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員工的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權責
1、人力資源部部負責制定公司的員工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對晉升員工的考核。
3、總經理負責對員工晉升的最終稽核。
三、內容及程式
(一)晉升原則
1、公司員工晉升,必須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
2、管理層的晉升必須建立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遵循有利於提高其綜合素質的原則,著重培養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
3、公司內部中層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時,首先考慮公司內部有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的員工。
4、公司內部員工晉升,旨在有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量才適用,使人才儘量發揮自身優勢,有利於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減少員工流動率。
(二)內容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必要時可以對員工的崗位或職位進行適當的調整,在公司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公司部門之間的調動。
1、 員工晉升可分為員工部門內晉升和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1)員工部門內晉升
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2)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2、員工晉升分為三種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3、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據公司的營業情況,有年底進行統一晉升員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進行晉升。
(三)員工晉升依據
(1)公司普通員工,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半年時間(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評定工作表現優秀。
(2)公司部門經理級員工,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間一年(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總經理評定工作優秀。
(3)因公司需要,經總經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晉升。
(四)員工晉升許可權
(1)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由總經理核定。
(2)部門經理由總經理提議並核定。
(3)普通員工的晉升分別由部門經理提議,呈總經理核定,並通知人力資源部。
(五)員工崗位晉升後,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新到員工的部門培訓工作,如有必要,相關部門可以指定人員專人帶領或引導。
(六)員工晉升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期薪資在試用期內員工薪資暫不做調整。
(七)試用期後的薪資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和參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執行,對試用期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恢復其原來的崗位,薪資保持不變。
(八)公司員工遲到早退十五次、曠工一次以上及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次年不能晉升職位和薪資。
四、公司各級員工接到晉升通知後,應在指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
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員工的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權責
1、人力資源部部負責制定公司的員工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對晉升員工的考核。
3、總經理負責對員工晉升的最終稽核。
三、內容及程式
(一)晉升原則
1、公司員工晉升,必須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
2、管理層的晉升必須建立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遵循有利於提高其綜合素質的原則,著重培養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
3、公司內部中層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時,首先考慮公司內部有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的員工。
4、公司內部員工晉升,旨在有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量才適用,使人才儘量發揮自身優勢,有利於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減少員工流動率。
(二)內容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必要時可以對員工的崗位或職位進行適當的調整,在公司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公司部門之間的調動。
1、 員工晉升可分為員工部門內晉升和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1)員工部門內晉升
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2)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由所涉及部門的經理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2、員工晉升分為三種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3、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據公司的營業情況,有年底進行統一晉升員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進行晉升。
(三)員工晉升依據
(1)公司普通員工,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半年時間(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評定工作表現優秀。
(2)公司部門經理級員工,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間一年(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總經理評定工作優秀。
(3)因公司需要,經總經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晉升。
(四)員工晉升許可權
(1)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由總經理核定。
(2)部門經理由總經理提議並核定。
(3)普通員工的晉升分別由部門經理提議,呈總經理核定,並通知人力資源部。
(五)員工崗位晉升後,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新到員工的部門培訓工作,如有必要,相關部門可以指定人員專人帶領或引導。
(六)員工晉升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期薪資在試用期內員工薪資暫不做調整。
(七)試用期後的薪資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和參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執行,對試用期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恢復其原來的崗位,薪資保持不變。
(八)公司員工遲到早退十五次、曠工一次以上及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次年不能晉升職位和薪資。
四、公司各級員工接到晉升通知後,應在指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