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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山上的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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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飛無言
謝邀。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判罰我不熟悉。我只能說說自己個人的看法。題主的言外之意,是不是覺得醉酒之人要負主要責任,你不躺在路中央的話,就不會被撞。但是你開車司機,注意力必須是高度集中的,眼關六路,耳聽八方,即使在晚上,也必須看清路況,這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你還是要承擔責任的,具體多大,就要看被撞之人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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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一、醉漢醉酒,躺在馬路上睡覺,負有一定責任;
二、司機上車沒有巡視車的周圍情況,冒然倒車,雖是晚間視線不好,仍屬交通肇事事故,負主要責任;
三、按照交警出具的責任簽定結果,按比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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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瀟瀟65128298
謝邀。倒車者應負主要責任。行人夜間酒後睡在馬路中間,阻礙車輛通行,且不易被發現,極易遭碾軋,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應負次要責任。作為倒車者,首先應觀察周圍場地,對障礙物尤其是很低的障礙物,如小孩、動物及躺著的人,倒車不易發現,易發碰撞及碾軋。其次倒車時要鳴號,提醒周圍的人躲避或不要進入倒車區域。再次是倒車速度要慢,小心盲區,注意觀察或察看倒車影像或雷達,以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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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傑哥談論
這個沒有什麼可說的,汽車駕駛人肯定是全責。
醉漢酒醉臥地在先,相當於固定物,沒有客觀故意和無法掌握的行為來干擾倒車,而汽車駕駛人沒有做到環視四周,倒車沒有做到仔細觀察。儘管說醉漢臥倒在馬路上妨礙了交通,但沒有任何法律容許你可以隨便對待違法者,對於這種違法行為只能由執法者去執行。
所以,遇見這種情況,請遠遠的避開,不要以為對方違法你就可以肆意妄為,只要你碰到他一點點你就是全責,毫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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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煮茶聞書香
這個問題提出,題主可能想要強調的是一個醉漢,而且躺在公路上睡覺。而自己又是不小心倒車的時候碰到的,其實無論怎麼強調,機動車在行駛的過程中,碰到行人都要有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兩種,或者一種,如果沒有任何傷害而受害人也不追究的一點責任也不要負。
從你說的這種情況來看,應該是小事故,因為晚上倒車不可能快,醉漢應該不至於撞死,也就是有一個民事賠償的責任,醉漢也有責任,當然這個要以警察認定的為準,你也不必擔心太多,大不了讓受傷的人走法律訴訟的渠道,你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行了。
但是如果人死了,就不可能這麼簡單了,也可能是刑事責任,就不好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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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汝州市運展手工坊
不用問你肯定全職了。
倒車你沒有注意觀察左右,前後。導致撞到了醉漢。
不論他人是否喝酒,還是打架鬥毆,只要你倒車碰到了你就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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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陽光創作99
汽車駕駛人負全責。現分述其"兩點理由"及作者的"兩點提醒"。
一、兩點理由
一是醉漢酒醉臥地在先,相當於固定物。二是醉漢沒有客觀故意和無法掌握的行為來干擾倒車。
二、兩點提醒
一是駕駛人駕駛汽車要做到環視四周,倒車也要仔細觀察。二是遇見這種情況,要遠遠的避開,只要你碰到他一點點你就是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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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美麗的紅楓葉
毋容置疑,倒車司機要負全責。
題主在這裡設立了兩個干擾因素:喝多的醉漢和晚上倒車。其實,無論是醉漢也好,還是非醉漢也好,無論是夜間也好,還是白天也好,只要是你倒車撞上人家,你就應該負全責,原因是:
第一、醉漢睡在馬路上,失去了主動意識,同一塊至於路中的大石沒有區別。至於他是否違法得由警察給出結論,即使醉漢在馬路上睡覺,妨礙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但這也不能構成你就該撞他的理由。
第二、駕駛員在倒車之前,沒有檢視車輛周邊環境。特別是在夜間視線不好的情況下,要移動車輛,就必須反覆確認車輛周邊的安全。駕駛員在沒有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就開始了倒車,這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所以撞到了醉漢,根本原因就是駕駛員沒有確認安全。
第三、相對於車輛來講,睡在路上的醉漢就是弱者,交通安全法必須保護弱者生命安全不受傷害。不能因為醉漢有不對,妨礙了交通,你就有理由撞他。
以上所談,僅為自己一己之言,不知您是否認可,大家可以暢所欲言,交流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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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翼龍科技匯
毫無疑問司機要負全責,這是每個駕駛人員都有的基本常識,或這是一個倒黴的司機遇上了一個倒黴的人、一個倒黴的事;或有人說,他喝多了躺在馬路上,應該由當事者負責,與駕駛人員沒有任何責任;只可惜這種說法對雙方當事者而言,還沒有一部相關法律的支援,其1,現在國內還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對於“喝醉之人,其睡榻之處,應該有其一個專門的去處”,如醉酒之人,必須、應該醉後躺在家裡的個人床上,或是醉酒之人應該睡在一個公共的解酒的地方;或是醉酒之人,他“應該知道自己不能睡在馬路上”,1是不雅,2是有生命安全,可是他醉了,他還有雅不雅之說,或是有生命危險之說,“我醉了,我要睡覺了,天當被,地當床,就這樣!我看挺好”,他睡了…因此在沒有法律條款約束之下,醉臥之人,在不省人事的情況下,躺在馬路上,他並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換言之,既然醉臥之人沒有受到法律約束,那麼駕駛者撞到了一個醉臥在馬路上的人,他的行為就是侵害了一個人的公民權利,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出現這種情況或是稱之為交通事故,駕駛人員責無旁貸應該負擔全部責任;或我們從偏向於駕駛人員的一個角度來說,如果在今後的某年某月通過了一條有關醉酒之人的臥榻之地歸屬問題,或是駕駛人員與醉酒人員由於睡覺之地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細則出臺落地了,到那時,可能對於這種情況會有一個責任明確劃分的結果,如,或許頒佈,醉臥之人如果躺在有妨礙交通通行的情況,或有醉臥在馬路上的情況,發生的交通事故,由醉臥之人自己承擔全部責任,與駕駛人員無關;或許到那時,駕駛人員對於出現這種交通事故的現場一幕,就沒有必要膽戰心驚、惶惶不可終日了…僅供參考,謝謝邀請。
回覆列表
這個責任也就是很普通的民事行為賠償。
一,路人自己喝醉了躺在路邊上睡覺,本身就是自己的責任,換句話說,叫妨礙公共次序。
第二,司機晚上開車本來就容易因視線不好,而造成交通事故,只是這是倒車,速度不快,也就是會碰到人,但不會造成嚴重的傷害。比如說本問題中,司機倒車的時候,感覺到了車輪碰到了障礙,但是卻沒有下車檢視具體情況,而是踩油門,強行越過障礙,那麼這樣的情況下,汽車就碾壓了障礙物,下車一看,居然是人!那麼這個碾壓也就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不管傷害情況如何,司機也就是承擔普通民事賠償,而不會是什麼交通肇事,也不會百分之百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