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和員工離職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在很多公司,都要求籤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包含你在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的事情,也就是說,你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的公司核心的東西,如技術引數,客戶資訊等,無論是在職,或是離職,都不能洩露給第三方,如果有,無論你有沒有保密協議,都會被起訴,只是說公司和你簽訂了保密協議,相當於就通知了你,如果有洩密,會承擔責任的
而員工如果涉及到離職,是和勞動合同有關的,在勞務合同上,會清晰的寫明你在合同期內的違約責任,有的有扣除福利呀什麼的說法,但是從勞動法上講,員工,是有權利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只是必須走公司規定的相關程式,就是說常規工種需提前一個月,特殊工種,按照合同執行,只要提前辭職了,員工可以隨時離職的
有的公司,在保密協議上,會寫上離職後,禁止該員工從事相同或是相關的行業,這個就是流氓行徑,行業,就那麼幾個,員工有擇業的自由,只要不洩露公司的技術以及客戶,個人認為,沒有什麼不可以,比如做管理的,是否離職後,不能從事管理了?這型別的霸王條款,我們權當沒有,不會具備什麼法律意義,但是別人的技術引數和客戶資訊,以及一些重要的公司機密,是不能洩露的
綜上,公司的保密協議和離職,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協議,如果需要離職,是按照勞動合同執行的,而不是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和員工離職之間,沒有任何關係
在很多公司,都要求籤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包含你在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的事情,也就是說,你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的公司核心的東西,如技術引數,客戶資訊等,無論是在職,或是離職,都不能洩露給第三方,如果有,無論你有沒有保密協議,都會被起訴,只是說公司和你簽訂了保密協議,相當於就通知了你,如果有洩密,會承擔責任的
離職,只和勞動合同有關而員工如果涉及到離職,是和勞動合同有關的,在勞務合同上,會清晰的寫明你在合同期內的違約責任,有的有扣除福利呀什麼的說法,但是從勞動法上講,員工,是有權利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只是必須走公司規定的相關程式,就是說常規工種需提前一個月,特殊工種,按照合同執行,只要提前辭職了,員工可以隨時離職的
保密協議規定不能再從事該行業,其實是流氓行徑有的公司,在保密協議上,會寫上離職後,禁止該員工從事相同或是相關的行業,這個就是流氓行徑,行業,就那麼幾個,員工有擇業的自由,只要不洩露公司的技術以及客戶,個人認為,沒有什麼不可以,比如做管理的,是否離職後,不能從事管理了?這型別的霸王條款,我們權當沒有,不會具備什麼法律意義,但是別人的技術引數和客戶資訊,以及一些重要的公司機密,是不能洩露的
綜上,公司的保密協議和離職,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協議,如果需要離職,是按照勞動合同執行的,而不是保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