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算清繳調增調減都有哪些專案
一.所得稅彙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收入類專案如下,
1、不徵稅收入。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
2、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所得稅額,但中途轉讓所得應計稅。
二、所得稅彙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類專案如下,
1、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作納稅調整處理,且為永久性業務核算。
2、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此時產生時間性差異,應做納稅調增專案處理。
4、五險一金。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超過稅法規定不予扣除需做調整。
6、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的0.5%。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產生時間性差異。
8、罰款、罰金、滯納金。
9、捐贈。企業發生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贈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
彙算清繳調增調減都有哪些專案
一.所得稅彙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收入類專案如下,
1、不徵稅收入。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
2、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所得稅額,但中途轉讓所得應計稅。
二、所得稅彙算清繳需要調整的支出類專案如下,
1、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作納稅調整處理,且為永久性業務核算。
2、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此時產生時間性差異,應做納稅調增專案處理。
4、五險一金。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 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超過稅法規定不予扣除需做調整。
6、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的0.5%。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營業)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產生時間性差異。
8、罰款、罰金、滯納金。
9、捐贈。企業發生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贈不得扣除,應作納稅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