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類問題在傳統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時候都會遇到,問題的核心在於企業會計入賬時候需要遵循“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的原則,更深層的原因在於:納稅、銀行回單等問題。傳統商業下,甲乙兩商家(假設甲為供貨方,乙為購買方),資金流向為:乙銀行賬戶->甲銀行賬戶 ,購買合同與銀行轉賬回單的金額是完全匹配的,因此在開票時候並無太大問題。而引入第三方支付或電商平臺後,資金流向變為乙銀行賬戶->平臺銀行賬戶->甲銀行賬戶。作為平臺,在開票時候,一般只會開所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的票,不會全額開。同時如果手續費採用內扣(從交易資金中直接扣除),甲方的入賬金額與乙方的付款金額並不同。也即引入第三方支付或電商平臺後,存在幾個問題:1、平臺開票金額與合同金額不匹配2、資金流與合同不匹配。銀行回單是:乙銀行賬戶->平臺賬戶,平臺賬戶->甲銀行賬戶3、如果採用手續費內扣方式,付款金額與入賬金額不匹配針對問題1、2,本質上需要解決銀行回單與合同相匹配問題,這依賴於當地稅務及甲乙雙方財務管理制度,如果允許,則不存在問題。另外一些銀行及各地人行結算中心針對此類需求場景有所謂的“資金不落地(銀行回單不出現中間平臺)”的產品,這對諸如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代收付、資金歸集解決方案很有價值。針對問題3,可以採用手續費外扣的方式,也即題主提到的方法。
此類問題在傳統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時候都會遇到,問題的核心在於企業會計入賬時候需要遵循“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的原則,更深層的原因在於:納稅、銀行回單等問題。傳統商業下,甲乙兩商家(假設甲為供貨方,乙為購買方),資金流向為:乙銀行賬戶->甲銀行賬戶 ,購買合同與銀行轉賬回單的金額是完全匹配的,因此在開票時候並無太大問題。而引入第三方支付或電商平臺後,資金流向變為乙銀行賬戶->平臺銀行賬戶->甲銀行賬戶。作為平臺,在開票時候,一般只會開所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的票,不會全額開。同時如果手續費採用內扣(從交易資金中直接扣除),甲方的入賬金額與乙方的付款金額並不同。也即引入第三方支付或電商平臺後,存在幾個問題:1、平臺開票金額與合同金額不匹配2、資金流與合同不匹配。銀行回單是:乙銀行賬戶->平臺賬戶,平臺賬戶->甲銀行賬戶3、如果採用手續費內扣方式,付款金額與入賬金額不匹配針對問題1、2,本質上需要解決銀行回單與合同相匹配問題,這依賴於當地稅務及甲乙雙方財務管理制度,如果允許,則不存在問題。另外一些銀行及各地人行結算中心針對此類需求場景有所謂的“資金不落地(銀行回單不出現中間平臺)”的產品,這對諸如供應鏈核心企業的代收付、資金歸集解決方案很有價值。針對問題3,可以採用手續費外扣的方式,也即題主提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