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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37301596684

    不定時工作制有加班費嗎?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可以自主安排,因此用人單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資。而快餐店的小時工、兼職人員等,大多屬於非全日制用工,這類人員只能享受法定節日一天300%的加班費,而不享受雙休日的雙倍勞動報酬。以清明節為例,非全日制的小時工4月4日加班可享受300%的工資,4月5日、6日加班不能享受加班工資。如果非全日制的小時工沒有拿到法定假日300%的加班費,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什麼是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是相對標準工時工作制而言的一種特殊的工時制度。《勞動法》第39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36條、第38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根據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的規定,不定時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它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41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人員不執行加班工資的規定。但是實行不定時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仍應按照相關法規檔案的規定,平均每天原則上工作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按照規定,對於實行全日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如在節日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按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在假期內但非節日當天排勞動者加班,則應首先安排職工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不過,除全日制用工外,最常見的用工形式還有三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非全日制。商場營業員等勞動者,因工作性質需要,企業採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並經勞保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因此企業應當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其工資;勞動者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150%的加班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300%的加班工資。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四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第五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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