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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不會愛的小笨蛋

    是旅途中休息吃飯的意思“打尖”一詞的由來古時候,人們把在旅途中休息進食叫“打尖”。這個說法,在古典作品中常可見到。如陸隴其《三魚堂日記》、“(戊午四月)十七,至本家廟打尖。”據考證,“打尖”系“打火”之誤。不知在那個朝代之前,人們將一天三餐之中的中頓飯,因其正值日中之時,所以稱為中火,後引申為旅途中之餐曰打火。叫來叫去,不知何時何原因,又將打火叫成了打尖。這個考證見清代福格所撰《聽雨叢談》卷十一:“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住宿之間,乃誤間而尖也。謹按《翠華巡幸》謂中頓曰中火。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為尖也。”這個考證是有根據的。《水滸》中有:你母子二位敢未打火,叫莊客安排飯來。”再有元雜劇中也多有此說。如馬致遠《黃梁夢》:“兀那打火的婆婆,央你做飯與我吃。行人貪道路,你快些兒。”張國賓的《羅李郎》:“恰離了招商打火店門兒,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打火店是供旅客吃飯的店鋪。【什麼是打尖】京津一帶行路途中吃便飯叫“打尖”。但經考證,發現“打尖”應該是“打火”。清人福格《聽雨叢談》卷11記:“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謹按《翠華尋幸》,謂中頓曰‘中火’。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這在小說和雜劇中也俯拾即是。《水滸傳》第60回:“且說吳用、李逵二人往北京去,行了四五日路程,每日天晚投店安歇,平明打火上路。”《說岳全傳》第8回:“當下牛皋、王貴將帶來的傢伙,團團的尋著些水來,叫眾莊丁打火做飯。”元王實甫《西廂記·楔子》:“〔僕雲〕天明也。咱早行一程兒,前面打火去。”這裡的“打火”就是擊石取火。取火工具有:火鐮、火石、火絨。火鐮是一個長約十多釐米、寬約三四釐米、厚約半釐米、形似鐮刀狀的生鐵片,取來石英石,在鐵片上猛烈劃擊碰撞,於是就發出火星,引著了手旁邊的火絨。取火就成功了。火絨是用蒲棒絮糅合炭、硝、硫磺做成的,平常將絨裝在包裡面。火鐮如果做得巧,鐵片上部會做一個能裝火絨的皮包。還可以掛在腰間,隨時取來使用。將“打火”代替“做飯”是口語中一種普通的借代方式。如用“下地”代替“到地裡做活”,用“壘磚”代指“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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