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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資料完善度低

    這個要分兩個時段來說:在民國之前,是封建皇權專治制度,也是”男權”專治制度,男性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又有“儒家道統”的專制文化。女人完全失去獨立性和人格尊嚴。那麼,女方要”彩禮”合情丶合理丶也合法。合情,合的是封建人文之情;合理,合得是“儒家道統之理”;合法,合的是“封建皇權”專治之法。

    現代,特別是新中國建立後,民主丶平等丶自由”觀已立入憲法,男女擁有相同的“生命權”丶“生存權”丶“發展權”和“財產繼承權”。男女平權在法律上已經確立,並得到法律保障。早已不是“父母之命丶媒說之言”的包辦買賣婚姻了,要彩禮既不合情丶也不合理丶更不合法。

    所謂“男人娶”丶“女人嫁”的舊俗丶舊婚戀觀念早應該拋棄。可是由於玩固的舊習舊觀念,舊思維貫性還在一些區,特別是農村地區依然嚴重,這是對新社會新制度丶新文化建設極為不利的,既是對女性的不尊敬、更是女性的自賤。女人還把自已當寵物丶商品般,是不自重丶自尊的表現,是中國女性的悲哀。

  • 2 # 闊步嬰童

    婚戀市場的事情,向來講的就是你情我願,說不上什麼合不合法。

    更何況,懂得合不合法的那群人基本上已經沒有彩禮這麼一說了,哪怕雙方父母給孩子一些結婚基金用作婚後小兩口的啟動資金也無可厚非。

    那些還存在彩禮說法的地方,其實也就是延續以前的婚戀習慣,也沒什麼特別不對的,畢竟社會文明是一點點發展的,觀念也是一點點深入人心的。

  • 3 # 李志勇LZY

    男女家庭不一樣;

    還有老漢取少妻;

    有的不要對方給;

    這類問題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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