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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秀章律師

    律師能幹什麼呢?律師能幹四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解釋功能。有人說,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會說話的法律。那律師是什麼呢?律師到底能幹什麼,也是各有各的解釋。但是實際上不管怎麼解釋,你首先要有專業解釋,以專家的名義,提供專門的服務。你看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不管你願不願意,或者說你是不是跟法律打交道,每天要面臨很多用傳統的眼光、傳統的思維無法解釋的一些事情、現象、爭議、糾紛,這個時候如果有法律專業人士,有一個律師給你解釋一下,你可能會明白得多一些、快一些。在座的各位學過法律可能還好一些,跟那些沒學法律的人不一樣。

    但是任何一個沒學法律,或者初學法律的都還是要請教專業律師,這些法律專業人士就會給你做一個解釋。比如在我們的刑法當中,什麼是故意啊,什麼是過失啊,儘管這個對我們來講可能比較簡單,但是真正面對具體的案例就不一樣了。即使分清了故意和過失,還有什麼故意什麼過失的問題: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是疏忽大意的過失還是過於自信的過失?比如在民法上還有違約和侵權的區別。究竟是違約,還是侵權?比如說誰有過錯,或者說沒有過錯,怎麼區分?怎麼理解?僅僅是按照條文,或者按照我們教科書的解釋,可能未必能解釋清楚,但律師能做到,他就能解釋清楚。有人說一個律師應具備兩種能力,一種是在10分鐘之內,要把對方絮絮叨叨、講了半天的東西要能聽清楚,另外,要在10分鐘之內給人家說出解決方案,這就需要律師很強的概括和分析能力,要對法律如數家珍、爛熟於心,也就是說要給當事人一個非常有效非常實用的解釋。要告訴他,你的問題出在哪裡,解決的方案是什麼。

    所以我們到律師事務所去,常常可以看到這樣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法律諮詢”每小時多少錢。這是一個律師的看家本領,首先要能解釋法律,翻譯法律。要把晦涎難懂的法律翻譯成明白如話的法律,要把毫不相干的法律解釋成完全為我所用的法律。

    第二件事是什麼呢?叫預警功能,或者叫保健功能,預就是預告的預,警就是報警的警。在美國和一些法制發達國家,有些人並不懂法律,但是他有一點牢牢記住,我只要有事我就要找律師。可以這麼說,只要講民主、自由、人權,就要談到律師制度。他們可以不這麼談,他們認為只要有事就有律師,只要有壞人就有律師。一個人有事的時候就相當於一個病人必須要請醫生保健和治病一樣,要找律師,要請律師。這就是說預警和保健是同一個意思,起同一種作用。就是說如果你有一個好的律師,他就會告訴你,你這樣下去可能會侵權,可能會違約,就像那個保健醫生跟病人說一樣,你再這樣下去,你可能會感冒。感冒還好,你可能會發燒,你可能會得一個什麼大病或者是不治之症,但是如果採取有效的措施就可以避免。所以這個預警和保健功能對律師來講,也是一種重要的職能,是一種護家本領。

    但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情況,我是經常碰到這種情況,他們對我說,陳律師將來我有事就找你,或者說我打官司就找你,我說錯了,應該是沒事時或者說不打官司時就要找律師。應該說,請律師是為了不打官司,但現在很多人請律師是為了打官司。大家仔細想想,請律師幹嘛呢!打官司!但是如果我們哪一天發展到請律師是為了不打官司了,那就是說律師的預警和保健功能就已經做到了。醫生是救死扶傷,我們律師是救弱扶困。但律師在救弱扶困之前,他還有一件事要做。律師就像那個消防隊員,在起火之前他就告訴你,快要起火了,快要出事兒了,趕緊注意,趕緊消滅隱患。

    第三件事是什麼呢?叫主張功能,或者叫反擊功能,不管你的當事人是打訴訟的,還是非訴訟的,在現實生活中每天都跟法律打交道,每天都面臨很多的現象、爭議糾紛,作為律師有責任有義務,代表你的當事人去主張他的權利,去保護他的權利,這個時候實際上是一種進攻,一種反擊中的進攻。從足球原理講,就是一種叫防守反擊。律師告訴你,你的權利受到了侵害,你必須運用法律來保護你的權利。實際上,這又可以理解為指控功能,指控對方危害了你的利益,請求法律支援你的主張,因為你主張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或者恢復原狀,追求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件事就是律師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我們平常所理解的律師辯護功能,或者叫反駁功能。律師辯護經常存在於我們的刑事案件中。但是在很多大量的現實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很多需要進行辯護的問題。有些事情儘管到不了訴訟階段,但是也要辯護、辯駁、辯解。比如夫妻之間離婚,一方主張權利要求離婚時,另一方就需要根據事實依靠證據反駁對方,以推倒對方的主張,達到自己的目的。另外,在大量的民事訴訟中,都還必須有一個答辯程式。這時候如果有一個律師,就可以幫助你化險為夷,化腐朽為神奇,挽狂瀾於既倒。

    但是我們的當事人習慣於找關係、託門路、請法官,甚至希望律師也這樣。曾有一箇中國的當事人到美國打官司,當然,在美國他不能請中國律師,只能請美國律師。他就跟美國律師說,按照我們華人的習慣,要給法官表示一下,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向法官表示一下,送點什麼禮物。美國的律師說不行不行,一表示就壞了,你一表示本來該贏的也輸了。最後,這場官司華人打贏了。這位中國當事人就跟美國律師說,你看你還說不要表示,我一表示不就贏了嗎?美國律師說不可能,在我們美國絕對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那個中國當事人說,我確實送了。

    美國律師說你是怎麼送的?他說我是以對方的名義送的(笑聲)!這是華人的智慧,這不是律師的智慧。我們律師要靠真本領、硬功夫吃飯。這位當事人知道,他以對方名義送的,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他也知道美華人不吃這一套,美國法官更看不上這樣的行為。但是在中國這種情況確實比較多。有些當事人不是看你如何反擊,而是看你如何拉關係、搞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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