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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袁師傅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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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郭廣吉律師
對被害人惡意揣測可以理解,但為鮑叫屈不應該。
女孩母親是以加鮑的QQ以養小孩、組建家庭為話題聯絡上的,卻為何只讓小女孩和鮑住在一起?
性侵事件發生並持續四五年了,做母親的一點都不知道?
女孩在那麼長的時間裡,就沒有擺脫鮑、離開鮑的機會,為何沒有儘早離開?
人們可以推測,但不應該妄加指責,因為我們沒有第一手資料,不能瞭解發生在當事人之間的事情。而且那時人家自願做的事,不違法的話,別人也說不著。
但是,不管如何,鮑的行為都是法律上應該評價的行為。
因為,小女孩當時不滿十四周歲。
畜生也好、人面獸心也罷,鮑都會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但如果鮑的犯罪事實被認定,那麼,其持續四五年的犯罪行為,為何沒有受到打擊?
是沒有打擊,還是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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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烏蘭朵娜仁
究其原因
可能其心不仁
也可能這些年來,越來越多的所謂“弱勢群體”者,為達到利己目的,把“狼來了”叫喊淒厲而頻繁了。
這件事可悲的地方是輿論發酵然後再次引起相關部門重視,至於結果到底是誰滿意,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於網上的輿論針對誰或者傷害了誰,這在現今的網路上是司空見慣的現象,多數憑著主觀猜測去臆斷,什麼語言犀利能博得眼球就寫什麼,更有甚者恨不得射出兩根針刺瞎吃瓜群眾模糊的眼睛…
說的可能誇張了些,但仔細看看那些文字,難道不覺得是如此拙劣嗎?!
出口傷人現在已經沒有底線,只要敢在網上浪,早晚都會惹骯髒。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是沒有同情心,只是同情心改變不了可憐人的境況,更無法使她堅強。
期待公正的天平能夠偏向弱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