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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品茗識卿笑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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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月一鉤彎
敢有這要求,說句好多人不想聽的話,只說明物業是豺狼,業主是小綿羊肉,是死肉,不是活羊!願意當死肉,誰也不能把你當活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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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qqy2010
業主掏空了六個錢包,背了一屁股的貸款,跟開發商買了房,等到去收房時,被告知要先交一年的物業費,還有房屋維修基金,裝修押金,水池清洗費,二次加壓費,電梯費……
以及一些無理的要求,比如裝修選物業指定的,裝修材料要買物業指定的……
做生意的原則;誰都清楚是貨到付款,服務滿一個月後,業主認可服務後,才交一月的物業費,現在成了業主才去收房拿鑰匙就強行提前收取一年的物業費,這種行為難道不是強盜行為嗎?誰給了他們膽量?又是誰在撐他們的腰?全華人民團結起來,取締黑惡勢力性質的物業!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到某單位上班,才去的第一天,就要求單位給你預付一年的工資,(這種做法也只有物業公司幹得出來),不論任何單位會給你預付一年的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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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天評地鹽城哥
不合理,當然不合理!憑什麼你還沒開始服務就強制業主先履行義務?你物業公司又如何能保證業主能夠享受到保質保量的服務,保證你物業公司不會捲了物業費就跑路呢!
很多的物業公司目前的收費方式都是預收,特別是前期物業。這種做法其實並沒有體現買賣雙方的真實意志,也無法評價未來物業公司是否能夠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反正做得好不好無所謂,你的錢交了,我的錢收了。
針對服務行業而言,預收制並不能改進服務質量。唯有真實有效的完成了服務,按服務質量給錢才是最合理的。
曾經很多年前看到過這樣一篇報道:一個沒有經驗的物業管理人員透過社群關係進入了小區,預收了一年的物業費。在服務了三個月後,感覺再做下去會虧本了。於是在三個月後,未做任何公告也未和任何人協商,擅自撤出了小區。業主氣憤異常,於是投訴,在有關單位找到物業負責人後,開出的條件竟然是再交一年物業費,否則不做了。最後好像是社群接手做了公共垃圾清運,其他一律不管。
除非小區有業委會,在徵求業主意見後同意預收物業費,否則最好不要預先繳費。沒有合同約定的預收,業主可以拒絕。物業公司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來按預收時間計算物業費違約金。
對於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最好還是尋求業委會的幫助。如果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建議業主在享受服務後再行繳費,但是不能以各種藉口不繳費。否則會得不償失。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5 # 一線緣分
在預收物業費之前,先給業主有個服務承諾,在一年當中的服務有什麼實質性的突出的表現,小區環境、公共綠化、建築維修、車輛停車秩序、小區治安管理等等如果物業能保證做到,物業就開始做一年。如果沒有堅守承諾,你們物業於心何忍,業主的錢也不會是那麼輕鬆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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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韋小寶
物業費本來是自願的。因為物業人員付出了,做業主應該交,但物業只收錢什麼也不管,您也的交,法院支援它。不交,強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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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幸有霖汐
物業公司可以預收物業費,具體時限以當地政府規定為準。
還有個條件就是業主自願預交,物業公司不得強迫。
一般在商品房交房時才預交一年物業費,有的預交時間還更長。主要是有的業主交房後不急於裝修入住,有的空置時間很長。業主不入住,物業公司收物業費就很不方便。
小區正常入住後,有的物業公司也提出預交物管費,分季度、半年、一年時間不等。但是,一般會贈送禮物或代金券等。時間越長,贈送的價值越大。這些,都不強迫,你情我願,願者上鉤。
如果強迫預交,那就是不合理的,大家應該集體反對。對行為惡劣的物業公司,還應該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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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8541081
真是狗事鬧得還在不死不休,也許提到鬧狗事達到了點小目的,讓政府行為一邊倒,讓中國特有品種狗橫空出世~~夜行狗!所以又來了消滅物業的不死不休的,還要鬧取消老年卡的也不死不休,繼續鬧吧,不就躲在屏幕後面亂逼逼,看看這懶政作為再答應你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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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醉太平II
又是幼兒園大班的小朋友跑來提問題。
哪裡有“要求”預交一年的?大多數倒是滯後一個月交。1月份的物業費2月交。
物業公司不像商廠家家,不存在先收了你的錢,拿資金去擴大再生產。
相當多的是,當月錢當月光~地主家也沒有餘糧。
但是也聽說有預交全年價格會有點優惠的。
按政府的物業合同標準文字,如果經業主大會同意,有預交半年的。
如果不加分析,就順著他的題去回答,也許他正在背後偷笑,笑你腦白金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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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15716746860碧水藍天
狗物業就是當今社會的毒瘤渣子流氓地皮寄生蟲人渣吸血鬼資本家,是垃圾糞便裡滋生出來的蛆。狗物業這條惡狗惡貫滿盈已經成了萬人恨,狗物業十惡不赦早該千刀萬剮!!不消滅狗物業,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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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漫漫求遠
法律規定物業公司是可以先預收物業費,最長期限不超過一年,所以物業預收一年物業費是不違法的。預收一年物業費基本上在新入住的小區,後期根據物業合同正常繳費,一般為按季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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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Frank139117824
你認為合理就好!如果一個好的物業,你認為可以離開物業費的支援嗎?沒有預支物業費,物業公司怎麼與僱請的員工籤勞動合同,當然,物業公司也有一定的開辦費,但現在的物業公司規模都很小,開辦費也沒有多少,如果都到年底交,物業服務在提心吊膽中生存,你說服務會好嗎?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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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酒官兒
據物價部門介紹,物業公司可以預收物業費,但最多不能超過半年。物業公司如有相關優惠政策可以預收一年,但不得強制,本著業主自願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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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著淚的紅辣椒
事實證明,沒有物業的小區就是髒亂差,居住的舒適度極低。除非你願意讓小區等同於農村環境,否則還是有物業管理更好。至於預交物業費,還是服務以後再收費,這就看物業服務得怎麼樣了,倘若每年都讓業主很滿意,預交物業費也無所謂。假如服務不到位,可以拒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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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有規矩、公司有制度、國家有法律,這一切是為規範個人行為、集體行為、大眾行為。物業管理是國家提倡並支援的一種服務模式,緩解了街道居委會70%壓力,也得到多數居民認可。沒有物業問題就來啦,單元門壞啦誰修?二次供水裝置壞啦誰修?監控不好用啦誰修?消防系統不好用啦誰修?電梯維保年檢誰來做?公共部位滿牆小廣告誰來清理?看完這些那些說不繳納物業費的親做和感想,糾結在預交還是服務完再交真沒必要,花錢買商品,花錢買服務,物業服務也是商品。國家出臺啦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這些法律法規不只約束物業企業,也約束享受服務的個人,不要拿無知當智慧,辦理入住簽訂的協議是物業服務協議,可以仔細閱讀,不合理可以拒籤,同時還會發給業戶一本業主公約,居住需要遵守。你籤啦服務協議就代表你認可該服務模式,交費理所當然。水費電費你敢欠一分?無規矩不成方圓,居民生活小區無人管理真是不可想象,垃圾誰來清啊?讓物業服務還不交物業費你以為人家物業員工都是志願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