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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妍小捌

    12歲女孩被三男孩圍毆,網友未成年人不是法外之地,如何評價?

    老話都說“好男人從不打女人”,可是最近發生的一起圍毆事件,卻顛覆了我的認知。三名強壯的男孩卻對一位柔弱的女生進行圍毆,而在女生倒地以後依然拳打腳踢,看著實則讓人氣憤至極。

    12歲女孩被男孩圍毆事件:

    在5月25日的雲南祿豐縣,有三名15歲左右的男孩與一名12歲的女孩發生了口角,在放學以後這三名男孩把女孩叫到學校外面進行暴打。在我多次觀察影片後發現一個細節,就是在這幾名男孩對女孩拳打腳踢以後,柔弱的女孩隨即摔倒在地,在女孩爬起來逃跑的時候又被其中一名黑子男孩絆倒,隨後其餘的人員又再一次對女孩進行了暴打。

    公安機關經過調查以後才弄清楚了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原來打人的三名男孩分別是李某康(男,15歲)、李某有(男,15歲)和普某(男,15歲),這三名男孩因為一些小事與12歲的女孩朱某發生了爭執,在當天放學以後把朱某叫到學校附近的新廣場進行毆打,目前朱某因為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正在醫院接受治療,而施暴的三名男孩均以被控制。

    談談我的評價:

    我不知道這三名男孩與這名柔弱的女孩有什麼深仇大恨,才下的去這麼狠的手,即使再大的矛盾也不應該動手去打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生,何況還是三個人圍毆一個,打人之前心不會痛嗎?有問題可以好好的溝通,或者去找老師,無論如何都不能暴力對向一個比他們三人都小的一個小妹妹。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這名女孩是施暴者的親妹妹,那麼在自己的妹妹遭別人欺辱以後,心裡又作何感受呢?做什麼事之前都要將心比心,要懂得保護女生,而不是隨意的暴打凌虐。

    現在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屢出不窮,根本原因就在於學校管教不嚴和家長的過於溺愛。

    首先學校方面應該負有主要責任,學校不應該光是教書育人的地方,還應該保護學生的安全,父母把孩子送到學校以後,學校就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最起碼要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另外老師在這方面也有失職,作為一個老師不要光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更要觀察學生的心理變化,瞭解學生近期的狀況,發現異常後要及時溝通處理,避免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矛盾激化。

    然後就是家長方面也有一定的責任,現在很多家長對孩子都過於溺愛,生怕孩子受到一點委屈,孩子想要什麼立馬去滿足,殊不知這樣的教育方式很容易讓孩子的心理發生變化,會完全以自我為中心,會變得過於任性驕橫,不懂得禮義廉恥,對待女生方面不知道保護,只會隨意的欺負弱者。

    如何才能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1 學校和老師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要多注重學生的心理變化,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導學生一個積極向上、樂於助人的人生觀,杜絕校園暴力。

    2 家長不要過於寵愛孩子,要多與孩子溝通,瞭解孩子內心的想法,發現孩子有問題以後要及時解決,並且給孩子一個健康的家庭氛圍,培養孩子樂觀、開朗的心態。

    3 要完善未成年保護法,降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最低齡,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校園暴力事件,發現一起從重處理一起。

    未成年人也不能享有享有豁免之權,在犯罪以後也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尤其對於這種校園暴力事件更要嚴厲打擊。除此以外,還需要學校、老師、家長多方聯手、嚴格教育,才能真正從源頭上制止這類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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