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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禪城區一小區的林女士家中養了一條柯基犬。2018年5月18日的早上6點多,林女士與丈夫霍先生準備帶著沒有栓狗繩的柯基犬在小區內遛玩。此時,同一小區的陳女士也正好下樓散步。正當陳女士散步到小區內一路口時,林女士夫婦飼養的柯基犬突然衝出電梯追趕陳女士。雖然柯基犬隻是小型犬,但因為事出突然,讓年過五十的林女士心生恐懼。陳女士見狀馬上就跑,當跑到物業服務中心門口時失去重心摔倒,昏迷不醒。 2018年6月15日,陳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林女士夫婦賠償其手鐲損失10萬元、醫療費1111.9元、誤工費1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合計121111.9元。 雙方於7月17日達成調解協議。林女士在簽署調解協議的次日即按協議約定向陳女士一次性支付了賠償款等各項費用共81361元。2018年7月18日,作為被告一方的林女士,向民一庭田媛法官送來了一面寫著“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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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庚樹

    支援文明養狗,但是也要明確一些名詞,比如狗嚇到人如何定義?還有就是在進行文明養狗的過程中,有人故意傷害狗狗怎麼處理,比如小區熊孩子用石頭砸狗狗。我覺著的不能單一的進行規定約束或者說是保護。要維護法制的公平性。狗狗及監護人受法律法規制約的同時,也應該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文明養狗,文明做人,從你我作起。

  • 2 # 雲淡舷窗外

    這對那些帶引號的“愛狗人士”來講,肯定是不合理的,柯基那麼可愛,怎麼會嚇到人?絕對是有黑幕,碰瓷+敲詐勒索,警察也不管?

    對養狗的問題我回答的不少了,我本人對那些“愛狗人士”沒有任何好感,因為雙方根本就不可能在同一個頻道上交流,既然相看兩厭,那麼也就沒有必要再有牽扯。但這個案例,可以說是不帶引號的愛狗人士和不愛狗人士間依法和平解決紛爭的範例,值得大家學習。

    首先一點,雙方都對柯基不拴繩追趕人這一事實有共識,是這個案件能夠及時審結的基礎,離開了這個基礎,甲說狗追咬人,乙說毛孩子不可能咬人追人是為了表達愛慕和喜歡的感情,那就永無協商必要了。

    其次,雙方都接受透過法律渠道解決這個事,很好。法院就是定紛止爭的場所,能透過法院解決,好過私力救濟解決。比如說像下圖一樣:第三,愛狗人士既然能夠按照判決書及時賠償傷者,還向法院送錦旗,那不是光說明愛狗人士不差錢腦子不夠用,而是確實是真的愛狗,願意為狗的不懂事承擔責任,是個有擔當的人,但是,“愛狗人士”可就未必了,一定會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想方設法賴掉這筆賬。

    總之,這才是真愛

    狗。

  • 3 # 簡155471245

    沒毛病,該罰!我也喜歡養狗,但出去遛狗必帶狗繩,衛生紙,塑膠袋,本人最討厭遛狗不帶繩,而且一溜兩三隻狗,東一個西一個。只要東西帶全了就愛誰誰,不喜歡狗的裝B就幹他。

  • 4 # 雋書

    碰狗瓷要精通業務非常不容易,需要熟知名種犬的種類和價格,及飼養的開銷,這樣才能識別狗主人的經濟實力。若隨便見狗就倒,萬一是條不用花錢買的土狗串,你地上躺一天都不會有人理,把狗釦了也沒人來領。所以要挑貴的,只能富養的狗,在這種狗面前摔,償賠金肯定高。不過這個業務知識和技能是有點門檻的,比碰車難度高,因為車的種類遠少於狗的種類。

  • 5 # 天6666999

    你遛狗時狗撒尿嗎?撒完尿你清理嗎?如果你不能制止狗撒尿,小區草坪裡的尿騷味你又不清理,那麼,請你別恬個大臉得意洋洋的,因為小區居民鄙視你,這與你在小區亂撒尿沒有本質的區別!

  • 6 # 抱不平是誰

    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共同抵制城市小區不文明養狗行為,梁宏達老師對於狗患頻頻傷人的問題評價很中肯,他也表達了狗患傷人的惡性事件就是養狗人士的素質低下造成的,並且說明了這種低素質的養狗人士佔絕大多數。只有提高人的素質才能降低狗患傷人事件的發生。狗患之爭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就是養狗人的素質問題,狗患的發生就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我們所關注的是愛狗人士所養的狗頻頻傷人的惡性事件,吐槽也是希望養狗人提高素質給大眾一個和諧的生活環境,狗傷人的慘劇歸根結底還是人素質低下惹的禍。大多數狗主人對於自己的狗傷了人都是選擇逃避責任的態度,即使逮到現場大多狗主人也都是狂妄至極,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狗患引發刑事案件的例子也不少。至少你養狗不能影響別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給別人帶來潛在的風險。如果對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影響,咱們必須抵制養狗。

  • 7 # 竹鄉丹妹

    嚇到了要賠8萬可以算是敲詐,但賠錢不過分,只是太貪心了。話又說回來,你自己的狗它嚇不嚇人你自己不知道嗎?

    一些愛狗人士我也理解,但你把它當寶貝兒子就有點過分了,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有個原則,既然要養狗就應該遵守養狗的規則,安全、狂犬疫苗一定要做好,你說它不咬就不要,你不在它旁邊沒栓繩萬一別人是孕婦被嚇沒了也有可能,你賠的起嗎?賠錢是小事,不管是某個部位要是被咬殘廢了你賠的起嗎?

    去年國慶節那天我兒子一個人在家裡院子玩耍,一條小狗突然跑到院裡咬我兒子的肩膀,痛的在地下打滾,奶奶看到立即拿著鋤頭打嚇跑了,把我兒子肩膀咬了個牙齒印,一直都不知道是誰家的狗,有可能主人知道咬人不要了不敢認,也有可能是野狗,反正後來沒見過那條狗了,一個月才好,狂犬預防苗針打了2000元,我媽鬧到政府,政府說全額補貼,後來下了命令只要看到狗就會打。這個不是金錢的問題,傷害小是萬幸,傷害大了後悔莫及,這不是殘忍,我是真心的害怕狗,想打死他都不過分。

  • 8 # 使用者9828949395814

    本來地球上都是多種生物生存的地方,我認為還是管理層的出了問題,你把法律法規定好了,違反了法律,八萬十萬都可以接受,只要是你喜歡養狗,你就要付出代價,在國外大型犬隻都可以私養,而且流浪狗很少見到,養狗棄狗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但是你不能違法,違反了重罰!上法庭!進入失信名單!我們為什麼做不到呢?每天拿的這個事炒作,真是勞命傷財,動物有什麼錯,是你人出了錯了!

  • 9 # 開文650

    應該賠,因為不按操作規程去遛狗。現在養狗有一些人,我行我素,素質太低。現在環境衛生這麼好,走在乾淨的路上,突然看見一小堆狗屎,你說是狗的責任還是遛狗人的責任?所以有些人,就不能養活狗。

  • 10 # 05015040444

    應該把愛好狗的人士弄到一個巷子裡和著一條街上居住,和不喜歡狗的人分開?因為現在的居民區已經人滿密居度很大了?已經超出正常平方公里居住人數?而且:疾病預防控制也有必要,政府應該考慮城市養狗畜禽問題?不要漠視不管、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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