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帥府制使算從二品官。
殿司制使官是殿帥府派出辦理公務的官員。制使的意思是皇帝派遣的使者,宋代殿前司所屬下級軍職。楊志曾任殿司制使官。殿司制使官是宋代殿前司所屬下級軍職,可理解是殿帥府派出辦理公務的官員。
殿前司是宋官署名。與侍衛司分統禁軍。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名籍,總管其統制、訓練、輪番扈衛皇帝、戍守、遷補、罰賞等政令。置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等官。宋初有都點檢、副都點檢,在都指揮使之上,後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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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司為殿前諸班直,步、騎諸指揮的直接統領機構。掌握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官兵名籍,總領其統制、訓練、輪班宿衛與戍守、遷補、賞罰之政令。
殿前司所屬諸班直、步騎諸指揮在內為皇宮禁衛,隨駕出行則為皇帝近衛,隨侍左右。國家大型祭典,執行儀仗、引導、安保、護衛任務。
南宋時,殿前司最高統領官。從二品以下(官階不至節度使、或新任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或虛置或空缺。實際以資淺者為主管殿前司公事,統領殿前司事務。 [8] 更為資淺者統領殿前司,則冠以“權”字稱“權主管殿前司公事”。
殿前司虞候:殿前司統領官之一,從五品,序位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在殿前司指揮序列中,僅次於殿前都指揮使、殿前副指揮使。三衙管軍中,位於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之上。
南宋時,三衙都指揮使不常設。禁軍最高指揮序列為八人,殿前都虞候僅次於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位列第四。
殿帥府制使算從二品官。
殿司制使官是殿帥府派出辦理公務的官員。制使的意思是皇帝派遣的使者,宋代殿前司所屬下級軍職。楊志曾任殿司制使官。殿司制使官是宋代殿前司所屬下級軍職,可理解是殿帥府派出辦理公務的官員。
殿前司是宋官署名。與侍衛司分統禁軍。掌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名籍,總管其統制、訓練、輪番扈衛皇帝、戍守、遷補、罰賞等政令。置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等官。宋初有都點檢、副都點檢,在都指揮使之上,後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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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司為殿前諸班直,步、騎諸指揮的直接統領機構。掌握殿前諸班直及步騎諸指揮官兵名籍,總領其統制、訓練、輪班宿衛與戍守、遷補、賞罰之政令。
殿前司所屬諸班直、步騎諸指揮在內為皇宮禁衛,隨駕出行則為皇帝近衛,隨侍左右。國家大型祭典,執行儀仗、引導、安保、護衛任務。
南宋時,殿前司最高統領官。從二品以下(官階不至節度使、或新任節度使)。殿前都指揮使或虛置或空缺。實際以資淺者為主管殿前司公事,統領殿前司事務。 [8] 更為資淺者統領殿前司,則冠以“權”字稱“權主管殿前司公事”。
殿前司虞候:殿前司統領官之一,從五品,序位在正任防禦使之上。 在殿前司指揮序列中,僅次於殿前都指揮使、殿前副指揮使。三衙管軍中,位於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侍衛親軍步軍都虞候之上。
南宋時,三衙都指揮使不常設。禁軍最高指揮序列為八人,殿前都虞候僅次於殿前、馬軍、步軍副都指揮使,位列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