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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春三月桃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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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詩陽春白雪
為什麼有些人明明自己伸手就能做到的細節小事卻要術甚至命令別人去做?
這些人大都是領導或者有本領的人,男子漢大丈夫,事有為有不可為。可為的事是大事、重要的事、辦不辦不行的事。事辦好了,體現了能力,體現了才華,大人物一般辦“一般人認為不可做到了事”。辦好了眾星捧月,辦不好就不放棄,接著幹,堅持就是勝利,就有希望。天下無難事,只要肯登攀。所以大人物喜歡挑戰不平凡的事。那些平凡的事,就有人做。
很多細節事易容做的事,大人物不願做是怕瑣事纏身,怕耽誤大事。小事讓別人做,也增加了就業機會,讓更多人有事做有飯吃,豈不是功得無量?
而身份相同,處在同一層次的人,自己的事自己不做,小事讓別人做,或命令別人做。都是自命清高,拿架子,自覺高人一等。這類人也許有點小才能,小驕傲。就看不起昔日夥伴,拿他們當奴隸用,是自我膨脹,不知天高地厚的表現。
還有一些人,小事讓人做,但人情在人心裡,以後會照顧人家,替人家解決問題。以前農村家裡富的人,小活自有窮人來幹。窮人小活勤就是為了向富人借錢用。都是心甘情願,就無需論貴道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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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聖福來借人說理
總述:這是一個人內心希望得到別人認可尊重的一種表現,因為他透過這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些小事情,讓別人去做能夠體現出他的能力和權威甚至是重要性。
一、自己能做的小事情,要求別人去做,或命令別人去做這是一種希望得到認可的表現。這種現象在社會生活中很正常,因為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員,都必然要接受一個組織,或者是團體的管理,那麼團體中必然有分工。
有領導階層,還有些人雖然和你是一個級別,但是他往往也會出現一些小事情,希望你去做。
明明他能做得到,他寧願給你說一些好話,哄哄你,也讓你去做,就只有一個目的,透過這些事情,讓他心裡感受到他有多麼重要,最起碼對於你來說你是多麼重視他。
這是一個人正常的心理需求,每個人都會有,只不過是在有些時候,你沒有機會而已,或者是有些時候,你自己把這個機會或把這個想法給壓住了,沒有給它嶄露頭角的機會,並不是你不行,如果你有這個機會你有可能也會去做。
二、生活工作中他能做的事情,讓自己去做或命令自己去做,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生活工作中遇到這種現象,同事讓你幫他去幹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情,或者說是領導指派命令你幹一些事情,你要理解這很正常,你當然有權選擇去做或不去做。
但是你要分情況,如果做了對你也沒有什麼壞處那你就去做,讓他找一找自我的感覺,心情高興一下也沒什麼壞處。
如果說這個事情很為難,對自己不利,那你該拒絕也要拒絕,但是要看看實際情況,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絕對不能因為這些小事情和一個團體鬧翻,那因小失大。
人有些時候吃點小虧不算啥,從長遠上來說,一定會有大的回報。
總結:朋友們,如果你受到別人的支配或命令你去做一些他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你也不要生氣,有些時候配合他一下,讓他心裡找一下自我的感覺,就當助人為樂。
如果是領導讓你去做,做一下也沒什麼壞處,你就去做,如果說違背了你的原則,實在為難,你也可以拒絕,但要視其情況絕不能因小失大,這就是原則。
自己能動手做力所能及的小事情,讓別人做或命令別人做的人生感悟。自己能做,讓別人做,這是一種人希望得到別人認可和尊重的一種內心需求很正常。
如果是朋友能夠去做,儘量配合一下,讓他心情高興一下,也增進了友誼沒有什麼。
別人非要命令你去做,如果做了對自己也有好處,那你就去做,不管他命令還是請求。
別人命令你去做,如果做了超越了自己底線沒有什麼好處可以拒絕,但不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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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學義工雙媽
很多人這樣做。有的老闆也這樣做。幹部也這樣做。用命令的方式。煮點旁人去做。有的同志也這樣做。有班長啊。一點小關那,都放大滴。張總這個有一點面子。能做的活也不做。就分配旁人組。不做過的事。會搞砸的。不是自己乾的活。無明白咋幹。幹也幹,不利索。人員要愛國家。沒人要愛大地。風涼傳統。都得學優良傳統。女人都愛護環境。大家愛環境才能做的好。都學為旁人做事。應該的。我為旁人做事是應該的。把這句話記得牢牢的。老頭車一開。要有愛心。對,每個人都要好的心態。對每一個人都要有一切。愛過你的心。有時我愛人人,人人愛我。把這一切的火影。都要爭先恐後的幹。不管領導員工都要學傳統文化。學那些傳統文化,各個領導,,個個蓉蓉。去幹活。。爭前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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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國外的情況不知道,在中國國內應該是普遍存在的。很多情況下,大家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比如,在一個公司內,一般分為多個部門,各個部門分管各個部門的事。但很多時候,一些跨部門的事不是不能做,而是很多人都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想法,而且很多時候即使你去做了,反而會費力不討好。比如,搞衛生誰都會搞,但現實事是誰都不願意做,除了本來負責做衛生的人之外。最簡單的例子,地上有髒東西本來自己隨手就可以撿起來,卻要叫人來做,這一點在管理層面尤其明顯。因為畢竟,那不是自己的事啊,另一方面,還要體現管理的權威,免得公司其他成員笑話。
還有一種情況,本來公司內部就是分工明確的,該誰做什麼事就要誰擔當,出了差錯誰負責的情況。萬一,這不是你該辦的事,你出於好心去辦,但不小心辦砸了怎麼辦?是找你負責還是找本來負責那件事的人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