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如何說理?常用下列方法:
1、例證法
例證法就是用事實進行論證。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這是議論文中最常用的一種說理方法,因為事實最有說服力,是任何空洞的道理所不能比擬的。雖然說事實勝於雄辯,但運用例證法時要注意,不能把事例擺在那裡不去分析,否則就會犯觀點和材料脫節的毛病,要講明事例與論點之間的內在聯絡,從而證明論點的正確性。
2、引證法
引證法是引用被實踐證明了的科學原理、定義、定律以及盡人皆知的名言、俗語等作為論據,來證明個別性的論點,也就是所謂的引經據典。運用引證要注意聯絡實際,要有針對性,要作適當的分析、推導、歸納,以達到說理的目的。
3、喻證法
喻證法就是用形象的比喻來證明論點,也就是常說的打比方。運用喻證法,可以把道理講得通俗形象。運用比喻論證要注意:用來作比的兩種事物之間必須有某種相同的本質特點,而且越相似就越能說明道理。
4、類比法
類比法就是把所論證的事同另一件相似的事進行比較,從而得出正確的結論。有不少事物,其本質屬性存在著某種共同之點,類比論證就是把這一相同之點進行比較,從已知的一個事物的存在和正確,推論出另一種事物的存在和正確。進行類比的兩個事物,必須是同類或近似的事物,有共同點方可以進行類比。
5、對比法
對比法就是運用正反對比的方法進行論證,把兩種對立的事物進行比較、對照,從而說明某種道理。恰當地運用對比法,可以給人深刻的印象,產生強烈的效果。
6、歸謬法
歸謬法是常用的論證方法之一,這是由反面論點引出錯誤結論來說明道理的方法,也就是先假設對方的錯誤論斷是“正確”的,然後從對方的論斷中匯出一個荒謬的結論來,從而證明對方的論斷是不成立的。這種方法多用於駁論文章。
議論文如何說理?常用下列方法:
1、例證法
例證法就是用事實進行論證。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這是議論文中最常用的一種說理方法,因為事實最有說服力,是任何空洞的道理所不能比擬的。雖然說事實勝於雄辯,但運用例證法時要注意,不能把事例擺在那裡不去分析,否則就會犯觀點和材料脫節的毛病,要講明事例與論點之間的內在聯絡,從而證明論點的正確性。
2、引證法
引證法是引用被實踐證明了的科學原理、定義、定律以及盡人皆知的名言、俗語等作為論據,來證明個別性的論點,也就是所謂的引經據典。運用引證要注意聯絡實際,要有針對性,要作適當的分析、推導、歸納,以達到說理的目的。
3、喻證法
喻證法就是用形象的比喻來證明論點,也就是常說的打比方。運用喻證法,可以把道理講得通俗形象。運用比喻論證要注意:用來作比的兩種事物之間必須有某種相同的本質特點,而且越相似就越能說明道理。
4、類比法
類比法就是把所論證的事同另一件相似的事進行比較,從而得出正確的結論。有不少事物,其本質屬性存在著某種共同之點,類比論證就是把這一相同之點進行比較,從已知的一個事物的存在和正確,推論出另一種事物的存在和正確。進行類比的兩個事物,必須是同類或近似的事物,有共同點方可以進行類比。
5、對比法
對比法就是運用正反對比的方法進行論證,把兩種對立的事物進行比較、對照,從而說明某種道理。恰當地運用對比法,可以給人深刻的印象,產生強烈的效果。
6、歸謬法
歸謬法是常用的論證方法之一,這是由反面論點引出錯誤結論來說明道理的方法,也就是先假設對方的錯誤論斷是“正確”的,然後從對方的論斷中匯出一個荒謬的結論來,從而證明對方的論斷是不成立的。這種方法多用於駁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