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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嘴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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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anda圖森po
當然反對了。
但是我在看完節目之後發現正方几乎被碾壓了,這個題目是不是正方就沒有解。如果陳銘站正方會怎麼辯呢。是不是可以從四維時空或者多維時空的角度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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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川說電影
支援啥,豬都知道,糧食這個東西,主人不給吃,就得餓著。人和豬唯一不同的區別就是,豬永遠是豬,而人,說不如豬,就不如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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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言吾不盡
當然是反對了呀,事實是這樣的,時間是可以買賣的,但是生命時間是絕對不能買賣的。我覺得時間和生命時間是兩回事。
時間是可以買賣的,現代經濟本質上就是在買賣時間。資本方擁有足夠的金錢,他們就可以用這些金錢購買其他人的時間,然後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統一分派他們的時間,安排在不同的崗位,從而實現不同時間的不同價值。這些時間嚴格的說不是生命時間,可以稱之為社會時間。這段時間裡賣方只需要完成買方在法律道德範圍之內規定的少量事情就可以了。
而生命時間本質上就是生命,賣出了一段生命,就意味著這段時間是不屬於自己的,買方可以隨意支配,無需顧及,只要買方給了足夠高的價格,就可以對這段時間為所欲為。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堅決反對生命時間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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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廉曉旭律師
這道辯題的完整表述是:“奇葩星球新科技,人們可以自由買賣生命時間,你支援嗎?”
注意看,人家問的是支不支援這項新科技,而這項新科技的功能是“人們可以自由買賣生命時間!”
至於“人們可以自由買賣生命時間”,我想這個是很顯然的,正常的人都不會支援,正方一直在“可以自由買賣生命時間”上面辯,怎麼可能贏呢,那肯定是不可能贏的!
而對於這項新科技,要不要支援呢?我想對於新事物,我們首先一般的觀點是排斥的態度,特別是這種可能對人的倫理觀有這麼大的影響的新事物!
想想,如果真的可能克隆人,那是對人類的倫理帶來多大的挑戰,但是現在我們並沒有出現單純克隆人的現象。因為我們把克隆技術放在了法律的籠子裡束縛了起來!
那同樣,我們也可以把“可以自由買賣生命時間”的新科技也放在法律的籠子裡啊!
那這裡肯定就有人說了,這道題裡說了,這項科技的功能是“人們可以「自由」買賣生命時間”,這裡強調的是“自由”二字。
但是,哪裡會有絕對的自由呢?
我們一直在說,法律保護人的言論自由,但是言論是絕對“自由”的嗎?
在美國,人們甚至都不能說“Negro”(黑)這樣的字眼,因為很容易會讓人以為有種族歧視色彩。而美國,好像是這個世界上最強調言論自由的國家吧!他們連自己國家總統的社交賬號都會封!
而在我們國內,言論自由同樣也是受到限制的,好像每年都會有一些人因為說了什麼話而被行政處罰!
所以,我們所講的“自由”,都是說相對的自由而已!
那麼,這裡,這種新科技只是讓我們人類有了“自由”買賣生命時間的可能性而已。究竟怎麼樣才可以“買賣”生命時間,應當要有法律來規範!
“法無禁止即自由”,只有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買賣生命時間!
所以,反方二辯所說的那種“生命時間”的自由市場根本不會存在,這項科技也只能在比較極端的情況下才會被使用!
比方說這樣一個場景:一個研究少兒艾滋病的醫生,在他即將攻擊這一可能使幾百萬人受益的醫療技術時,生命即將走到盡頭。這時,當黑白無常來向他索命的時候,他肯定說不出:“再給我幾個月的時間,讓我把這項治療方法做出來!”
但是,這項可以“買賣生命時間的”新科技,卻可以讓這位醫生的生命得以延續!
因為在遙遠的國度,有一位遭受車禍而成為植物人的孩童已經在醫院的病床上躺了好幾年,可能這一生都會這樣躺下去,雖然親情的力量可能讓這個孩童重新獲得意識,但是那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當那位研究少兒艾滋病的醫生所在醫院找到這個孩童的母親,表達了他們想要花錢買到這個植物人孩童幾十年的生命時間的時候,這位媽媽思考良久,哽咽著答應了!
後來,用這幾十年的時間,醫生攻克了治療少兒艾滋病的治療方法並不斷完善了它,造福了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艾滋病新生兒, 而那位植物人孩童的名字,也被人們永遠銘記!
奇葩新科技“讓自由買賣生命時間”這一有違倫理的新科技成為現實,而法律重新定義了“自由”,讓這項新科技得以造福人類!
我們還是不應不假思索地排斥一項新科技,因為新科技都可能為我們帶來可能性!
回覆列表
不支援!
生命雖說短短几十年,但對於整個人生來體驗酸甜苦辣,悲歡離合來講,時間肯定是足夠的,只是看個人怎麼來掌握和利用好這幾十年了,如果可以自由買賣的話。那麼所有人對於生命的意義可能就會發生翻天覆地的看法,對於弱者,沒有能力去延續時間和生命!而強者可以肆無忌憚的用金錢換來時間和生命!不公平的人和事已經多不勝數。別讓唯一公平的時間再因金錢而變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