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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果羽寶寶6

    雖然,妹妹精神不正常,畢竟哥哥是她唯一的親人了,這時如果哥哥都嫌棄而遭到拋棄,那她真的要去和父母團聚了。你也說了,老人留下的房子馬上面臨拆遷,我想會得到一筆補償款,減少生活上壓力。如果你老公都嫌棄的話,我無語了!

  • 2 # 草坪等

    怎麼不該扶養,她必定是你的親妹妹,你能狠心把她拋棄嗎?這樣做肯定是天理不容,惹眾人怒。

    話說回來,你們這輩子是兄妹下輩子不一定是了,一奶同胞是你們的緣份,冥冥中早已註定,如果放棄撫養的話肯定是虧對你父母,你的良心何安,你說呢!

    得了抑鬱症也不是什麼不治之症,只要你好好治療,想必總有一天她會好的,到時候你妹妹也會感激你。人人都知道幫助別人你收穫的是快樂,更何況她是你的親妹妹,你照顧她幾年等她有了物件,成了家。你也就可以解脫了,要知道這世上只有剩男不會有剩女的,即使身有殘疾的姑娘都能找到好歸宿。更別說你妹妹只是抑鬱症並不嚴重。她治好的希望也很大。也不要去刺激她,當然了你如果是一個不堪的人,捨不得花錢給她治那就另當別論了。

    這樣的話估計你良心也過不去,再說了你父母的房子應該也有你妹妹的一半你不會是想都貪了吧,看你問的問題就可以判斷你的為人,不然你也不會這麼糾結,沒有擔當,推卸責任會令人所不齒,多希望你不是我想象中的那麼糟糕的人,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很快就過去,咱要做點有意義的事情,這樣才無愧於自己的人生,無愧於父母。如果換成是我我肯定會義無反顧的去照顧自己的親人,雖然我經濟上不能給她她太多。但是這是義務,是責任,是一個人應有的擔當,不逃避,好好面對現實,也許有一天你會發現你所做的都是值得的。好了我就說到這裡,語言上有點過激,希望多包涵。

  • 3 # 錯等了季節739

    只有親人的照顧才是最好的,也是妹妹最想要的。如果說這個時候的有能力,那撫養妹妹也是沒問題的,如果說沒有能力,不能給妹妹衣食無憂的生活也沒有關係,我相信社會上好人還是佔大多數的,政府這方面應該也會扶住的,只要不離不棄,都有好的結局!

  • 4 # 十月田野108

    父母都去世了,留下個抑鬱症妹妹,精神還不正常,世界上只剩下你們兩個有血緣關係的人了,父母生前最欣慰的是這個妹妹在世上不孤單,她還有哥哥嫂子照顧。為什麼要照顧她?因為她有病,精神不好,你們不照顧,別人欺負她怎麼辦?她自己不能生活,誰來照顧她?

    你先不要問法律該不該撫養,人都是有良心的,兄妹情同手足,把妹妹棄之不顧,你們其心何忍?要先把妹妹生活安置好,如果有哪個好心的男人娶她,對她好,就給妹妹成個家,說不定以後病就好了,豈不皆大歡喜?既使一輩子不出嫁,就同你們住在一起。多一個人吃飯而已。對你們來說,做幾天容易,難的是一輩子這麼做。

    你父母的房子面臨拆遷,你和妹妹都有繼承權,希望你公平地對待財產分配,妹妹當得的,給妹妹,可以替她保管,看護,管理。你父母的生命,在你們兄妹身上延續,父母一定希望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撇棄妹妹,我們也是。

  • 5 # 凌晨新語

    題主沒講清,父母的房子要拆遷了啥意思?難道因為姑妹一直自己住在父母曾經的房子裡獨自生活嗎?是不是現在房子要拆遷了,姑妹沒有去處,你擔心姑妹今後將跟你們一同生活嗎?試問:如果你父母都去世了,你有個抑鬱症的妹妹,你覺得該誰撫養?

    不知你和老公結婚時你家姑妹是否有抑鬱症?難道你公公婆婆從沒考慮過自己百年之後,抑鬱症的女兒將如何生活嗎?難道你從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我不知你家的情況如何,但無論你姑妹是在你結婚前或結婚後得了抑鬱症,你和老公都應考慮姑妹將來的生活歸屬,畢竟你們是她在父母去世後在這個世上唯一可以依靠的親人!我猜想你公公婆婆去世後,由於你們不願接納她的原因,姑妹可能長期獨自在父母的老房生活。如今面臨拆遷,你才不得不正視姑妹將來的生活歸屬問題。你公公婆婆肯定是知道你們不願接納姑妹,才不得不讓她獨自在老屋生活。如果不幸被我言中,你公公婆婆肯定死不瞑目,因為自己百年之後,身體有病的女兒在世上無人照顧和依靠!

    說實話,誰也不願遇到這樣的事,可生活沒有如果,公公婆婆已經去世,沒有生活能力又有病的姑妹不依靠你們,還能依靠誰?我也看見了你的猶豫,這就說明你也知道你和老公有責任有義務養姑妹,但又不甘心,你擔心不盡責任和義務會被外人送上道德法庭審判,你希望外人能告訴你:你沒有責任和義務撫養姑妹!這樣你們就可以明正言順的不用管生病的姑妹。可我只能告訴你:這只是你的痴心妄想!但凡明理之人都會對你講:你應該履行父母未盡的責任和義務!不要再猶豫和遲疑了,將可憐的姑妹接回撫養吧!公公婆婆的在天之靈看著呢!老屋拆遷政府也會在經濟上讓你們的生活所改進,並且姑妹這樣的病人對生活的要求並不高,也許好好照顧也會讓她的病穩定或好轉。上行下效,父母給子女做好榜樣,到自己年老時,相信你們也會得到自己孩子的善待!

  • 6 # 議是非

    大家可能更偏向從道德角度解決這個問題,我就從法律角度講一下哥哥是否有撫養義務。

    依題目給的條件,並不能明確判斷哥哥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為什麼不能明確判斷呢?因為法律明確規定了在滿足什麼條件的情況下,哥哥對妹妹具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依照法律規定,在滿足下述條件的情況下,哥哥對妹妹負有撫養義務。哥哥有撫養能力。即哥哥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教育能力與監護能力。妹妹是未成年人。如果妹妹已經成年,哪怕妹妹患有精神疾病,哥哥也無法定扶養義務。父母死亡或無力撫養妹妹。這項依據題目,已經滿足。

    具體條文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那麼如果哥哥不滿足上述情形,不具有法定扶養義務,又不願扶養時,該怎麼辦呢?哥哥可以尋求民政部門的幫助,由民政部門安排妹妹的相應生活。

  • 7 # 圓玉7326

    法律上,你有。道義上,也應有。其實,每個家庭遇到這種情況都是很大的負擔,經濟上,精力上,能提出這種問題,大概就是為了一種無奈的安慰。

    她是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她的生死掌握在你手裡。於法於情,都該儘量照顧,也可以託管給專業機構。

    多種善因,何況還有血緣關係,說來說去,說到底,你不管她,她就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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