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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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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清澈如水
貧窮和缺愛可能就是一個誘因,但關鍵的還是個人的本質。本質好的在受到誘惑的時候,總會有正確的意志支配他,本質不行的人,就算沒有誘惑,他也會找到犯罪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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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KBYKBYKB
嗯,你讓那些包養情婦的貪汙犯來現身說法,看他是如何因為貧窮而貪汙,又是如何因為缺愛而包養情婦。這樣的有理有據,才能警示和教育那些還沒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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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在瞭然1
上億的貪汙犯是窮人嗎?他(她)們缺愛嗎?不管什麼人,都是貪字,不是缺愛,是缺德。有德之人不會去犯罪。無論貧富都有犯罪之人,罪名不同,大小不一。小人可犯大罪,大人物犯起罪來,危害更大。影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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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瓜利
貪婪是犯罪之首,為了錢財可以出賣朋友、情報甚至國家。有些很有錢的官員依然大貪特貪。.懶惰是犯罪的溫床,什麼工作都不幹,那裡有經濟收入?只能偷厄拐騙搶,或冒險販毒走私。賭搏是犯罪的誘因,回家過年幾天就把一年賺的錢全輸光,還欠一屁股賭債,為快速還債,只要有人出錢,什麼罪都會犯(包括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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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王京A
貧窮和缺愛對著冷暖和情,冷暖等於茶米油鹽醬醋茶,情分小愛猥瑣,中愛溫馨,大愛無愛。
貧窮和缺愛可以產生罪犯也可以產生英雄。所以貧窮和缺愛是產生犯罪的誘因,但是貧窮和缺愛不一定產生罪犯。比如邪教組織洗腦後為了組織利益的犯罪,就和貧窮和缺愛無關。
物質和精神上無的產生,要看內因和外因,在一個大的框架下——時間地點人物,知道了無產生的原因,也就知道犯罪行為根源。
犯罪行為一定是在這個框架下進行有罪推定,不同時間地點人物,對有罪推定是不同的。
時間對應著歷史,不同事件對有罪無罪判定不同。
地點對應著地區,不同事件對有罪無罪判定不同。
人物對應著當事人,性別年齡宗教信仰等在不同事件中對有罪無罪判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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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勝奇雕塑
真是胡咧咧,怎麼能把犯罪的往窮人身上扯呢?那些貪官窮嗎?那些黑惡勢力窮嗎?窮人只所以窮,就是因為太膽小,沒野心,才窮的。再說缺愛,這也不合事實,往往是父母給於過多的愛,才養成了孩子的任性,走向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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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user5303762286193
人走向犯罪道路並非只有“貧窮、缺愛”這兩個原因。把“貧窮、鈌愛”說成犯罪的原因,不是弱智就是白痴。
雖然中國有“貧寒起盜心”之說,但現在所有的盜竊搶劫犯都不是因為“貧寒”才去盜竅、搶劫犯罪,貪官、貪汙犯更不是因為“貧窮”去犯罪。他們犯罪的原因是想“不勞而獲”,是想“榮華富貴”。
至於“缺愛”之說更不成立,強奸犯,殺人犯都有家庭,都有父母之愛,子女之愛,夫妻之愛,貪官汙吏們並不“缺愛”,相反他們”愛”多得讓他們昏了頭。他們走進監獄是他們把人類動物性的那面不加限制的充分發揮岀來的結果。
說到底,現代的犯罪主要是人類固有的動物性,這個動物性是自私、貪婪、狅暴、兇殘,佔有,如果不正確面對誘惑,不自覺接受法律法規制度的約束,他就會暴發岀來走向犯罪!這和“貧窮”、“缺愛”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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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陶靜平愉
罪惡真的是這些因素產生的嗎?不是的,外在的因素只是誘因,我們自小就聽長輩說“人之初,性本善”,嬰孩最純潔,童年無忌,我斗膽講句,人類最早說謊的人就是孩童,人所犯的第一個罪都是說謊之罪,人說謊的技能是不需要別人教就自動學會的,所以人們都不自覺把罪的產生責任推給教育。
這裡我不禁要問句……法律系的教授就能保證不犯罪嗎?顯然不是,他們的法律意識比誰都高,那麼真正犯罪的動機在那呢?……是在每個人生來就具有的心裡,罪不產生在外,作比喻,一塊被水浸泡透的木柴,你用火是點不著的。
心中有罪,外在的因素只是推力,一個貪汙犯他得有接觸錢財的機會,沒機會不等於他不貪心,這顆帶罪性的心是每個人與生俱有的。窮人、富人,小孩、成人,文盲、教授,百姓、官員,無一例外。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縱觀世上幾千年的人類歷史,各種記載,唯《聖經》道出人的本性,誰能說出究竟?唯超越人類,超越自然的上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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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萬戶聯盟
胡說八道,犯罪是上刑法的行為,與貧窮,缺愛沒有直接因果。相反貧窮的人多為膽小怕事,犯罪率相對低,犯罪的人多因貪婪、性格偏激、自私、家庭教育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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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mickey芝麻芝麻
在我看來啊 大多數都是賊 大多數人呢也是強盜,分別是有些人巧妙運用了遊戲規則 而有些人呢 是狗急跳牆了 懺悔吧 我們就是骯髒的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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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995093251
這個問題深刻。以我看呢,能想到的原因都有,有一點可以確定他們本都不願意犯罪。希望在那個沒有自由的世界,找到重新做人的機會。我雖沒進入那個大院內,但也有過幾乎再邁一步就進入的可能,希望大家都諒解他們!幫助他們。我現在的最大願望就是重新做人!順便給看到這個回答的朋友提個問題,你有過將要犯罪和輕微犯罪的經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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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炎黃貴族
不可否認,貧窮和缺愛是頭髮犯罪的原因之一,但犯罪的誘因很廣泛,很多罪犯生活富裕,而且集萬般寵愛於一身……因此,犯罪的主要誘因,應該是犯罪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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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呂玉樹435
人走上犯罪道路並不是因貧窮,缺什麼愛的問題,而從他本身的慾望,與道德修養,從潛意識都不是一個正常人的人性心理,從心理學的角度講,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家境和本人並不貧窮,更不缺愛,根本的就是利益與貪慾佔據了他靈魂,這才是那些走上罪惡的根本原因。而且完全無可厚非的問題。更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道與德就不是普通正常人所應有的人格。我個人認為人身貪慾才是萬惡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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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風塵舊客
是貪婪,是放縱,是猖狂!貧窮無奈的時候也許會偷一點活著搶一點,究其原因還是當權者不能有效平衡和富有人沒有及時的救濟。然而,對權利,對酒色,對財富的貪婪是窮人不可企及的,窮人沒有能力沒有資格犯這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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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一點怎麼都不說?欲壑難平!今天掙五塊明天想掙十塊!這是普通奉公守法的生意人!犯罪的也是從偷五塊錢和貪汙受賄五塊錢開始的!然後為了掙更多的錢,為了掙錢又有權利就把法律法規淡忘了!於是乎!就出現了今天社會和體制裡面那些人!我很後悔!如果不這樣我就不會犯法!如果不這樣我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好官員!還有就是人情問題!三言兩語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