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中是沒有這個說法的,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是都是國有的,分成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城市土地全部為全民所有,農村大部分土地是集體所有,我們國家土地所有權沒有私人所有。土地使用權為非國有的,其最高年限為70年的使用期限,土地久佔為多久?所以,沒有這種說法。但是,
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有以下幾種情況要作分析:
(1)集體土地一直荒蕪也沒有分配到具體責任人來經營管理的,有人進行開荒作為自留地的,其他人不可以強佔,如果集體單位要收回土地使用權,集體單位如村委會要對開荒者進行青苗補助或農業投資補助,也只是這個補助。著一點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但政策上有檔案規定。
(2)集體土地承包到家庭或個人的,承包人中途棄田而出的,沒有告訴任何人來接種和管理,任由土地荒蕪,國家是不允許土地荒蕪的,所以承包人是應該要受到土地管理部門的罰款的,在這種長期荒蕪的情況下其他人進行接種和管理的,原承包人再中途回來向接種人索要土地使用權時,接種人有權要求青苗補助或農業投資補助,也只是這個補助。
(3)集體土地承包到家庭或個人的,承包人外出的,把土地臨時或長期給接種人來接種和管理,意味著土地使用權被轉讓,按要求和約定進行就可以了,不存在青苗補助或農業投資補助的問題,除非提前收回或反悔收回。
(4)涉及國家農業補助政策和國家工程政地的,根據《土地使用證》為依據和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全民所有制的城市用地中在十年前有這種情況:國有企業職工因為單位不能及時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很多職工自己搭建的私房解決住房問題,長期居住的,成為沒有產權證的私房,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進行政地拆遷的,須有一定的補償標準。當然,後來適用範圍延伸到非國有企業職工的城鎮人口,再後適用範圍延伸到來外地人口在城市搭建的長期居住的私房,後來國家禁止私自搭建房屋的,不僅不進行補償而且要進行強拆。
2.在歐美等某些國家有土地久佔為業之說,有具體的時間等標準的,而且受法律保護。
1.在中國現行的法律中是沒有這個說法的,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是都是國有的,分成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城市土地全部為全民所有,農村大部分土地是集體所有,我們國家土地所有權沒有私人所有。土地使用權為非國有的,其最高年限為70年的使用期限,土地久佔為多久?所以,沒有這種說法。但是,
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有以下幾種情況要作分析:
(1)集體土地一直荒蕪也沒有分配到具體責任人來經營管理的,有人進行開荒作為自留地的,其他人不可以強佔,如果集體單位要收回土地使用權,集體單位如村委會要對開荒者進行青苗補助或農業投資補助,也只是這個補助。著一點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但政策上有檔案規定。
(2)集體土地承包到家庭或個人的,承包人中途棄田而出的,沒有告訴任何人來接種和管理,任由土地荒蕪,國家是不允許土地荒蕪的,所以承包人是應該要受到土地管理部門的罰款的,在這種長期荒蕪的情況下其他人進行接種和管理的,原承包人再中途回來向接種人索要土地使用權時,接種人有權要求青苗補助或農業投資補助,也只是這個補助。
(3)集體土地承包到家庭或個人的,承包人外出的,把土地臨時或長期給接種人來接種和管理,意味著土地使用權被轉讓,按要求和約定進行就可以了,不存在青苗補助或農業投資補助的問題,除非提前收回或反悔收回。
(4)涉及國家農業補助政策和國家工程政地的,根據《土地使用證》為依據和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全民所有制的城市用地中在十年前有這種情況:國有企業職工因為單位不能及時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很多職工自己搭建的私房解決住房問題,長期居住的,成為沒有產權證的私房,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進行政地拆遷的,須有一定的補償標準。當然,後來適用範圍延伸到非國有企業職工的城鎮人口,再後適用範圍延伸到來外地人口在城市搭建的長期居住的私房,後來國家禁止私自搭建房屋的,不僅不進行補償而且要進行強拆。
2.在歐美等某些國家有土地久佔為業之說,有具體的時間等標準的,而且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