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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宰的羔羊的引申義是我們每個人都是待宰的羔羊,我們每個人都可以不被宰掉。像文末裡寫到的,警察吃掉了沒有解凍就烹製了的兇器羊腿,而男主人公——A.J 費克里也在生活裡,吃著沒有解凍、加工只是稍微加熱了,最後殺死他的兇器,塑膠盒裡的咖哩牛肉。也許,我們讀過的某個故事,某一天就也會發生在我們的生活裡。形成一種迴圈,看書的人在無意識裡做著書裡的事,而我們此刻也是看書人。好好活著,讓待宰的羔羊永遠不會被宰掉。故事情節一波三折,諷刺了一些現實現象。之一,偵探們自以為是,以為找到了兇器就找到了兇人。卻不知最後是自己親手毀掉了兇器——羊腿。按照這樣的邏輯,他們永遠破不了案。之二,丈夫的表裡不一。妻子肚子裡還懷著孩子,一點也不知道好好疼自己的老婆。反而是話不多說,表現得極其不耐煩。以為只要給了足夠多的物質生活保障,家庭就可以美滿幸福,卻不知妻子需要的是關愛,而不是金錢。之三,妻子並不想害死自己的丈夫,可是如果不這樣做,丈夫的工作什麼時候是個頭,自己的家庭什麼時候才能過得簡單快樂。妻子是愛丈夫的,甚至丈夫死了過後妻子還傷心地哭了起來。也許是造化弄人,讓自己走上了不歸之路,只能一個謊言接著一個謊言。羅爾德·達爾的《待宰的羔羊》出自《島上書店》的第一部,故事的大概內容是講女主人公瑪麗馬洛尼用羊腿砸死了自己的丈夫,隨後警察辦案時又吃掉了這件兇器——羊腿。文章短小精悍,耐人尋味。《待宰的羔羊》中,妻子發現今晚的丈夫和平時不一樣,說話也很少,感到有些害怕。妻子覺得自己的丈夫當警察已經盡職盡責,而上級卻還讓自己的丈夫成天在街上巡邏。而作為一家之主的男人,丈夫則總是用自己的行為準則來安慰妻子:我會給你錢,負責做到你的一切都有保證。但前提是不希望吵架,那樣對工作沒好處。妻子的肚子裡還懷著他們的六個月大的孩子,只是今晚的丈夫實在是太反常。按理來說他們今晚是該出去吃飯的,可是丈夫卻不願意;按理來講既然不出去那就在家裡吃一頓晚餐也挺好的,偏偏丈夫在妻子背後嘀咕:老天爺,別給我做晚飯,我就要出去。妻子拿起冰凍的羊腿從背後砸向丈夫,丈夫就這樣一命嗚呼。妻子在這個時候本該慌亂驚叫,反而表現得異常冷靜。她知道,作為偵探的妻子,這樣的命案是會坐牢的,或許這樣可以解脫,不用每天忍受這樣的生活;與此同時,妻子肚子裡的孩子還未出生,不能讓孩子遭罪。最後妻子決定不去冒這個險,而是自編自導一出好戲。先是練習自己自然的表情和談話方式,接著裝作若無其事到商店去買東西,讓商店老闆以為她的丈夫還在家裡等她。接著回到家中,造成一種丈夫是被人陷害的假象,隨後報警,讓警察來解決這件事。一切看起來順理成章,妻子又表現得那樣讓人信任。而偵探給出的結論是:找到兇器就逮到了兇手。所以他們的目標轉向全面搜尋兇器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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