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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竹林靜語

    對於登高等操作有跌落的風險。如果有一位算是僱主那就要擔責。起碼法院這麼判。如果是平等相約去幹活。自己的風險自己擔,為了規避風險可以購買單日的意外保險。或者1年的固定保額的意外保險。登高帶安全帽等措施。如果自己不做,指望時候別人擔責,這個人人格有問題吧!

  • 2 # 179835136

    謝謝邀請。根據你的描述,這件事情很清楚也簡單,你和你爸不需要承擔責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摔傷的職工由你所在單位、老闆負責並申報工傷。遇到問題,你可以諮詢當地律師,不要被你的老闆忽悠了,然後讓你父子倆承擔法律責任!大家在一起幹活賺錢不容易,都圖個平安,誰也不願意發生安全事故!就算你們是自己從老闆手裡承包的,出了事情的話,老闆也要負責,小事故協商解決,大事故就要透過司法程式來處理了!

  • 3 # 亂石激起千層浪

    這問題提示太少,這麼說吧,如果三人中未負傷的是負責人的,負責人和公司就需要擔責。如果負責人受傷那麼公司擔責,如果三人都普通工人且受傷工人是意外事故,公司擔責其他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受傷人是因其他人故意為之而受傷那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

  • 4 # 原創音樂作詞人

    這種情況下,比較片面,要分型別,比如是僱主與被僱者之間,法律上則需要相應的賠償,如果不是,是普通單純協商好一起出去遊玩之類的,那麼在道德上來講,也應該相應的補償來安撫別人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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