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海嗨嘿

    照理說伙食費應該是要給的,你們打平夥的事是不能算在伙食費中的,因那是雙方都有磨損的,只要他不向你要床薄費就對得起你了。

  • 2 # 咖啡館裡的店小二

    你們這些讓人家姑娘給錢的腦子都還放在床上睡覺的嗎?

    姑娘家的青春最致命的就是遇見跟了男方几年了最後落得一無所有,

    我見了身邊很多姑娘都是在最好的年齡把青春給了愛情,

    感情破裂後男方拍拍屁股就走,

    本來男女朋友在一起的時候,

    社會的規則就偏向男生賺錢女生持家,

    這些男女中途分手的,

    男方很有可能又有工作又有資源了

    一分手男方過的舒舒服服,

    女生就會想這幾年憑什麼啊,

    讓狗睡了嗎?

    男女生要分手,

    我認為怎麼也該主動擔負女孩跟他這幾年的青春費用,

    用來幫助女方渡過分手後迷茫的那段時期的。

    不然女生在最好的時候跟了不懂事的你,

    一分手拍拍屁股就走,

    憑什麼呀?

    還要倒給錢????

    我看你們說倒給錢的腦子需要修補一下比較合適。

  • 3 # 薩絲凱

    給點錢有點扯了,當然,也可以給,如果你想給他冠個”渣男”的名頭。

    這年頭,不管是網上還是生活中,都是有很多口水俠的,他們會對你的生活指手畫腳,一點小動作都會給你挑出毛病。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可能就GG了。

    分手是一件相對於雙方來說比較隱私的事情。只要是和平分手,沒有誰對誰錯,自然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你住在他家,可是你也照顧他了。難道要他付你家政費用嗎?退一步說,你可能比較嬌氣,家務活從來不做,甚至不上班,全靠男方養著。這樣就構成了你需要付分手費的理由?

    人是群居動物,每個人都需要陪伴,不管年齡層。每個人的時間都是無價的,沒人願意無償的陪伴。。。

  • 4 # 1w2E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不錯,說明你還沒有了解清楚誰比較吃虧,你不找男方要錢他就該偷笑,怎麼還能說要給他錢呢。。。

  • 5 # 老俞177829369

    現在的女孩子真是夠開放了,和男友同居兩年的事情,都敢拿出來公開了,一點都不難為情,還要求別人給她指點迷津,難道你就不怕以後再找男朋友的時候,遭人嫌棄嗎?這不是自己在犯二嗎?同居的事情,原本屬於個人隱私的問題,說男人不介意女人有過同居吏,那都是假的,多多少少都會有點忌諱的,這種事情男人都是寧願被矇在鼓裡,也不願瞭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不知道的事情,他們就當是沒有發生過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許事情還能 矇混過關,可一旦瞭解到事情的真相了,那男人可能就會從新考慮一下了。二手貨還能賣出一手貨的價格嗎?東西舊了,都要折價的,人也有新人和舊人的分別,當然也不能另外。

    不要給我提什麼男女平等。一個女人,嫁漢嫁漢,穿衣吃飯,這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如果一個男人連自己女人的住宿和飯碗都保證不了,那這樣的男人你還要考慮什麼呢?你不是陪他睡了兩年了嗎?你還要貼錢給他?你的青春年華怎麼就這麼廉價呢?這種情況無論是你甩了他,還是他不要你了,都是一拍兩散的事情,沒有結婚就不涉及財產問題,無論他告到那裡,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援。談戀愛同居就跟過家家一樣,行就繼續,不行就拉倒。這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如果談戀愛後兩個人覺得不合,分開了,還有一方要糾纏不清,那就是不講道理的人了,也沒人會陪他玩了,你就讓他那涼快那待著去吧。

  • 6 # 使用者110545946

    在男朋友家住了兩年,要分手,需不需要給男朋友錢的問題,我覺得視情況而定,但是我們女的,首先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到灑脫。

    第一種情況,男友或者他的家人開口跟你拿錢。這種情況,在要求要得不多的情況下(,我覺得我們女的,就不要爭辯什麼了,給了走人便是。要問為什麼?你想想,能開口跟女的拿錢的,那是怎樣的一個男的或者是怎樣的一家人,與其爭辯,最後估計都會氣傷自己,還是得拿錢出來,這樣多不划算,還不如灑脫些,早些認清嘴臉,早點離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第二種情況,沒人開口提拿錢的事。這種情況,算屬於和平分手了。如果自己非要給錢,如果男的另做他想,覺得侮辱他什麼之類的,那何必在分手的最後再添一把刀?再說,你跟他住一起,大家都是互相照顧,不存在欠不欠之類的,選擇和平分手,是最好的選擇。

    做得灑脫些,我們才會把自己的日子過好,才會不去糾結於太多事,你們說對嗎?

    相信灑脫的人,最後總會遇到對的人。

  • 7 # 手機使用者50044641030

    50後60後跟人睡了怕別人知道,70後80睡了就睡了也不怕別人知道,90後00後睡了怕別人不知道,就算沒睡也要說睡了。

  • 8 # 伊春美食美客

    在男朋友家住了這麼多年,犧牲了你的青春,浪費了你的年華,女孩子別再那麼心地善良了,離開他家的時候還要給他錢,作為一個女孩子,沒向他要青春損失費就不錯了。如果我是你的爸爸,你是我的女兒,我一定要找你這個男的理論一下。為什麼在一起這麼多年沒有堅持走下去,為什麼對我的女兒還這樣的無情,沒有給他一個結果,我覺得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託付終身不值得,你對他還有依戀,不值得,你對他還有奢求,其實對於這樣的人離開,他也算是一種幸運,所以說孩子不要給他什麼補償和金錢。他應該給你才對。

    我看到過這樣的一個新聞故事,當時有一對情侶在外地打工,兩個年輕人在一起四五年了,可是女孩子查書了,自己有尿毒症,這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無疑是飛來橫禍,他是個男朋友,跟著他也看了幾家醫院,最後不堪重負離開了她。大家都勸這個女孩子,別等她的男朋友了,可女孩子說我的男朋友去給我借錢啦,咱一定會回來的,這個女孩子最後直到死也沒有見到男朋友,即使他這種愛是盲目的是太相信對方了,所以說他的家人和朋友們一直到女孩子死也都是陪伴在她的身邊。所以我說有的時候女孩子們很傻,太相信愛情,愛相信愛的人,最終來受害的是自己,受傷的永遠是自己,所以說,還是要做一個灑脫的女孩兒,如果不適合你的男孩兒在殷勤,也不要選擇他。

  • 9 # 使用者5272980893

    不用,因為你陪他睡了兩年。儘管兩年間你花了男友的錢,但他還是不算吃虧,因為你離開了他又會有一個新鮮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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