或大或或小的缺陷。評標過程中有的評標委員會只要發現投標檔案中存在一些不滿足招標檔案要求的地方就認為其不滿足招標檔案的實質性要求,而將其判為廢標;有的評標委員會發現某一投標人的報價偏低時就覺得“心裡沒底”,不保險,主觀上就有判定其低於成本而廢標的想法;還有個別評標委員會成員為了達到一些非正常的目的,故意千方百計地在投標檔案中找問題,挑毛病,判廢標等等,正是由於上述的一些原因,導致了廢標的大量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