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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鯨烽火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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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有備無患
戰場上士兵的攜彈量絕對與其存活率有著正比關係,如果士兵因為彈藥不足的原因,將槍支淪為燒火棍的話,那實在是太不幸了。我們在影視劇裡見慣了先烈們在彈盡糧絕的情況下,衝出戰壕與敵人展開血刃戰的鏡頭,最終的結局都是血染沙場、無一生還,簡直就是太悲壯了,如果要是彈藥能再多一些,可能結局就不至於此吧。
不管是哪個國家的軍人,估計無一例外的無一人不可能不知道彈藥對於士兵來說意味著什麼,就好比遊戲玩家一樣,大家都希望配帶的彈藥越多越好。但是在現實的軍人裝備中,由於彈藥是具有自身重量的重金屬,並不是誰都有體能想帶多少就帶多少的,就好比錢再好,我給你五百斤扛著試試,它一樣會累死人的。題主所問的是美國軍人的配彈量,經多方查閱得知,美軍如果配槍使用的是7.62mm全威力槍彈的話,每人平均可攜帶6個彈夾,另加配槍上已安裝的那個彈夾一共是7個彈夾,每個彈夾30發子彈,總共7×30=210發彈藥。如果是做偵查兵和傳達兵之類的非主戰場人員,為了提升他們的機動性,減少彈藥的攜彈量就成了首選措施,只給他們裝配最多4個備用彈夾或者更少。如果是陣地戰上的主場作戰人員,則就有可能攜帶10幾個備用彈夾,甚至更多,只要士兵們在能背得動的情況下,當然是攜帶的越多越好。
假如美軍士兵們配備的是小口徑5.56mm步槍彈,在相同的配重情況下,每個士兵就有可能攜帶600發彈藥之多,這也是為什麼小口徑槍械可以換代大口徑槍械的主要優勢原因。這基本上就是美國軍人配槍子彈數量的情況,不可能是無限配備的,主要原因是士兵體能極限所致,並不是軍方吝嗇彈藥,畢竟彈藥的成本和士兵的生命比起來,那簡直就是太不值一提啦。
人均持槍也不是啥槍都可以的,按照年齡跟持槍證的區別,各州地方法案的規定,對槍械持有 手槍 獵槍 隱蔽持槍都是有相對嚴格的要求的。 見過玩兒獵人手槍的 沒見到拿著加特林上街的吧?就是這個意思
私人持槍是美國憲法保障的權利而不是特權。所有州的居民都可以購買槍支,但每個州對各種槍支型別擁有和使用的限制各有不同:是否允許購買手槍,是否需要槍支登記,是否需要申請購槍證,是否發放隱匿持槍證。
一些槍支法律比較友善的州,只要交錢填表再經過非常嚴格的審查,基本上可以買到任何限制的輕武器(機槍,全自動步槍,短槍管步槍,消聲器等)。槍支法律較嚴的州(加州,紐約州,伊利諾州等)需要考槍牌。
50個州中有48個州允許隱匿持槍(手槍上膛隨身攜帶),這些州中的大部分需要考持槍證,合格的話一定要發證。沒有隱匿持槍證的話帶槍外出每個州的法律基本上都要槍支空膛上鎖並和彈藥分開放在汽車後備箱或直接拿不到的地方。只要合法,槍支攜帶沒有什麼地域限制,坐飛機也可以(槍支上鎖託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