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心11類一次記12分駕駛行為 1、機動車超速50%以上,將會一次性扣完12分。公安部123號令、124號令將在新的一年裡開始實施,其中一次性扣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就有11項,裡面有許多交通違法行為是駕駛員很容易觸犯的。 2、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5、交通事故逃逸扣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會被扣12分。一些駕駛員在交通肇事後為了逃避責任,抱著僥倖心理開車逃逸。這不但觸犯法律,也不利於及時救治傷員,是對生命的漠視。 6、故意遮擋車牌扣12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被扣12分。 7、超速50%以上扣12分 超速50%以上,被視為嚴重的超速行為。在新交規中,機動車超速50%以上,將從之前的扣6分變為扣12分。 8、超速是最容易導致車禍事故的原因之一。目前,城區道路的限制時速都在60公里/小時以下,而在一些特殊路段及隧道、下穿道中限速更低。一些私家車駕駛員或者計程車司機在夜間經常出現超速,有些時速甚至超過100公里/小時,這已經達到了超速50%以上的標準。 9、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二、新交通法14類交通違法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新交通法10類一次扣3分的違法行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2、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道路行駛; 6、行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 7、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未按照規定讓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9、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 10、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2013新交規扣2分和扣1分的行為 扣2分的行為如下: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扣1分的行為如下: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一、小心11類一次記12分駕駛行為 1、機動車超速50%以上,將會一次性扣完12分。公安部123號令、124號令將在新的一年裡開始實施,其中一次性扣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就有11項,裡面有許多交通違法行為是駕駛員很容易觸犯的。 2、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5、交通事故逃逸扣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會被扣12分。一些駕駛員在交通肇事後為了逃避責任,抱著僥倖心理開車逃逸。這不但觸犯法律,也不利於及時救治傷員,是對生命的漠視。 6、故意遮擋車牌扣12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被扣12分。 7、超速50%以上扣12分 超速50%以上,被視為嚴重的超速行為。在新交規中,機動車超速50%以上,將從之前的扣6分變為扣12分。 8、超速是最容易導致車禍事故的原因之一。目前,城區道路的限制時速都在60公里/小時以下,而在一些特殊路段及隧道、下穿道中限速更低。一些私家車駕駛員或者計程車司機在夜間經常出現超速,有些時速甚至超過100公里/小時,這已經達到了超速50%以上的標準。 9、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二、新交通法14類交通違法一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以上的; 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11.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新交通法10類一次扣3分的違法行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2、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3、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道路行駛; 6、行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 7、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未按照規定讓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9、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的; 10、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2013新交規扣2分和扣1分的行為 扣2分的行為如下: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扣1分的行為如下: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