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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關於江歌被害案的輿論風向發生變化,而且是耐人尋味的變化,有很多人開始攻擊江歌媽媽,也在攻擊維護江歌媽媽的網友,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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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券妹子

    關於江歌案,陳世峰不會被判處死刑,這已經是毫無懸念的,判處20年的有期徒刑,心最痛的就是江歌母親了吧。要知道江歌媽媽是有多絕望,“我不接受”“請判陳世鋒無罪吧!!!”“請你們當庭釋放陳世鋒”!!!“請你們當庭釋放陳世鋒!!!” 要知道日本很難判死刑的,還不如不審判,放回中國還有可能判刑…… 這樣的無力感太讓人悲傷了!

    庭審過程中,陳世峰起初極度冷靜,似乎是在敘述與自己沒有太大關聯的事,一點情緒波動都未表現。但之後卻突然進行180度大轉變,在法庭上痛哭流涕,這令人難以想象。

    總是看到很多攻擊江歌媽媽的,真的很心疼,一個女人帶著一歲多女兒獨自撫養,培養長大,女兒是她全部的希望。在異國被人無情的殺害了,難道她還不可憐嗎,可是一些人為了錢抹黑江歌媽媽,攻擊她,一個人到底惡毒到什麼樣才可以這樣做,但是我也知道有的人並不是因為賺黑心錢攻擊江歌媽媽,他的三觀就認為江歌媽媽不值得同情,劉鑫不該被譴責,餘生千萬別讓我遇到這樣的人。

    有人說江母是拿著女兒博取同情的,有人說只同情江歌,江母藉助網路譴責劉鑫、致劉世峰於死地簡直惡毒沒什麼好同情的,我覺得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所有人都應該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理性發言。 江歌媽的壓力很大,一方面在法庭上要面對女兒死去的事實。另一方面,還要蒙受來自國內的網路水軍對她激烈的人身攻擊。同時她還要擔心一些遭到水軍威脅圍剿的支援者會不會因為扛不住而別她而去。江歌媽媽說,我反正已是行屍走肉之身,那些人怎麼罵我都無所謂。

  • 2 # 青鋒暮寒

    再談江歌案 遭受攻擊的江秋蓮與“完美受害者”謬論 在江歌遇害後的第711天,江歌媽媽江秋蓮宣佈將對劉鑫提起訴訟,曾經引發普遍關注的江歌案再次站到了聚光燈下。

    不過,輿論環境已悄然發生了變化,與江歌案剛成熱點案件時的絕大多數支援不同,此時反對江歌媽媽的聲音已經多了起來。

    一些人對江歌媽媽的做法漸生反感,他們覺得江歌媽媽是在沒完沒了地“糾纏”此事,微博上某位網友的觀點較為典型:“事情過去一年多了,你也該試著從網路世界裡走出來了,真的為女兒好,也許可以為她誦經唸佛。”

    另外一些人的指責更為尖銳,“我一開始還蠻同情你的,但現在感覺你就是在吃女兒的人血饅頭,我越來越反感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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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說,一些人對本是受害者的一方過於苛責。在他們看來江歌媽媽的言行必須符合他們的認知,只要有一點點瑕疵就應受到質疑,就不值得同情。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他們需要的是“完美受害者”。即便江歌媽媽不是受害者本人。

    “完美受害者”這個概念來自指責世間受害者自身的瑕疵,並認為是這些瑕疵導致了被害的“譴責受害者”文化。譴責受害者的思想模糊了施害人的主要責任,對導致侵害的霸權存在視而不見,而試圖將傷害的發生歸因到個體,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完美受害者”這個問題,在杭州保姆縱火案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失去至親的受害者遺屬林先生想要透過法律途徑明確各方責任,卻被誣為拿家人的命換錢,某大V在微博上說的言之鑿鑿,林先生的所有舉動都是為了錢,彷彿一旦提出賠償與錢扯上關係,林先生就成了唯利是圖的“小人”。退一萬步講,透過合法途徑拿到本就應該得到的賠償有何不可?更何況隨後林先生的舉動表明他確實不是為了錢。

    人們為什麼會有這種思想?柯晗先生的《令人作嘔的“完美受害者”》一文將部分人產生此觀點歸因於“公平世界謬誤”(Just-world hypothesis)。

    這種理論認為,傾向譴責受害者的人陷入了一種邏輯謬誤,他們假設世界是完全公平的,災難從不無故降臨到人頭上,只要行為得當就絕不會遭受不幸,因此受到傷害一定是因為受害人本身有錯,也就是俗話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並非所有譴責受害者的人在理智的狀態下都會同意這種假設,然而依然會在面對受害者時使用這套思維方式,這背後是對自身脆弱和無助的迴避。

    換言之,有些人認為悲劇的發生肯定是兩方面的原因,犯罪嫌疑人毫無疑問是過錯方,受害者也應負一定責任,否則為什麼單單是他(或她)遇害?只要不犯錯,就不會遭受同樣的傷害。透過這種思想來減輕對未知侵害的擔憂,使自己獲得安全感。

    不過在很多案件中受害者並無明顯過去。我們應理智看待問題,譴責受害者、尋找受害者的過錯並不能真的讓自己更好,只會帶來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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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些人譴責江歌媽媽是覺得她一直在找劉鑫的“麻煩”,認為江歌媽媽不肯試著走出失去女兒的痛苦中,害人害己。

    這一部分人的出發點是好的,我也希望江歌媽媽從這場悲劇中脫身而出,開始新的生活。但是,對於單親媽媽來說,自己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就是一切,我們無法苛求江歌媽媽在失去女兒不到兩年之後就可以完全從悲痛中走出。

    江歌媽媽可能一生都無法擺脫失去女兒的陰影,讓江歌媽媽在短時間內便放下對女兒的愛和劉鑫的恨,只能說是一些人的一廂情願。更何況,劉鑫的一些行為並不妥當,比如她暗示自己與江歌超乎一般的“友情”,已經傷害到了江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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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贊同江歌媽媽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制社會,法律途徑無疑是解決問題的選擇項之一,透過法院審判理清事實、區分責任,是維權可靠的方式。

    “誦經唸佛”與提起訴訟的效果各不相同,也並不矛盾,“對峙”下去的目的並不單單是發洩情緒,一些人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去指導他人的人生。

    網路上的爭論,可以引發關注,不過仍需透過法院判決為這一切“蓋棺定論”。 支援江秋蓮依法提起訴訟。

    某人當初的不勇敢或許可以理解,但事後的一些不當言論應接受法律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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