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9
回覆列表
  • 1 # 曉說箴言

    人防車的所有權是國家的。任何企業和個人無權買賣。人防工程是國家要求建造的防禦工事。只允許出租不允許出售。開發商無權出售人防車位。人防工程的收益歸屬有所不同。人防工程主體建築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和不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收益人是不一樣的。 不計入公攤面積的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收益歸開發商所有。所有權歸國家 計入公攤面積的人防工程車位收益歸所有業主所有。還有當地人防部門投資建設的人防工程收益歸當地人防部門所有。所有權都是歸國家。 人防工程車位只有使用權,所有權是國家的,歸當地人防部門統一管理。人防部門需要的時候要服從安排。統一規劃。無條件服從管理。 根據《合同法》租賃合同有效期最長20年。所以租人防車位只能20年。人防車位的使用權只能是租賃合同形式。小草莓堅持原創。感謝關注和點贊。看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

  • 2 # 見見95

    開發商是沒有權利售賣小區的人防車位的。人防車位屬於沒有產權的車位,開發商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建設地下人防工程,改造成地下人防車位。這種就叫人防車位。這種車位產權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業主。但是這種車位不能出售,是可以出租的。《人防法》規定人防工程平常是可以有出資者使用或者出租。隨著停車越來越難,車位也越來越緊張。很多開發商建造地下車庫出售,其實這種車位根本不能出售,只能透過人防辦取得授權,平常可以租賃。綜上所述,不論是誰都沒權力售賣人防工程,但是透過人防辦許可,可以租賃。

  • 3 # 到處亂跑閒人

    目前比較混亂,理論上不能,但實際操作裡,還是在賣,目前所有銷售人防工程的車位,都是使用權,沒有產權證的……

  • 4 # 燕樂之樂

    首先可以明確的說,人防車位不能出售。

    人民防空法規定,建築人防空間屬於國家所有,開發商不得出售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可出租。但是無數不超過20年。

  • 5 # 手機使用者50100548185

    其它地方能否出售否不知。反正我縣是不能出售人防工程(車位,商鋪)。只能簽訂長期租賃協議。一次性交租金。估計是很多人不懂出售與長租,認為我一次性交八萬就是買賣了。簽字前先看懂協議再說。

  • 6 # 土木宮城

    人防區域在戰爭時期由人防辦同意安排使用,所以戰時使用權應該歸政府,平時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以購買人防區車位需要明白這一點,其他都一樣。

  • 7 # 沙沙的shasha2019

    不可以出售人防地下室。人防地下室產權是國家的,戰事無償歸國家。因人防工程必須建設,由開發商自籌資金,可以建設人防地下室,也可以另擇地建設人防工程,所以有使用權。開發商可以轉移使用權給業主,但最長出租期是20年,之後可以優先免費續租至與樓上同期使用時間。出售是謊言子,意思是不出意外的話永久使用,不屬於財產,但就好像賣給你一樣。不過還有一事不明,如果賣了房子,人防要交回去嗎?但是簽訂使用協議了呀。

  • 8 # 假裝讀書人

    人防車位是不能出售的,因為這屬於國家強制配套建設的公共設施,性質上屬於公有。但平時人防車位分散在各小區處於閒置狀態,開發商就透過租的方式繞過了不能出售的規定,這樣其實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也沒有業主去維權,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人防車位出租連租兩次40年,在使用上跟有產權車位也差不多了,而且還比產權車位便宜,缺點就是如果賣掉房子車位不能像有產權不能轉手賣。

  • 9 # 凌晨兩點半

    具體要看小區業主的購房合同了,購房合同上明確寫著公攤部位。還有是否有約定車位的使用和分配。一般小區車位無非是兩種,一種佔用公共道路的。這種車位一般都屬於小區業主共有的路權,所以開發商不能售賣。另一種屬於地下人防車位。這種車位產權屬於各地人防辦。但是開發商投資建設,並且不在合同中公攤範圍內。開發商有使用分配權和管理權。但是車位是買不到產權的,也不會有產權證。即使花錢購買,也只是購買一定時期內的使用權。

  • 10 # 業委會公益聯盟主任

    小區人防車位其實也叫避難層停車使用!

    先說一下人防,這裡我們專指地下人防空間及改為人防停車場。

    做為停車場,行為本身是造福業主,但往往經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的手就變味了,成了他們盈利的主要手段,這才有了你說的,開發商不短租業主人防停車位,改為所謂賣車位。

    人防車位是非戰時及非自然災害時可用於民用的建築,任何個人和公司沒有權利買賣。

    所以他的產權歸政府,沒有產權的車位拿什麼去賣?

    這就出現了開發商為了利益長租停車位,也就是所謂的賣二十年使用權。

    關鍵是短租對開發商而言不合算,所以他不租給一年一簽的業主。

    如果開發商公開賣人防車位可能性幾乎沒有。

    如果有,業主可以取證,舉報到區一級政府房管局,區人防辦就可以解決。

    當然最好成立業委會,由專業業委會組織去取證,反映到街道辦和居委會,持續盯著解決,政府肯定會有一個滿意處理結果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伊索寓言中《徒勞的寒鴉》的寓意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