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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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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酬兔說事
一條年幼生命的逝去,她正當年華,卻因為小區缺物業公司管理,草木叢生密佈,不慎踩到化糞池的井蓋,翻滾掉入化糞池溺亡。
我下去撿東西,門記得不要關
7月3日12時許,家住家住龍巖市新羅區軍民路10號一小區的11歲小女孩小甜(化名),下樓撿拾不慎掉入樓下的物品,下樓前孫女小甜跟爺爺說:我下去撿東西,門記得不要關,卻不曾想這是家人跟小甜最後的對話。
下樓撿東西的孫女小甜遲遲未歸,爺爺就下樓尋找未果,發動家人在小區及附近尋找及調閱周邊監控,都沒有找到小甜的蹤跡,並報警求助,民警趕到現場後,幫忙組織搜尋隊伍,把小區天台和樓道拐角,以及能看到的井蓋都翻開看了,還是沒有找到。
隨後藍天救援隊、龍巖市義工協會等接到求助後,在網路上釋出尋人啟事,發動網友的力量,線上下組織搜尋隊伍,沿著周邊進行搜尋,可是小甜始終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沒有找到。
直到7月4日凌晨,距離丟失已經12個小時了,小甜的媽媽又在小區搜尋,腦中閃現一個念頭:小甜是下樓找掉在草坪的物品,是不是去重新檢視一下?草坪由於無人打理,長得非常茂盛,而在重新查詢的過程中,一個生滿鐵鏽的井蓋,引起了丁女士注意,小甜媽媽用腳試了一下井蓋,井蓋會翻動,井裡是糞水池,女兒會不會掉入化糞池,小甜家人立即報警,在119的幫助下,在化糞池找到了已經身亡的小甜。
該小區是房改房,沒有專業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綠化帶已經是草木叢生,三個化糞池被草叢遮擋,根本不易被發現,小甜在尋找丟失物品時,因草叢太密集,沒有發現化糞池的井蓋,不慎踩在上面掉入化糞池,化糞池都是糞水和沼氣,因沒有及時得到救援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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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念情緣
看到這樣一個新聞,極其痛心,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這個世界,而造成禍害的根源卻是幾個井蓋,如果城市的安全隱患都如此麻痺大意,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如何保障?
事情已經發生,悲傷和悲痛已經無濟於事,我們應該找出這起事故的安全責任人,以及相關聯的管理部門,實行追責,讓大傢伙心頭的憤恨得到消釋!讓死者家屬得到一個合理的道歉和賠償才能夠將事故產生的危害降到最低,只有人民的生活和安全得到保障,社會才有安寧!所以一定要對事故相關責任部門嚴厲懲戒才能夠保證讓悲傷消彌於無形,才能夠減輕主要領導心頭的愧意!才能夠得到家屬的諒解!
既然被列為“老舊小區改造”改造專案,作為工程,政府主管部門就應當積極協調,保證整個改造專案能夠順利實施,而工程可能引發的問題也應該早早預見,而不能夠缺乏細緻深入的管理而導致安全隱患的發生!
即使是進一步規範“已房改”生活區的物業管理,政府主管部門也應該對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稽核業主委員會制定的規範和措施,而不能夠因為已經交接而置之不理,直到業主委員會安全穩定的執行,政府主管部門依然有指導和巡查的責任,缺乏這種責任感和監察制度,就容易讓下級運作倒行逆施,胡作非為,翫忽職守!
安全事故已然發生,相關主管部門就要完全承擔起責任,對已經交接的,或者尚未實施的預案進行責任認定,哪一方面出問題,哪一方面就要承擔主要責任。
這起安全隱患的發生完全是管理鬆散和管理不到位的具體表現,不應該由家人個人來承擔,安全出行得不到保障,並且發生危害應該是相關部門的責任,早一日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安全事故,人民群眾的出行不應該是提心吊膽,處處防範的局面,特別是非人為故意的,而是職能部門的疏忽造成的,更加要嚴厲追責!
任何時候,任何工程,安全永遠是第一個必須考慮的要素,脫離了這個管控意識,安全事故就會隨時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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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井蓋來不及更換?
我看見這句話就很來氣,那是井蓋!夏天雜草叢生,很容易被隱蔽。最起碼得警示牌都沒有?天黑的時候連警示牌都看不見,沒來的及更換不會做個防護措施嗎?
11歲的女孩已經不是家長寸步不離的年紀,小孩子注意不到這種危險很正常。
都申報要更換了,就說明這井蓋已經有問題了,有問題申報就完事了?人們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