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入滅盡定時:已證得四色禪及四無色禪的阿那含與阿羅漢能夠證入滅盡定,於其中,心與心所之流暫時中斷。雖然其時一切名法活動已停止,但依然擁有保命之溫的身體還活著。
命根有兩種,其一是維持相應名法之命的名命根,另一者是維持色法之命的命根色。只有名命根才是心所。其特相是維持相應名法;作用是令它們發生(於生、住、滅);現起是維持它們存在;近因是應受維持的名法。
那麼,入滅盡定與死亡又有什麼不同?這在《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法樂比丘尼經〉、 〈大拘稀羅經〉裡都有談到,今舉〈法樂比丘尼經〉中所言如下:
復問:"尊者,若死若入滅盡正受有差別不"?答:"舍於壽暖,諸根敗壞,身命分離,是名為死。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此則命終入滅正受差別之相。
入滅盡定者亦然,於定中六根對外境的反應雖已停止,但它們本身具有的功能還是不滅的,一旦行者出定時,它們即隨時恢復作用。[4]在《中阿含經》〈法樂比丘尼經〉也是這樣說:"我從滅盡定起,然因此身及六處緣命根,是故從定起。
和有漏的無想定不同:有些凡夫認為心與想是厄難的根源,因此其心對想懷著極強厭離感地培育第五禪。由於其第五禪心受到希望想止息之願感染,但並不就是所謂的解脫境界,非此能斷諸煩惱,他們死後即投生到無想有情天。在其地的一生裡,他們純粹只是有生命的色身,即由命根九法聚組成
在證入滅盡定時:已證得四色禪及四無色禪的阿那含與阿羅漢能夠證入滅盡定,於其中,心與心所之流暫時中斷。雖然其時一切名法活動已停止,但依然擁有保命之溫的身體還活著。
命根有兩種,其一是維持相應名法之命的名命根,另一者是維持色法之命的命根色。只有名命根才是心所。其特相是維持相應名法;作用是令它們發生(於生、住、滅);現起是維持它們存在;近因是應受維持的名法。
那麼,入滅盡定與死亡又有什麼不同?這在《雜阿含經》與《中阿含經》〈法樂比丘尼經〉、 〈大拘稀羅經〉裡都有談到,今舉〈法樂比丘尼經〉中所言如下:
復問:"尊者,若死若入滅盡正受有差別不"?答:"舍於壽暖,諸根敗壞,身命分離,是名為死。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此則命終入滅正受差別之相。
入滅盡定者亦然,於定中六根對外境的反應雖已停止,但它們本身具有的功能還是不滅的,一旦行者出定時,它們即隨時恢復作用。[4]在《中阿含經》〈法樂比丘尼經〉也是這樣說:"我從滅盡定起,然因此身及六處緣命根,是故從定起。
和有漏的無想定不同:有些凡夫認為心與想是厄難的根源,因此其心對想懷著極強厭離感地培育第五禪。由於其第五禪心受到希望想止息之願感染,但並不就是所謂的解脫境界,非此能斷諸煩惱,他們死後即投生到無想有情天。在其地的一生裡,他們純粹只是有生命的色身,即由命根九法聚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